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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寻笙仔细听着,三根手指搭在弦上,偶尔拨动出一个音。岑野坐在她对面,弹着吉他,偶尔皱眉停下来,说:“这样加好蠢!”
许寻笙白他一眼,他便笑了,说:“刚才几句还是不错的。”
他接着往下弹,有时候是许寻笙弹,两人将朝暮乐队的一首歌,几乎是重新编曲。这个过程很奇怪,按说将古琴加入他们的民谣摇滚里,大家都没有过经验。两人早已做好废寝忘食的准备。他们确实也在这个晚上忘记了时间,但进展居然十分快,往往岑野刚弹完一句,许寻笙配合的调子就出来了。而有的地方,不适合加古琴,她竟也与他心有灵犀,停住不动。直至又到了某一处,两人眸光流转,手下又同时动了。
于是岑野觉得,自己找许寻笙这个决定,那是相当之英明。出其不意绝对创新不说,试问天下还有比她更合适的人选吗?自己是个古器乐高手,还会弹钢琴,前男友是个摇滚主唱,岑野想,她对流行和摇滚的理解不会少。
那个短命的酒驾的自以为是的主唱,岑野又想,他哪里配得上许寻笙了。真他吗便宜那老小子了。
时间不知不觉就这么过了,等岑野手捏铅笔,在许寻笙提供的一个本子上,写下最后一句谱子,已是凌晨两点。岑野把笔一丢,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许寻笙也揉揉眼睛,却听到对面人的笑声:“腰子说得没错,你好像一只笨笨的松鼠。”
许寻笙说:“我哪里笨了?”
岑野顺口就接到:“你哪里笨了?我挑的琴手,怎么会笨呢,腰子太没眼光啦!”
许寻笙失笑,这家伙在她面前怎么越来越油嘴滑舌了?她站起来,也打了个哈欠,岑野说:“吉他就丢这儿了,我懒得拿,明天睡醒了带他们过来,排练新曲子!”说完眼里就闪过光,嘴角也有春风得意的浅笑。
“嗯。”
他却举起手,见许寻笙不动,懒洋洋的挑眉:“Giveme5,琴手。”
许寻笙刚抬起手,他的手掌已拍过来,轻轻的很帅气的一下,而后盯着她,嗓音低低:“许寻笙,明天见。”
等岑野走出小区,末班公交车早没了,好在他租的房子离她家本就不远,缩紧脖子,一脸困顿走回去。
回到家时,赵潭早睡了,鼾声震天。岑野胡乱洗漱了一下,爬到上铺,刚想脱衣,感觉到口袋里硌硌的,拿出一看,正是许寻笙的那个本子。
岑野开着床头的小灯,仔细看了看。他哪里买过什么本子,向来抓起一把不知哪儿来的废纸,就写下灵感。有时候赵潭倒是会买点草稿本回来。
眼前的本子是白色硬壳的,也就岑野巴掌大。纸张非常光滑柔软,还带着淡淡的金光,一看就质量上佳。封面印着副抽象画,是个少年,只露出半边脸,眼神有点悲哀。头顶是一只鹿。这是一个半鹿半人的清秀少年。
奇奇怪怪的。
不过岑野知道,许寻笙喜欢的,就是有个性的东西,什么东西都很讲究,一支笔啊一个本子一块橡皮擦那都是好货。
他将本子又塞回自己口袋里。
行,这个他就笑纳了。
——
岑野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之后立刻在微信群里昭告所有人:
“我想让许寻笙加入咱们乐队,摇滚里加入古风因素,给黑格一个惊喜。”
乐队的微信群里几乎立刻炸了。
辉子说:“古琴?乖乖,小野你可真会玩。”
张海说:“这想法不错。”
赵潭:“许老师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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