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祭拜完祖先,婚礼完毕之后,陈绍就带着新妻启程。
他这个身份,长期在外不好。
他准备从延安府走,先去银州一趟,顺便带环环归阁。
来到种府之后,种师中已经离开,去到了永乐城。
种师道还在,铺筵设几、准备停当。陈绍进来之后送上礼物,又是一通拜礼。
接着种师道在阁楼厅堂设宴,招待陈绍和种灵溪。
严格来说,种灵溪已经算是客人,是人家陈家的人了。
折氏拉着种灵溪到一旁说话,时不时还会望过来看着陈绍。
种师道笑道:“小妹年幼,若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明远你要多担待。不管有什么事,一家人好商量。”
陈绍笑着应了几句,然后话锋一转,问道:“宣帅撤兵之后,对银州.可曾有过什么指示?”
他毕竟是年轻人,没有那个耐心和种师道拉扯些家长里短。
种师道没有回答他,而是沉默了很久,他端起茶杯没有喝,片刻之后又放下,“明远啊,你是不是有些心急了,其实你可以再与宣帅修好关系。”
“他不是那种不知变通的人。”
陈绍呵呵一笑,他当然知道种师道的意思,若是自己想要和折家一样,在西北占据一块地方,割据为藩镇。
那自己就必须得和童贯这种人挂上利益牵扯,因为他们可以影响皇帝的决定。
能在皇帝面前说上话,就是天大的政治权柄,有时候是花再多钱也买不到的。
但是陈绍对这一切不怎么看重。
因为他知道,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些所谓的规矩,即将变得一文不值。
他就是要急功冒进,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攫取最大的利益。
再过几年,北方就要重新洗牌了,种师道等人无比看重的所谓圣心、朝廷、宰相.很快就会变得一文不值。
这件事说来好像是匪夷所思,自己就算告诉种师道,他也不会信。
就在几年之后,他会率领最后的西军,走上那条不归的末路。
历史上金兵南下,包围汴梁,种师道率兵勤王,第一次解汴梁之围后,他坚决主张趁金兵渡黄河时发动攻击,当时时机极好,但被朝廷严令禁止。
金兵第二次南侵,首攻目标太原。种师中率兵支援,这次朝廷开始催促他出兵。但是此时时机很差,粮饷不济、姚古失期,种师中被逼着孤军冒进,在杀熊岭战败身亡,西军的主力也都葬送在这一战。
小种的死,对他是个极大的打击,然而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
开封第二次被围时,种师道又提出避开正面敌军,从侧后滑州方向逼近迫使金兵分兵的解围方案,并强调不能轻率与金兵主力决战。
当时朝廷内部主和势力占了上风,他们非但不采纳,还夺了他的兵权。
等开封外城被攻破后,种师道建议皇帝转移到地势险要的京兆府,避开金兵锋芒以图再战。
但宋钦宗选择了去金营求和,种师道于无尽的悲凉中含恨而终。
陈绍如今的行为,在种师道等人眼里,就是有点短视了。
他好像只图眼下的利益,根本不顾及今后的长远打算。诚然如今朝廷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备战幽燕,联金伐辽上,暂时顾不上西北。
可以后呢?
难道他不怕朝廷伐辽成功后,再来找他算账?
童贯在西北抚边近二十年,种师道对他太了解了。
以童贯的性格,伐辽成功之后,是肯定会清算陈绍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