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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其他场合见过江家的另外两个兄弟,他们和江忆岑完全不一样,倒不是他们没有教养,江共鸣的前妻管他们管得挺严的,也许小留子去国外进修了西式礼节。
眼下,江忆岑一个人孤伶伶地捧着可乐站在路灯下等他,有那么一点可怜,像一个误穿这个时空的人,他站姿十分端正,不像路人,站久了双腿会不自然的分开站立,或者是往一侧倾斜。倒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浑然天成,不似作假。
江忆岑很喜欢柠檬味的可乐,喝一点解渴,但可乐是从冰箱里取出来的,水是冰的,喝多了身体开始变冷。
他察觉到了脚步声,一转头就跟南书熠对上了视线。
南书熠个子拔群,今天穿了法式慵懒风格子大衣,里面是件深蓝色针织毛衣,搭配休闲领带、黑西裤,一双短靴,肩宽腰窄,时尚简洁,高挑的身材尽显无疑。
江忆岑脑子里对南书熠的印象还是时髦男士,他的穿搭可真好,若是在他们那个年代,南书熠必定会受到很多上流社会千金的青睐。
南书熠双手插在兜里,站定在距离江忆岑两米位置:“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我住在这个城市这么多年都没来过这条巷子。”
江忆岑朝他腼腆地笑了下:“我就是瞎逛。”
南书熠见他一笑,刚要阴阳几句的话都忘了:“还挺会找,我的车开不进来,只能走过去。”
江忆岑拎着可乐跟上他:“谢谢你啊。”这么冷的天还愿意出来接他。
南书熠与他靠近后,才看清他的脸色和唇色极淡,鼻头泛着被冷风吹过的不自然红晕,衣服也穿的很薄,夜间温度不过一度左右,怪不得冻成这样。
“顺路而已,你在外面待了多久?”
江忆岑戴了手表,他低头看了一眼:“在外头逛了两个半小时。”
南书熠脱下自己的外套:“穿着吧,走过去还有一小段距离。”
无疑,江忆岑拥有笔挺的身形,一身裁剪合体的休闲式西装,内里搭了v领羊毛衣,衬托出他富家公子的形象,但在南书熠眼里,江忆岑穿着这薄薄的衣服站在冬日的寒风里等他,无比的笨拙,略微有点可爱。
“谢谢。”江忆岑没拒绝,他现在确实双手冰凉,手里还握着一瓶可乐。
为了方便他穿外套,南书熠接过他手里的可乐:“你在国外喝惯冰水忘记奶茶店可买热饮了?”
江忆岑刚才是因为跟老板借了个电话,又看到了熟悉的可乐商标,便买了,没想那么多,再冷的天他也忍过,倒没想到被南书熠看出来了。
外套很宽大,也很暖和,上面还有浅淡的茶清香味,大约是喷过了香水。
江忆岑体温一点点回升,他感激南书熠接了他的电话,否则他今晚大约要冻僵在外面。
不过,他没办法接“留洋”这个话题,只是浅浅地笑了下,不着痕迹地转到新奶茶上面。
他煞有其事地说:“那我听你的,下次买热奶茶。”面对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他只能装一下傻。
南书熠看他一眼没说话。
听你的,啧。
大约明日又要降温,巷口的风又刮得更大了,南书熠加快了脚步回车上。
南书熠问江忆岑:“吃了吗?”
江忆岑:“还没有。”
他四点三十分钟才从茶馆里出来,走了两个半小时,现在确实也饿了,自然也不抗冻。
南书熠:“想吃什么?”
江忆岑也不知道如今外面都有什么样的饭店:“都可以的,我不挑。”
南书熠开车十分钟到了附近一家商场,去了一家粤菜餐厅,先点了两盅冒着热气的八宝鸡汤。
服务员先将汤端了下来,南书熠再一次看到江忆岑慢条斯理的喝汤,勺子碰到汤盅,不发一点声音,但汤盅里的汤一点点减少,汤沾了唇,他拿纸巾压了压嘴角,一举一动颇为养眼。
南书熠心道:确实不像演的,估摸着在国外学了好几年餐桌礼仪。
他视线没移开,见江忆岑微微顿了下捏着勺子的手:“不好喝?”
江忆岑摇头:“倒也不是。”
只是这味道和他以前喝过的有所不同,他家饭店有个非常正统的粤菜师傅,师从宫廷御厨,炖的一手广式老火靓汤,有了对比,现代的汤味道寡淡些许,他家厨师做汤的颜色更清淡素雅,汤入口时,却能喝到药材的清甜、鸡汤的鲜美,入口甘甜,回味绵长。
他怕南书熠误会自己太挑食,不懂礼数,便解释多一句:“这和我以前喝过八宝鸡汤有点差别,这汤里的党参年份不足,喝起来的味道还不够浓郁。这汤要炖的时间起码炖三个小时以上才好喝,鸡汤喝的就是汤里的精髓,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以前喝过的汤里面会加一点瘦肉,肉汁和鸡汤混合是一种不一样的味道,更清甜鲜美,但这汤里面明显是没有加。”
素来把汤当水饮的南书熠:“你家还挺讲究,对吃的有研究?”
“我家人比较注重饮食方面,”江忆岑注意到自己说多了,便笑了下,“称不上研究,知道点皮毛罢了。”
服务员正好过来上菜,他打住了话题,改夸后面送上的菜品,倒是南书熠若有所思。
这家粤菜馆隶属他们南远集团名下分公司,营业额已经连续亏损了三年。
临走时,南书熠借口去洗手间,让江忆岑到门口等他。
江忆岑不知前因后果,便先往外走。
刚从包间里出来,隔壁包间也走出一个身形高挑的男人,对方看了江忆岑好几眼,直到江忆岑抱着南书熠的外套往外走,对方发现自己被江忆岑忽视,不悦地板着脸叫住了他。
“江忆岑,你怎么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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