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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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孩子(第1页)

风又大了些,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歪歪扭扭地铺在地上。

黎竟衡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那样沉沉地看着她。

手臂上那圈灼痕正在夜色里慢慢变深,从暗红转为紫褐,像一朵开败的花终于彻底枯萎。

他想说点什么。

分手是她提的,可先松手的人,是他。

在波士顿的那几年,云雨初涉,华京很依恋他,可他太忙了,忙到经常一周见不到人。

有时候,她在图书馆待到很晚。公寓离学校很近,走路不过十几分钟,天气好的时候,他就步行来接她。

她偶尔撒娇犯懒,就会让他背她回去。他弯下腰,她跳上去,搂着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肩窝里。

深夜寒凉,她问他:“竟衡,你为什么这么忙啊?你这么忙,以后结婚了怎么办?”

说实话,他没有想过结婚的事情,满脑子都是糟心,哪有精力去经营家庭。

他把她往上托了托,“以后的事情,以后说。”

华京不满意,咬住他耳朵,“你现在就应该考虑啊,我马上就要毕业了,爸爸让我回去星洲,可你要是留在美国,我在想是不是应该在这里读研。”

他心里有些愧疚,却给不了承诺,只能沉声回道:“鹭鹭,你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我想读研,再读三年,我还好想养狗啊,但你好忙,肯定没时间陪我遛狗。”

河对岸的bostonon老有人在遛狗,她偶尔去一次,都觉得很羡慕。她也想带着狗去晒太阳,点一份披萨,在草坪上虚度一个下午。

可他永远都在忙。

黎竟衡背着她上楼,古老的公寓没有电梯,但有宽大的楼梯,她在他背上不肯下来,却又很贴心的反复问他:“你累不累啊?”

他笑说:“当初就和你说,不应该住在这落后的旧公寓里面。”

“我才不要住那千篇一律的公寓。”她在昏暗里反驳,声音很软,“这里离学校近,离你公司也近。而且,你不觉得这个房子很有历史吗?我就喜欢这样的。”

“冬天太冷了,隔音也不好,暖气也不稳定,你容易感冒。”

“但我有你啊,你晚上好好抱抱我,好不好?”

“好。”

走到家门口,她从他背上滑下来,掏出钥匙开门。

她拧了两下,推开门,回头朝他笑。

他从善如流地上前一步抱住她,用脚把门勾上。

公寓里很暗,只有窗外的月光薄薄地铺在地板上。

她踮起脚尖,手臂环住他的脖子,他低下头,嘴唇贴着她的头发,寻到她的唇,引导她给自己解开皮带,往浴室的方向慢慢挪过去。

公寓玄关口太小了,几步就撞上了墙,几步又踢到了鞋柜。

她有些慌张急切,越急越解不开,手指在上面打着滑,额头上都沁出了一层细密的薄汗。

他笑着哄她,“不急,不急,慢慢来。”

她挂在他身上,柔软的唇压他唇上,语声呢喃:“那你自己来啊。”

“就来,要不要泡澡?”

她胡乱地亲他,含含糊糊地说:“要,全部都要。”

他好忙,尤其是这一年,回来波士顿的时间越来越少。她心里有一本账,记着他上个月回来了几天,上上个月回来了几天,再往前推,数字越来越小。

也许明早睁眼,他就又离开了,会有好几个晨昏之间都看不见他,她舍不得。

她毫不吝啬地表达自己的依恋,在他身上表达一个女孩全部的爱与未来。手臂缠着他的脖子,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他。

“鹭鹭。”他低声唤她,气息温热,“我在。”

她讨厌他离开她的感觉,那样无比失落,无比没有安全感。

深夜,她不舍得睡去,絮絮叨叨地在他耳边抱怨,他怎么这么忙,为什么没有时间好好陪她啊,又小声猜忌他是不是在港城还有个女朋友啊?为什么老是回去后,就难联系啊?

他把她往怀里拢了拢,下巴抵在她的头顶。

“没有,只有你。”

年少时候,人总是容易被感动。时间总是那样快,她只知道,她一腔热血来了波士顿,都是因为喜欢他。

爱情容易让人卑微,患得患失,让人忘记了曾有的快乐,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一个在星洲阳光下肆意张扬的少女。

黎竟衡想说对不起。

想说那年他回到港城,面对的是一具早已被蛀空的黎氏躯壳。黎家的叔伯联合陈崇礼、联合外人一点点把公司掏空,账上资金被转移到离岸壳公司,审计报告做平了表面,底下全是烂疮。

身边能信的人太少,他被逼得连睡觉都要把那东西放在枕边。

电话永远在响,但是没有一个好消息。

最难的还不是这些,是黎言的父亲——黎竟远。

性格一向温和的大哥,躺在医院的icu里,身上插满了管子,仪器滴滴地响着。

黎竟远睁开眼,看见他,嘴唇翕动,“黎家不能倒,大哥没有能力,没有那个野心。”声音轻散,像是攒了半天的力气才说出最后一句,“你有,你要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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