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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一段往事
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跃出水面的那条鱼让我回忆起了很久以前的一桩案子。那起案件的现场之诡异,案情之恐怖,每每想起都让我不寒而栗。也正是因此,长久以来我才会从心底做着刻意的回避。
如果不是急于破解这张“白骨脸”如何形成的谜题,我希望那起案子永远都尘封在记忆的角落中不被提及。
省城的西南,有着很多早些年废弃的砖窑和矿坑,为了修补这些影响政绩的“伤疤”,当时的为政者引河水入洼地将一个个矿坑改造成了水産养殖区,而砖窑在拆迁和再次规划後,摇身一变成了从屠宰到分割再到零售批发的肉联厂。
,就是我第一次跟随师傅出现场的地方。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初秋的雨天。
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可无论秋风多麽萧瑟,无论秋雨多麽阴凉,都远不及我看到的那具尸体时後背泛起的寒意来的凛冽。
。
报案人是一名水産养殖户,据他说因为船漏水需要翻转过来修理,没成想在船底发现了人的骨头。
整具骨架,是被铁丝嵌在船底的。
命案的第一侦办原则,永远都是确定受害人身份,但仅凭借一具完整的骨架做出核定着实太难了一些。
无奈之下,当时还是副局长的雷大炮只能采取见效最慢的法子,汇总全市最近时间的人口失踪案,从而来比对受害人的真实身份。与此同时,以师傅为首的法医小组,也展开对尸体的全面勘检工作。
可令人头疼的是这两条路似乎都走不通,人口失踪案倒是有几起
之所以说是吞噬而不是啃食,是因为啃食会在骨骼上面留下撕咬的痕迹,绝非如同砂纸打磨过的光滑。
那麽,什麽动物满足吞噬或者吞食的条件呢?
第一,这种动物必须是食肉类的。
第二,极有可能是生活在水里的。
第三,腐肉或者血液对这种动物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在推导出上述的三个条件之後,师傅问询了那名水産养殖户,他给出的回答让师傅既振奋又悲痛。
“这些水坑子里面养的,都是埃及塘鲺。”
埃及塘鲺,又叫革胡子鲶,体色发黑,多人工养殖,个体很大,一般可达数千克。成鱼阶段主要捕食水体中的蠕虫,水生昆虫丶底栖动物丶小鱼丶小虾及动物尸体。在人工饲养条件下,可投喂禽畜的血丶内脏丶蚕蛹丶蚯蚓丶蝇蛆等动物性饲料或者原体,尤其喜食腐肉和猪血。
塘鲺进食通常不会撕咬,而是直接吞食。上丶下颌及犁骨上密生绒毛状牙齿,形成可以钳制住猎物或者食物的牙带,牙带的作用在于防止猎物和食物的脱落,而不具备较为强大的撕咬和啃食能力。
如果向养殖塘鲺的水坑里投放一根带着腐肉的骨头,那麽塘鲺会利用绒毛牙带将腐肉一点点清理干净,却不会在骨头上留下任何痕迹。
在确定了骨架的形成原因之後,让警方头疼的就剩下了两个问题,第一是确定受害人的身份,第二则是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
受害者的身份无法核实,也就意味着案件的侦办工作无法全面展开,于是雷大炮只能采取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侦查的低效办法。
在走访丶排查工作开始以後,雷大炮和那名报案人又聊了起来,目的不外乎是想多了解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比如,他最近跟谁结过仇怨,不然为什麽这麽多养殖户,尸体偏偏出现在了他家的池塘里面?
当时报案人进行了细致的回忆,可始终无法为警方提供一个大致的侦查方向。不得已,师傅只好提出向他妻子询问的要求。
这个要求报案人倒是没有反对,但
“信息。”这是报案人的回答。
“没有打过电话吗?”师傅的脸色愈发难看了。
“媳妇的老家在外省,打长途太不划算
将郑莎杀害之後,在晚上悄悄将尸体从宾馆转移了出去,为了达到毁尸灭迹的目的,开始了细密的谋划。
是肉联厂的职工,平时负责牲畜宰杀之後的内脏处理,由于附近很多养殖户,所以通常都会低价出售给。
初秋的前一个月,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因此有些处理不及时的牲畜内脏,都会因腐败发出冲天的臭气。
将尸体藏于其中,怕是没有任何人能够发现。
经常跟养殖户打交道,十分清楚是如何处理动物内脏或是腐肉的,所以便想到了极为恶毒的一计。
将郑莎腐败的尸体喂食她家养殖的塘鲺,这不仅是为了掩盖罪行,更是对郑莎丈夫的一种报复。
如果没有他,郑莎或许就会和自己结婚。如果他当初能够管住妻子,自己也就不会通过社交软件认识郑莎。
而不认识郑莎,也就不会发生後来的一切。
在看来,最大的祸首,就是那个整天知道埋头苦干却将钱交给妻子挥霍丶出轨的绿帽男。
报案人养殖的是塘鲺,自然也是从手里过动物的内脏以及腐肉,所以二人之间其实并不陌生。
在处理尸体的那段时间,曾两次找报案人喝过酒,第一次是为了把对方灌醉,从而将腐败的尸体喂食塘鲺。第二次同样也是喝酒,同样也是为了喂食塘鲺,不同的是第二次他对船底的尸体做了翻动。
如果不是後来船漏了水,报案人或许很长时间都不会发现那具白骨。
而如果没有发现白骨,他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当他与推杯换盏称兄道弟时,塘鲺正在吞食他妻子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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