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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看他可怜,将火柴递给他,收了树枝,但还是没要爷爷的酒。“二全孙子,等过段时间玉米熟了,湾那边会有人来收,到时候你就有钱去镇上买火柴了。”“要等多久?”“一两个月吧。”回去的路上又下了场暴雨,他将那盒火柴揣在怀里跑回了家,不敢打湿一丁点,小心翼翼地放好之后,拿上斗笠一人一狗跑去地里一看,连日的狂风暴雨,也没有任何措施,哪还有什么玉米。他冒着雨光脚下地,从旁边掰树枝插进地里,将玉米一个个扶起来,没折断的扶,折断了的也扶,他刚开始没有拿东西固定,刚弄好一小片,斜风一吹,全部又倒下,他又返回去,拔路边有韧劲儿的草将玉米杆绑在树枝上,一遍一遍,一棵一棵,一直到雨停了,太阳出来,斗笠和身上的衣服被淋湿又被晒干了,他才红着脸滴着汗从地里出来。在田埂上看着满地狼藉坐了好一会儿,爷爷的狗一直在他腿上舔舐着,山林里有清脆的鸟叫声传来,他颤抖着唇大哭起来,怎么也停不下来。从那刻起,他才真正明白,爷爷死了,是什么意思。那年的玉米几乎颗粒无收,外面的小贩来收的时候,他将攒了两个月的野果子搬了出来,整整六筐,但有的已经开始腐烂,不值钱了。小贩在他家里转了转,看上爷爷的酒瓶,说买果子可以,得送酒瓶,给的钱够他买三盒火柴。家里的火柴已经撑不了几天了,玉米过季,这些小贩再来就得是收红薯的时候了,他不想再过喝冷水吃生米的日子,想卖,但爷爷生前最喜欢那个酒瓶,总是对着阳光摩挲着酒瓶的瓷面,和他说着,除了他之外,这个瓶子是他最宝贝的东西。他没卖,小贩想收他的果子,说他的果子全坏了,他一个小孩儿不方便,他们可以帮他扔了,他也没答应。本以为此事就这么作罢,夜里狗叫连天,堂屋里传来动静,他拿着斧头冲过去,家里没通电,黑暗中他看见白天的小贩手里拿着爷爷的酒瓶,被狗咬住小腿肚子,龇牙咧嘴地踹狗。“放下我爷爷的酒瓶!”他拿着斧头冲过去,那人将狗狠狠踹向一边,拿着酒瓶跑了,却不料门外聚集了湾子下面一群狗。小贩满身是血地跑了,酒瓶碎在屋门口,青瓷碎片嵌进泥土里,溅落在草丛中,找不全了。他摸着黑将大的碎片捡起来,拿破了洞的衣服兜住,进屋却看见堂屋地上淌着好大一滩血。爷爷的狗,死了。他双腿一软,跪地大哭。那年的夏天尤为漫长,饥饿和绝望的滋味时刻包裹着他,但有时候他也庆幸,幸好是在夏天。地里的庄稼没有收成,他就去山里找野果和草药,认识不认识的都采下来,拿背篓装好,循着山路往镇上走着,他年纪小,走得慢,光是去一趟就是两三天,路上饿了渴了,就吃果子,晚上,就紧紧抱着背篓睡在树下,太阳升起,继续走。刚开始采的果子不值钱,草药也有大半都是杂草,一趟下来只够火柴钱,后面慢慢有了经验,识货了,卖到的钱才多了些,买米买油买种子。身上的衣服破了,打了一次又一次补丁,他也不花钱置办,穿爷爷的衣服,一件一件地穿,穿坏了,满是补丁了,就洗好收进衣柜,一件一件叠好。他也开始蓄头发,长到遮眼,遮耳朵,但不能全遮住,也不能遮脖子,遮一点都不行,不能打理,要乱糟糟的,但也不能长虱子,不能臭。他重新买了条狗,或者说,是集市上别人不要的,说是太瘦弱了,本来打算卖,但卖不出去,于是又开始送,结果三天都没送出去,老板就打算直接扔了,但他还是花钱买了,他拿草编成一个垫子垫在背篓里,小心翼翼地将狗放进去。年月如同山路上被夕阳一点点拉长的影子般逐渐累积,一人一狗,就这样慢慢长大。“嘿你这个死鬼!老娘跟你说话你听不见呐!让你吃了馒头再去做活儿!”身后传来一个女人渐渐走近的呼喊,昔日孩童已经长成少年,他扛着锄头停下上山的脚步,顶着一头灰扑扑的头发回过头去,下巴已经开始生出一层薄薄的胡茬。身后的女人抓着个纱布包着的馒头跑过山脚的草丛,擦了把汗看清自己刚才骂的人,瞬间傻了眼,赔笑道:“哟!是二全孙子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在湾那边看到你扛个锄头,还以为是我家老三呢,我还正奇怪他说出来挖地松土,跑到湾上头来做什么。”这样的事少年早已习以为常,爷爷已经死了七年,算起来,他今年也该十三四了,身形虽然还偏薄,但身高出挑,已经和村里成年男人差得不多,平常又总是穿蒋二全的旧衣服,或扛着锄头或背着背篓,隔着这些个树林草丛,确实是容易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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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来到了h市工作,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婆薇薇,她是一名高中的美术老师,从我见她第一眼开始就深深的迷上了她,姣好的面容,披肩,白皙的皮肤,高耸的胸部,纤细的腰肢,修长的双腿,无一不让她成为男人眼中的焦点,更令我难忘的是她那微带柔弱却隐隐显出一种高贵的知书达理的气质,让我感觉,一个天使来到了人间,来到了我的面前。也许真的缘分天定,第一次见面,我们就感觉到自己对对方都很满意,留下了通讯方式,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约会。一年过后,我牵着她的手走进了婚姻的礼堂,定下了永世相爱的誓言。...
元连一朝穿越至修真世界,没有变成恶毒反派,更没有变成修仙奇才。他看着自己通体碧绿的本体,被迫接受了现实,变成了一朵莲花的现实。结果还不等他畅想未来在修仙界称王称霸成为一方霸主,就被此地主人一位平平无奇却意外心狠手辣的少年威胁着签订了血契,从此成了苦逼的打工莲。元连抬头45°望天,长叹我不过就是朵与世无争的小莲花。在这个修士满地跑,灵力乱窜的时代,人人都想拔尖修仙以求长生不老。而本体作为莲花的元连正计划着晒足日光浴,等待舒展枝叶早日开花。而他的躺平计划却被陈检打破,眼瞧着陈检夜夜习剑,日日修炼,争着要当修真界最内卷的修士,作为打工莲也被督促一起内卷。元连再度抬头仰望天空45°,长叹救命啊,我真的只是一朵想要咸鱼摆烂的小莲花啊。然而躺平的机会总是来得这般巧妙,果然他还是深受上天眷顾的小莲花,老天爷也不想让他多吃修炼的苦头。再说了,有这样一位内卷的老板在,迟早能站到修真界巅峰位置,抱紧其大腿也是件极好的事呀,躺平目标指日可待。长篇剧情流文,撒娇卖萌可可爱爱莲花受×平平无奇努力奋斗起点攻。最后挂个预收被迫成为修真界第一卷王沈黎,现代社会资深牛马,平平无奇打工人,结果被一道雷劈到了修真界依旧要勤勤恳恳给系统打工。沈黎如果我有罪,请让法律制裁我。系统我们的目标是站在修真界的巅峰,踏破虚空羽化登仙!能当神仙?...
南扶光是云天宗的大师姐,师父是宴几安,宴几安是真龙化身云上仙尊,三界六道唯一的化仙期修士。宴几安不善言辞,平日里生人莫近,但传闻真龙镀鳞那日,必须要神凤共同承受天劫降世,方可保佑苍生太平。千百年间,自云上仙尊降世,莫说什么神凤,身边只有南扶光一个徒弟且是只有性别上跟神凤搭点儿关系的徒弟。云天宗默认这位幸运平替就是南扶光无误,于是早在好多年前便顺手将他们的名字写在一起,挂在宗门后山姻缘树上。宴几安没说不可。南扶光没有抵抗。所以平日里,南扶光招猫逗狗,正事不干,仗着师父(未来道侣)他老人家的尊位在宗门作威作福。直到某一天南扶光突然有了个小师妹,听说是百年前宴几安曾被人救了一命,这些年宴几安一直在找寻这个人。如今他终于找到她,并将她带回了云天宗。巧的是,小师妹好像正是神凤。至此,什么破事都来了。宗门的人说,真龙神凤天生一对啊,南扶光该让让了。师父前脚说,过往关系皆不续存,后脚收小师妹为座下第二名弟子,南扶光突然不是那个唯一了。秘境里得来的宝物,小师妹用着刚刚好,救世大义帽子扣下来便给小师妹用了。被清洗灵髓,至金丹碎裂,识海崩塌沉寂,成五灵根废人,前半生修为前功尽弃了。又过了一段时间,某日,宴几安招来南扶光,依旧是眉目淡然清心寡欲的模样,他说「抱歉,我得娶鹿桑。」南扶光想了想,说,好。姻缘树上的木牌子被取下来砸碎,之后宴几安对南扶光还是很好。最好的仙器最好的金丹最好的法器除了在青云崖,在大日矿山,在渊海宗,生死关头,他选择的永远都是鹿桑。南扶光感情咱这是狗血得很彻底的路人哈?淦!...
小说简介一人成团,人设扭转作者橘咕简介青鸟见弥是穿管局一人成团部门下的组员,平时负责修复世界bug,维护世界稳定,小日子过得还算清闲。某天此世之恶渗透了本源世界,感染了附近的几个小世界,幸好穿管局发现得快,及时派出人手进行回收。于是青鸟见弥来活了。其一咒①生来被剥夺感情的六眼我不需要干扰判断力的无用之物。②放弃理想,选...
内娱传奇影帝沈寂星,高山白雪,矜贵冷冽,一直稳坐内娱神坛之位。却在某天被大肆黑料席卷全身身份从此一落千丈。无家可归之下,他平静敲开死对头的门周熠礼,我没地方去了身高腿长的新晋顶流倚在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