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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他很符合你的审美
大头抿了一口啤酒,也劝他:“差不多得了,人好,能过日子的就行,时间长了都那样。”
李茂贱嗖嗖地加了一句,“赞云,你不会有什么难言之隐吧?还是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桌上其他人都望向赞云。
他端起酒杯,仰头把一杯啤酒倒进了嘴里,舔了舔嘴唇说:“对,我确实有”,他说这话的时候不轻不重,也不像开玩笑,其他人反而不敢吭声了,生怕他说出什么惊天的秘密。
大头大声说:“来,来,碰一个”,其他人跟着附和,惊险险把这话题带过去了。
温仲翊是个很有趣的人,他在瑞士学酒店管理出身,几乎在所有的豪华酒店实习工作过,他的经历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
他的外表看起来很松弛,有种恰到好处的毫不费力的潇洒,比如这一天,他脱了外套,身上就穿了一件没有任何图案的白t恤和一条不宽不紧的黑裤子,但就算是白川这样的小地方完全不关注时尚的人,大约也能看出这个人很洋气,洋气在哪也说不上来。
他的谈吐和仪态也是受过训练的,是非常典型的都市精英形象,但他坐在街边的大棚里,手里举着羊肉串,也没有违和感,没有那种拿腔拿调的劲。
他本来想喝瓶啤酒,烧烤应该配瓶酒,但转头一想,他要开车,这地方代驾也不好叫,就算了,他做这行,非常在意形象,不能有污点。
“你怎么会来道南?”安颐问他。
“被逼的,棋行险招,我原来在香港,站错队了,我跟的那个总部的boss要被人干掉了,我一看只能断尾求生了,道南的洲际刚刚筹备,这么个小地方,集团里没人愿意来啊,我马上自告奋勇,先保住位置再徐徐图之。”
“现在稳了吗?”安颐问。
温仲翊摇摇头,“还不好说,但是原来跟着那个boss的被干掉一大半是事实,至少我还活着。这个世界没有世外桃源,就算发配到这么鸟不拉屎的地方,总部也经常派人下来视察工作,英国也来人,一堆烦心事,你知道这些钦差大臣吧,来了当地,必须找点事情出来才能在总公司的人面前显示他们工作的能力,才能在我们面前找到优越感,我天天和他们斗智斗勇。前两天还和一个英国佬吵架,把他给我的文件从窗口扔出去,当着他的面踹了两下办公桌,把他镇住了,中午又和颜悦色地请他吃饭培养感情,都是装的,全是演技。”
安颐端起面前的一次性塑料杯,喝了一口水。
那一次性杯子估计是挑的最便宜的,又薄又软,捏在手里就没了形状,差点把里面的水撒出来,离近了一股塑料味,她把杯子放下,不打算喝第二口。
那肉串的味道倒是很不错,肉也很嫩,肥肉的边边有点焦,带来不一样的口感层次。
“打算什么时候调走呢?”她问温仲翊。
“这得看天时地利,看哪个地方有空缺,我肯定不能长时间留在这里,对我的履历来说不好看,最好能回香港。”
安颐点头,一点也不意外。
他这样画像的人一定会追求事业的极致成功和个人成就的巅峰,就像曾经的她,所以看见温仲翊,她仿佛看见了自己,心里会有种说不清的烦躁。
温仲翊手里拿着一串烤羊排在盘子里敲了敲,把多余的调料敲掉,跟安颐说:
“既然咱们两个有缘坐在这么个小镇的街上吃饭,我跟你说几句心里话。安颐,我能感觉到你的状态不太好,我的建议是,跟着你的心走,要么彻底投降要么起来战斗,最怕就是投降又不甘心战斗又斗不动,千万别别扭,活着就好。”
“好,”
安颐垂着眼皮看着面前盛着食物的不锈钢托盘,盘底落了一层肉串上滴下来的油,红色的辣椒面和黄色的孜然粉粘在上面。
温仲翊点到为止,转移了话题,“这种深夜的放纵太有罪恶感了,回去以后我要去健身房泡一个小时,做我们这行的,形象管理不好是大忌。”
他咬了一口羊排,牙齿叼着肉,把这肉从排骨上撕下来,嚼得津津有味,嘴角一圈油汪汪。
他看起来一点不像优雅的酒店人,白川把所有的人伪装都撕掉了,在这里甭管你是谁,大家都过着接地气的生活。
角落里周凯那桌吃完了,大家起身鱼贯走出来,高矮胖瘦一群人,他们跟安颐打招呼,“走了啊”。
安颐仰着头跟他们告别,她的目光跟赞云的碰上,他垂着眼皮看她。
棚子顶上的铁架上缠着电线,拴着一个电灯泡,像丝瓜藤上结着一个瓜,灯泡不是很明亮的光线照在他的头顶上,他的脸看起来比别人亮一些。
安颐冲他笑了笑,他说了一句,“早点回去”。
安颐说好。
他们一群人慢悠悠走了,为了照顾赞云,大家都放慢了脚步,你一言我一语说些没有营养的片汤话。
赞云拄着拐,垂着头,一句话不掺和,他高高的背影透着几分萧瑟。
等这群人走远了,温仲翊说:“刚刚拄拐那人要是在纽约或者瑞士,能成为很赚钱的模特,这种藏系帅哥,身上有淳朴的气质像从伊甸园里走出来的,特别符合欧美人的审美,这种长相就像他们想象中的香格里拉一样神秘,可惜他在这个小镇上。”
安颐没有说话,伸手去拿面前的水杯,拿起来了又想起这杯子的塑料味,马上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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