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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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6章 要吃肉骨头(第1页)

丧事办完,魏无涯回东海上班去了。

俩孩子留在江泉,和爷爷奶奶陪老太太。

常金宝头七,道士还来家里做法事,交代说小朋友最好也在,因为有一个仪式,家里子孙都参与,会福荫后代。

所以第六天时,魏奇峰把孩子送来了县城。

默渊小嘴可会说了,情商高的离谱,逗得张桂香一天到晚乐呵呵。

魏无涯经常得瑟:爸妈的优点全遗传了——颜值、大长腿,妈妈的智商,爸爸的情商。

灵曦就是个小甜瓜,虽然还是爱哼唧,但是哪怕哼唧也是可爱到爆。

小吃货,什么都爱吃,吃嘛嘛香,一家人盯着她吃饭,都觉得她吃的东西贼香。

这才第六天,张桂香似乎就治愈了,头不疼了,也不难过了,甚至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毕竟常金宝是个病人,要小心翼翼伺候他,还要忍受他的坏脾气。

头七当天,一大早,乐乐开了车,去上坟。

至亲几乎都到了,舅舅、婶婶他们都去了墓地。

道士也在,又是一顿折腾。

上完坟,回家,道士在家做法事。

道士舞着剑,烧了黄纸,在每个人的头上绕一绕,乐乐也不懂,只管听话就好。

折腾到中午,总算完事。

吃了午饭,睡午觉。

西北的白天,长的有点熬人,午觉睡两三个小时醒来,离天黑还能有六个小时。

等到默渊和灵曦睡饱,乐乐打算带出去遛遛,不然精力消耗不完,晚上折腾人。

天热,乐乐给灵曦拿了两条汗巾。

灵曦噘着小嘴巴,把其中一条又塞回行李箱。

乐乐看看灵曦,“怎么了?”

灵曦眨巴着大眼睛,说道:“不好看!”

乐乐石化,斜睨着灵曦,“一条汗巾,要多好看?而且塞衣服里,又不给你看!”

灵曦掏出汗巾,拿着颠颠颠跑了,乐乐追去看,她把汗巾扔进了垃圾桶!!!

乐乐皱起眉头瞪灵曦,“一条汗巾而已,实用就行,你咋那么多事儿!”

灵曦跑回去,打开行李箱,翻了翻,找了一条粉色小碎花,递给乐乐,“这个!”

乐乐瘪瘪嘴,“事儿精!”

乐乐给塞好汗巾,想了想,说道:“去,挑顶帽子!”

灵曦跑去挑帽子,乐乐给带的帽子多,米色、粉色、白色好几顶。

灵曦穿了一件上层是白色真丝、裙摆有粉色纱层的小裙子,这会儿和粉色小碎花汗巾比着搭,最后选了顶粉色帽子。

张桂香站在一旁笑到不行,“这么小,就这么臭美!”

默渊穿着白t蓝短裤,也去拿了顶帽子,牵起灵曦的手,“走吧!”

乐乐跟在后面,看俩小朋友自己走,心里其实很开心。

她小时候所有的事情都是爸妈说了算,即使自己有想法,也不敢说,所以长大了一直在修的一个课题:表达自己的想法,尤其是面对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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