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昭脊背一僵,他不动声色偏过头。
离得近了,才发现这鬼浑身上下没一处完好。
身上血迹斑斑,胸口破了个大洞,丝丝黑气从中溢出往四周蔓延,脸也被凌乱的头发挡了个严实。
但他认得他腰间的香囊。
莫小川,程愫手下的人,从军不满两年。当初他戴着这香囊满军营晃悠,没少挨老秦的揍。
他那时已是越骑校尉,大多时候都直接驻扎在白沙渡,与莫小川并无交集。只是偶尔听程愫提起过,说军中来了个好苗子。今早若不是见到那身熟悉的甲胄,也只会当他是个乞丐。
沈昭捏紧手中的碗,食之无味。
“二爷?”于明抽空伸手往沈昭眼前晃了晃。
不对,方才莫小川同那姑娘说什么“他还想同她们再说一句话”。
沈昭突然扭头看向对面的林乔,正好和她四目相对。
林乔嚼着嘴里的面,看看莫小川,又看看埋头吃面的某人,那根面在他筷子上挑了又断,断了又挑。
呵,有意思。
“沈公子,可是哪儿不合胃口?”杜玉兰见他一脸大病初愈的样子,生怕招待不周。
沈昭闻言摇了摇头:“伯母的手艺很好,只是我一向吃得少。”
于明险些没呛死,一脸惊愕地看向沈昭,“就你还吃得少”还未质问出口,一只苍白骨劲的手就搭上他肩头。
沈昭将碗轻轻一推:“别浪费了。”
他的确吃不下,之前在马车上灌了好几碗药,现在嘴里直犯苦。
沈昭犹疑片刻:“伯母身体可还康健?”
赵氏愣了愣,不知他为何突然这么问:“多谢公子关心,老身虽视物不清,但身体一向硬朗。倒是公子,要好好保重身体。”
她常年拣药,闻得到他身上浓厚的药味,都是重病之人才吃的。
“你们这些孩子啊,总是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我家川子也是,每到冬日,还得人哄着才肯穿上棉衣。”
“就是不知道这孩子现在在哪儿,外头天寒地冻的,不管发生什么事总该回家啊。”
赵氏扯起衣角蹭掉眼角的泪:“唉,人年纪大了就是容易多愁善感,让你们见笑了。”
莫小川静静跪在赵氏身旁,将头埋在她膝上,哽咽让他的声音忽高忽低:“娘,我回来了,小川回来了啊!”。
沈昭此时此刻心口像堵了块石头,不上不下,嘴里的话转了好几遍,愣是一句都说不出。
于明总觉着气氛有些不对,见没人说话:“冒昧问一句,令郎可是出门远游了?”
赵氏嘴角抿着笑:“我儿北边参军去了,他来信说那程小将军十分看重他,还说程小将军答应等过了年就允他回家一趟。”
她生怕众人不信,径直朝门外走:“这信就被我放在床头,你们吃着,我去拿来给你们瞅瞅。”
于明哑然,程家军都没了啊,他还想说什么就被沈昭掐了一下大腿。
二人的眼底官司皆入了杜玉兰的眼,她忍不住浑身发颤,见赵氏离开:“二……二位可是认识我家小川。”
“他……还好吗?”只要没见到小川的尸体,她总是心存幻想的。
于明憋青了脸,这二爷怎么病了手劲还这么大。
林乔看着沉默不语的二人,话都讲到这份上了还不说。这姓沈的能看见莫小川,想必也认识他,才会一路尾随而来。
“玉兰姐姐,你想见他吗?”林乔突然开口。
杜玉兰一脸茫然:“啊?”
“他就在你身旁。”
堂内所有人的呼吸都止了一瞬。
沈昭是没想到林乔这么莽,于明则是吓的,看林乔的眼神像是在看疯子。
杜玉兰的眼泪瞬间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衣襟上,她嘴唇哆嗦着开口:“要的,我要的。”
今日自打这姑娘一进门,她就总觉着有人在看她,心慌的厉害。因此林乔一说出口,她就懂了。
“伯母身体可还扛得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换嫁人生军婚超甜超爽超宠被推下水後,流言蜚语满天飞,堂姐又吵又闹说什麽都不愿意嫁给上辈子的首长老公,只因他救了落水的沈槿桃,两人有了肌肤接触。我娶!我嫁!两人当机立断,决定和对方成为革命伴侣。堂姐沾沾自喜,她和沈槿桃的人生将彻底互换,她会过上富太太的生活,而沈槿桃则需要和她上辈子一样守一辈子活寡,她倒是要看看沈槿桃能不能守得住。可谁知道上辈子不解风情的霍北川,竟然开啓了宠妻模式,两人甜甜蜜蜜,沈槿桃更是成为老霍家的团宠。反观自己,抢来的知青对象没有和上辈子一样拿到回城名额,碌碌无为一辈子。沈槿桃,凭什麽!凭什麽你永远都比我过得好!看着眼前歇斯底里的堂姐,沈槿桃揉着酸软的腰,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讲诚心,文冶杜被弄到不论是幻境还是别时空裂缝中都没半个皱眉头,但当他见到深像以前自己的那个肤色黝黑少年时,诡异沉默。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感情好,直接收拾一顿让他焕发新生,再教训死那堆敢对他打算盘的人。只是,越教越心累,越心累越坦然,到後面再有人针对时,他直接回话三件套你不要动,让我去弄,不然你又长久都动不得人家根汗毛。後面没他事了,他要找回自己时空办法,结果这小子却执拗偏执的敢用性命挽留他一束光照进世界。那束光并不属于他,内心弱小的身躯在拼命呼喊留下来吧,哪怕只照亮路也可以。但光没走,也渐渐从照亮路,变成照亮自己,又开始散发热度,仿佛光会为他停留,所以啊,不论因什麽事,这束光就变成他呼吸间都要关注。别走,我会活不下,真的。—说两句1是那种类型的文哦,Same一个人!2主攻视角,文笔不好,剧情大概不错,作者君描述能力类似于Abo那种平平无奇没有味道的贝塔,可以不喜欢,不要勉强自己噢3题材不长...
我因女友结婚,新郎却是我最好的朋友。面对女友和好朋友的背叛,心灰意冷下,结束了公司的运营,化身驴友,一次途中救起一采药人狗娃。按当地风俗,狗娃将女人和几个女儿都用来款待我。...
北辰,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我跟你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我们其实是彼此的星辰月光。此文是甜文,宠文,男主是有嘴的,有爱就去宠,有误会就解释,不会留着误会过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甜宠文,甜宠文,生活很苦,糟心事很多,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无脑绿茶,不喜欢心机白莲花,也不喜欢圣母玛利亚,所以都不会出现在文里,想写甜的文,给生活加点糖。就是无脑恋爱文,用词不严谨,不喜,也勿喷,主打一个读者看文开心心情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