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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大少挠了挠头,小声道:“我……我擅长琴。”
另一个跟着道:“我、我学的是画画。”
还有人小声补充:“我就会读书。”
傅三老爷叹了口气,一脸无奈:“我擅长下棋。”
得,这是脑子是够用,手也不行呗。
大美又看向周明轩和周墨。
周明轩清了清嗓子,语气发虚:“以前……倒是接触过,也不太行。没想到,这么......”
周墨也开口,语气很无奈:“我没试过,但现在看来,也不太行。”
一群人沉默下来。
只有周砚在旁边抱着胳膊,一脸“我早知道”的表情。
他压根就没试,他早就觉得,这玩意儿他根本用不上。
回去之后,众人不甘心,在院子里摆上瓷罐练投掷,可依旧没什么长进。
反倒是一旁看热闹的周进学和傅家二房的小女儿,随手一扔便稳稳入罐。
大美上前又教了几手,两个孩子学得极快,准头十足。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不是两家没天赋,是天赋全落在两个小孩子身上。
只是孩子年纪太小,一个4岁,一个11岁,都不能进山,一群大人折腾几天,最终也只能无奈放弃,打猎的事,依旧只能靠大美。
傅家人对大美说了,以后你的柴火他们管了,平日里也可以教大美读书写字,以感谢大美送过去的野味。
大美的回复是拾柴可以,剩下的就是恩将仇报了。
这日天气晴好,阳光透过稀疏的枝叶洒在林间,暖洋洋的。
大美再次带着周砚和阿福进山。
站在林中望去,四下里竟比往日热闹了些,也不知是天气好,还是上次他们打到猎物让大家心气儿都提了起来。
三人在林中转了一圈,却没撞见半只猎物。
为了寻些新踪迹,他们索性翻过一道从前从未走过的山梁,顺着一条窄窄的山路往下走,不远处传来溪水叮咚的声响。
还未走到溪边,他们就在山上看见了猎物。
溪水边,有一正低头饮水的野鹿。
个头不算大,身形纤细灵巧,一身皮毛是浅棕带淡褐的花色,干净又顺滑,阳光一照,泛着淡淡的柔光。
两只小角刚冒出头,嫩生生的,还没长成硬角。它耳朵轻轻转动,警觉地听着四周动静,长长的脖子一弯一抬,喝水的模样安静又轻盈。
整头鹿看着温顺秀气,却又透着山林里独有的灵劲儿。但在他们眼里就变成烤羊排,三人小心的过去,还未等靠近,这野鹿就机警的看了过来,野鹿瞪着蹄子,一下就跳开了。
三人可不想这么放弃,立刻追了上去,野鹿跑得极快,几人越追越偏,大美冲在最前,不知不觉与阿福、周砚拉开了距离。
等她意识到追不上,准备折返时,林间忽然传来沉稳的马蹄声。
三匹高头大马冲出树林,马上坐着三个面目凶悍的外族人,正是越境来劫掠女人和粮食的劫匪。
他们见大美孤身一人,又是健康结实的年轻女子,顿时露出贪婪笑意。
他们一眼就盯住了站在原地的大美,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贪婪又猥琐的笑,嘴里用着大美听不懂的话说话。
“哈哈哈,天上掉下来的!”
“正愁找不到女人和粮食,这就送上门了!”
“这女人身子结实,健康得很,正好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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