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翌日,洛思瑶起床,像往常一样伸了个懒腰,因为在家里,她直接穿着睡衣,披个外套就下床。
她把头发梳成丸子头后就开门。
门前依旧放着那张小桌子,桌上是一束玫瑰,今天的玫瑰是粉色佳人,花上放着一张卡片。
她一手抱着花束,一手拿起卡片。
还是那熟悉不过的字迹。
o:瑶瑶
昨天我很开心,因为你和我说话了,虽然说的很少,但足以让我幸福一整天。
今天的玫瑰是粉色佳人,花语是:初恋。
你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人。
第一个住进我心里的人。
我爱你。
新的一天,愿你开开心心。
—孟腾烨
合上卡片,洛思瑶眉眼柔软。
她下楼,孟腾烨听到下楼声就去准备早餐。
他这些天睡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洛思瑶的家只有两个睡房,刚开始林若慈和洛峰让孟腾烨睡他们的房间,孟腾烨不同意,他怎么能让岳父岳母睡客厅,他睡卧室呢。
在他的坚持下,林若慈和洛峰才不得不让孟腾烨当厅长。
孟腾烨是豪门家的贵公子,从小就睡柔软宽大的床,哪曾睡过沙发。
但见到洛思瑶后,哪怕沙发他都能睡着了。
洛思瑶离开的那3天,哪怕躺在最舒服的大床上他也睡不着。
3天,他睡了6小时不到。
见到洛思瑶后,他的心终于安稳,哪怕是睡沙发,他也甘之如饴,且睡得很好。
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有洛思瑶在。
他今天穿了一件纯白色的长袖毛衣,搭配一条宽松的浅灰色长裤,他的衣橱几乎都是西装,决定在云溪镇住下后,他发信息给助理,让他买日常穿的衣服过来。
不用工作,他就没必要天天穿西装这么正式了。
孟腾烨又高又白,所以一身浅色系的穿搭显得他更白更耀眼。
童话故事中的白马王子,应该就是长这样的。
那么好看,那么耀眼。
洛思瑶立刻撇开视线,她发现孟腾烨的状态又比昨天更好了。
脸上的肉似乎回来一些,整个人不再消瘦,‘憔悴’两字早就离他而去,毛衣似乎被他的肌肉撑起来了,她没去细看。
总之,他太适合浅色穿搭了。
冰山上的雪莲花,要是化成人形应该就长这样吧。
她心里想着,表面却不表现出来。
走到餐厅,坐上孟腾烨早就为她拉出来的椅子上。
孟腾烨自己盛了碗粥,拿了两个包子就去客厅吃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盛蕴是漫画女主,贵族学院里特惠入学的贫困生,顶级清纯倔强小白花,自带主角光环,随随便便就俘获一众男主男配的心。由于作者长时间不更新,漫画管理局本打算把她重新投放回第一话再走一遍剧情,谁知操作失误,她穿书出来了,可盛蕴不知道啊,她以为自己回到了漫画第一话,照常走剧情。入学第一天,她端着餐盘撞到男一号身上,弄脏了他的鞋,等着对方开口让她做跟班,谁知男一号温和地笑了一下说没关系,盛蕴抓住他袖子,弱弱地问你这鞋不是意大利匠人手工缝制的吗?男一号眼角抽了抽,摇头不是啊,鸿星尔客,最近大家都支持国产。入学第二天,她上天台想要偶遇拉小提琴的温柔男二号,人是等到了,但他说他不会拉小提琴,只会拉二胡,从小就跟爷爷学,已经考到第六级了。盛蕴入学第三天,她礼貌询问家境富裕的男三号能不能搭个便车,男三号摇头拒绝不行,一三五才有司机接我,二四六我得自己回家,今天是周二。盛蕴问那你怎么回去?男三号扫共享单车,节能环保。盛蕴...
让刘十三陪着你,走进云边镇的春夏秋冬,见证每一场相遇与离别。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这个彩票点有个女销售员,二十一二岁左右,有一头飘逸的长,相貌虽然不是非常漂亮,可是她却拥有一副能吸引我娇小玲珑的身材,特别是那双比列完美的双腿。夏天她喜欢穿牛仔短裤,那双玉腿白皙滑嫩,在晶莹粉嫩的皮肤下,可以隐约看到那纤细淡青色的静脉血管。 虽然从她夏天裸露在外的手臂长腿看,她的皮肤很好,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脸上的皮肤却不很好,也许是内分泌不协调的原因,她的脸长了些痘痘,皮肤也缺乏光泽,这也致使她本来很标致的五官看起来少了很多美感。...
穿越魔皇武尊by衣落成火,小说描写了顾白一直以为自己做的最蠢的事情是听基友的话成为种马写手,最郁闷的事是将原定的三好少年变成大BOSS但最后他发现,事实远不止如此。遇见自己亲笔写出的变态这种事尼玛他吃人啊!这时候,就只能把吃人变吃人了吧。简而言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