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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完年,日子就过得飞快,汤夏和的生活完全被繁重的学业占据,而秦文澈则在申请季中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工作到很晚。气温就在两人的埋头苦干中不断地爬升,等汤夏和换回春季校服时,秦文澈终于有空休息,在家里关闭了所有的电子设备,不看任何消息和邮件。四月底的某天,汤夏和回家时带回了秦文澈的一大箱快递,他问秦文澈里面装的是什么,秦文澈从抽屉里拿出剪刀,一边拆那个纸箱子一边说:“里面装的是我近期想看的书。”汤夏和知道秦文澈喜欢看书,他也很喜欢。小的时候家里没人和他说话,他就自己跑到汤裕成的书房里找书看。只是,他从未同别人说过这件事,因为别人和他看的书不太一样,同他们没什么好聊的。他好奇地将头探进纸箱里,去看秦文澈买的书,最顶上一本是《绿毛水怪》。不知怎的,汤夏和心里有些激动,他说:“你也看王小波呀。”秦文澈点点头,看向他问:“你看过他的书吗?”汤夏和罕见地露出了不自觉的笑容:“我很喜欢他的书,绿毛水怪是我最喜欢的一本。”秦文澈一只手从箱子里拿起那本书,一边含笑对汤夏和说:“我大学时在图书馆里借过这本书,归还后时时想起,今年发行了纪念版,我看到就买了。”汤夏和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本包装完好的书,秦文澈将他递到汤夏和的手上说:“送你了。”汤夏和却没有接过,而是冷不丁地说:“我最喜欢《地久天长》。”秦文澈已经把书中的篇目名称忘得七七八八了,一时没有明白汤夏和话里的意思。汤夏和的眼睛里闪烁着激动与期待:“邢红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你不觉得吗?我看这本书的时候,特别羡慕王许二人和邢红之间的感情。我合上书时,总是想,要是我也能拥有这样无拘无束的友情就好了。”秦文澈很认真地听他说话,想起来了《地久天长》是书里的最后一篇文章。他发现自己可以理解汤夏和的孤独,而且常常为看到他各个方面的孤独而感到心疼。除此之外,他还看清了汤夏和是这样一个特殊的存在:他身上有着独特的气质,他的孤独也保护着他,成就着他。有时候,汤夏和会说出一些富有诗意的话来,让秦文澈感到惊叹不已。比如,有一天晚上渝州风很大,汤夏和骑车出门,回来的时候对秦文澈说:“刚才刮了十级大狂风,我感觉自己不像一个推自行车的行人,而像一把抵御狂风的伞,表面看上去在风中纹丝不动,实际上下一秒就有可能被掀翻。”秦文澈觉得汤夏和把自己比喻成一把伞非常有意思,反复回味这个比喻,在脑海里设想出汤夏和在风中的情形,觉得有趣极了。他很少像读懂一本书那样读懂谁,汤夏和是头一个。汤夏和看他一眼,他就能准确地说出汤夏和现在需要什么。他觉得自己和汤夏和有一种灵魂上的契合。虽然秦文澈来自于一个充满爱的家庭,但他的人生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大学期间,秦文澈读了太多书,可读越多书,他思考得越多,他就觉得越悲伤。他。他看到邢红和王许二人把牛粪弄得教导员满屋都是;看到三人上山,邢红在小王和大许二人之间反复来回;看到邢红教他们唱《友谊地久天长》明明是欢乐的场景,他的眼泪却在眨眼间流了下来,打湿了黄色的旧书页,因为他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拥有邢红同王许那样同频共振、无话不谈的友情。和汤夏和一样,他的心里也有一些充满诗意的东西,反反复复有很多次,他和朋友一起出去聚餐,聚餐结束后他们各自回到自己的住处,刚才的热闹不复存在,他一个人经过城市中热闹的人流,吹着夜里的风,一时间心里涌上许多触动,他想把看到的许多美好都同谁分享,可是没有那个谁,因为他明白没有人能够理解那句让他激动不已的诗句或者某个深深触动着他的场景。他带着满腹的诗句回到家,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仍感觉自己身体里的那些情感在四处乱窜,找不到归处。那时候,秦文澈感到十分孤独。可哪怕孤独万分了,秦文澈也没有找过一个对象。他从没觉得自己应该喜欢男生或者喜欢女生,因为他早已看透那些街边上相拥的男男女女。他对那些世俗的、强调性大于一切的感情感到厌恶,就绝大部分异性恋来说,在男人怀里,女人是娇小的,在女人身上,男人是掌控的那方,秦文澈觉得这样的一段关系是一种为了获取心理满足的角色扮演,恋爱的双方从未触及过对方的灵魂。他不愿意陷入到这样的一段关系中,屈服于生物繁殖和解决需求的本能。所以,在人前,他是一个完美的朋友、组织者或别人的同学,他情绪稳定,时刻都温柔而坚毅,做事滴水不漏,也没人能看出他在想什么;而回家关上门,他又只能独自消解身体里的孤独,因为他找不到那个能够和自己的灵魂同频共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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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题名保母保母,不要跑!!作者墨羽宸文案我,应小年,一个平凡的小设计师,某一天,上司丢给她一个重大的任务。她居然就莫名奇妙滴成为了宝宝的褓母。天啊这小孩是哪裡来的应小年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薛队你不要什么?应小年我不要年纪轻轻就养小孩薛队小奶娃姨姨妳不要小葆吗?!应小年我我郝天晴小年糕...
成海凉,作为一个梦想是躺着就可以养活自己的米虫,在酒馆有一份勉强糊口的工作。虽然因为他面无表情并且不会读气氛,就算他有一张天生冷淡的姣好面容,在店里的人气还是不怎么高。好在这对凉没什么影响,毕竟他只要每天能吃能喝能睡,就满足了。但是某一天,他的老板跟他说因为要去什么满开剧团当演员,酒馆只能被迫倒闭。失去工作的凉只能带着零碎的家当,回到自己的老家横滨晃悠。某天,他遇到了自己以前来找他聊天的一位客人。成海凉(面无表情举手,学猫咪爪爪挥了挥)中原先生,请问你要养我吗,我吃很少的哦1非爽文轻松向,依旧是不能拯救全人类的类型。2偏野猫系,后期开始转家猫青年男主,年龄设定比中也大两岁。3对,所以算是年下。4和隔壁已完结的春花秋落有少部分联动,但没看过不影响阅读。5HE姑且是不用说都可以保证的,但写到编号五好看点,姑且写上吧。...
文案绡虞穿成了一本仙侠文中的炮灰狐狸。书中这只狐狸被反派魔尊派去引诱他的死对头闻钰,却引诱失败,被刀了。绡虞穿过去时,原身正在引诱闻钰。闻钰看着她,眼神淡漠妖?绡虞搂紧漏风的衣衫,马上叛变道长饶命!我是好人!呸,我是好妖!书里的闻钰当时放过了原身,没下杀手。绡虞想着,比起被刀了,不如供出反派诡计,取得闻钰信任,先保住小命然後跑路。闻钰听了她的供词,似笑非笑派你来引诱我?绡虞连连点头,谁知他话语一转那就引诱给我看。绡虞震惊JPG书里没这句啊?本以为自己说了反派诡计後就能逃脱,结果她被闻钰勒令跟在他身边。接触下来,绡虞觉得这人怪怪的。白日里的闻钰清冷克己,与她保持距离,偶尔揉碰她的狐狸耳。夜晚里的闻钰黏人肆意,与她耳鬓厮磨,总是抚摸她的狐狸尾。时间一长,绡虞有些吃不消,想跑路,却不小心撞见闻钰在夜色中肆意杀戮的模样。白衣染上绯红,脚下血流成河。世人皆称我为闻钰剑尊,他走到绡虞身前,俯下身来却不知我还有一名,唤作晟漓。绡虞被他这副模样吓得脑袋有点晕,随即脑中一个激灵。书中的那个反派,大名就叫晟漓。见鬼,她肯定是见鬼了。闻钰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君子,从不僭越。直到某日清晨,见到身旁小狐狸尾巴上凌乱的绒毛,以及乌青的眼底。小狐狸醒来,满脸的疲倦与埋怨。这才发现,他的身体里住了只魔,这只魔在黑夜中占据他的身体,做的却是他渴盼已久的事。于是他不再克制,手掌抚上。小剧场多年後,绡虞受着身後之人的力道,咬着唇,腹诽书里都是骗人的,明明这个时候他早已经死了那人双臂环住她,亲昵地贴于她耳畔小鱼儿又看了什麽画本子,且说与我听听,我去学一学。11V1,男主两个人格,人格会融合2白天闻钰,夜晚晟漓,後期会颠倒3感情剧情五五分4私设较多,非女强非爽文!!!推推预收恋爱脑他被我攻略了文案祁九琏看完追了三年的文後,隔着屏幕无能狂怒。死洱子,你居然写死了楼煜!作为书中人气远高于男女主的男三,楼煜真身是世间独一无二的蛟。却被作者写成了痴爱女主丶为女主掏心掏肺,最後因剖心救女主而死的恋爱脑。气得她怒码千字长评,还没发出去,穿成了书里的角色。祁九琏我马上就改了你的破剧情。她开始花式隔绝楼煜与女主接触,纠正楼煜的恋爱脑。楼煜要为女主挡伤,她一把推开女主楼煜要挖妖丹救女主,她抢了女主就跑。终于等到他变得正常,一激动不小心受伤,醒来一睁眼,就看见楼煜在她床边放他胳膊上的血。她吓得一骨碌坐起来你干嘛呢?楼煜扬起唇你喝我的蛟血,可以养伤。祁九琏震惊不是,你怎麽又开始恋爱脑了?楼煜的一生都被剧情控制,爱女主无法自拔,为女主而死。重来一世,他拾起刀,只想毁灭这个虚假的世界,却被一名少女扑了满怀。少女满眼都是他,眸中的欢喜多得溢出,野蛮地闯入他阴暗泥泞的世界。可他不满足那一丁点的碰触,贪婪地想要更多。那些觊觎她的日日夜夜,想的全都是将她锁在自己身边,任由自己索取。正常是装给她看的,不这样,又怎麽将她诱到自己身侧?楼煜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柔情与卑劣,只求他的太阳,永远只照在自己一人身上。内容标签仙侠修真穿书成长炮灰绡虞男主南城毁端木颖燕子穹其它狐狸,反派一句话简介可恶,他竟然有两个号!立意好好生活...
接档文今日不宜追妻,感兴趣的读者大人可以点点预收~关键词年上先婚後爱追妻火葬场天子骄子老狐狸男主×武力爆表假惺惺女主一肚子坏水vs逢场作戏高手。为了窃取虎符,江越盈一朝从小小影卫变成假公主,嫁给了权势滔天的燕北王谢铮。谢铮俊美无俦,战功赫赫,称得上大宣第一钻石王老五。京城权贵们咬碎了牙,恨这个不知哪儿找回来的公主摘了桃。前有狼後有虎,外面还有豺豹虎视眈眈。为了尽快逃之夭夭,江越盈发誓要扮演一个合格的舔狗。结果大婚当晚就扇了谢铮一巴掌。江越盈发现谢铮此人阴晴不定,难伺候得很。她矜矜业业当舔狗的时候,他连个眼神都不给她。她摆烂不伺候的时候,他又饶有兴致凑上来。还喜欢在外面搞妻管严人设?搞得那新帝还时不时对自己发疯。一个精分,一个神经病,谁人知她苦。她痛恨在这方寸之间周转,被利用丶被欺骗。一次偶然机会,她得以偷走虎符,终于逃离这诱人的深渊。谢铮收到自家那个假公主逃走的消息,忍不住冷笑一声真是捂不化的冰块,自己这些年的内容标签豪门世家情有独钟欢喜冤家甜文穿书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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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综漫同人)隔壁的几个怪邻居作者金子衿完结番外文案我开始慌了。住我右边的邻居是个粉毛天线男,他家每天都被炸的稀碎又瞬间复原。住我左边的邻居是个白毛眼罩男,他可以瞬间移动别人还碰不到他。住我后边的邻居是个橘毛帽子男,他能把牛顿气的活过来一万遍。就在昨天,他们约架了,时间在明天,还让我当见证人。起因是白毛猫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