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章 歪嘴得愈(第1页)

苦战至第九盘,火将军双眼被黑元帅抓瞎,张鸡王被迫认输。

黑元帅也是伤痕累累,精疲力竭,趴在地上连喝水的力气都没有了。

不待厉鸡王发话,李少华取出博伊刀,飞快割除黑元帅头顶的鸡冠,扔进早就备好的黑土钵内。

随即以金疮药涂抹其创口,迅速止血。

此时,黑元帅全身的精华气血皆凝聚于鸡冠,必须趁热制药,方有奇效。

黑土钵内,鸡冠被李少华飞速捣成血糊,又加入几味奇药混合,成为医治林老板歪嘴的独家秘药。

“蹲下,别动。”李少华道。

林老板赶紧照办,任凭他把血糊糊的独家秘药抹在自个扭曲多年的歪嘴周边。

“这药好热,跟火烧一样。”林老板喃喃道。

“别说话。”李少华道:“两个时辰之内,你不能开口。”

林老板唔晤支应,哪还敢吐半个字。

约莫两炷香过去,黑元帅仍是没缓过劲来,一动不动。

厉鸡王忧心如焚,眉头虬结。

李少华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它这是伤了元气,神志不清。”

“李公子,你说它会不会……”厉鸡王不敢再往下说了。

李少华道:“应该不会。”说着,他摸出几枚极细的银针。

“你这是……要给它扎针?”

“没错。”

“鸡也有……穴位?”

“禽兽跟人一样,都是血肉之躯,自然也有奇经八脉,各种穴位。”

说话间,李少华在黑元帅的前胸和后背各扎了两枚银针。

银针入穴,黑元帅立马就有了反应。它艰难地抬起头来,张嘴轻咳了几声。

李少华迅疾抽针,一把将它抱在怀里,头颈冲下。

黑元帅咳得更厉害了,浑身剧烈抖动着,喉间不断发出急促含混的咳音。

连咳数十声之后,它终于停了下来,嘴里缓缓吐出紫黑色的淤血,一条墨线似的往下淌。

待黑元帅吐尽淤血,李少华把它交给佣人,吩咐喂一点清水。

眼见爱鸡恢复了神智,厉鸡王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满眼感激地不住道谢。

“举手之劳,不必放在心上。”李少华拍拍衣衫上的尘土道。

“走,咱们回家,一醉方休。”

打了胜仗,赚了银子,厉鸡王兴致特别高。

他说自个每回斗鸡之后,无论输赢,必得大醉一场。

回到厉家大院,林老板立马忙活。

打理斗鸡,他特别有经验。

每次赌鸡,他都买一两只重伤将死的斗鸡,当场割喉放血,带回家弄一锅辣子鸡。回数多了,他烧辣子鸡的手段越发高明,几乎媲美水月街的王留香鸡馆。

他还摸出些碎银,打发一个佣人,上街买厉鸡王最喜欢的黄记狗肉。

佣人腿快如风,很快就来到黄记狗肉铺。

案子上狗肉油光发亮,香得要老命。

佣人要了俩狗腿、俩狗肚、俩狗腰子,还有三根狗尾巴,让老板细细切了,用荷叶包好。

这头,厉鸡王已经让佣人备好了碗筷和烧酒,还有一些素食。

狗肉驾到,立马开整。

在座之人都好这一口,手中的筷子舞得活像大刀,油亮喷香的狗肉呼呼滑进嘴里,吃得腮帮子都泛油光。

石头对狗尾巴赞不绝口,连说活肉就是好吃。

林老板夹起一片狗腿肉说:“黄记狗肉铺用的是老汤,据说已经传了三代,在南城这块,就数他家的狗肉最香。”

“赵记白切狗肉也不错,尤其是他家的狗肉汤。”厉鸡王道。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哪。”李少华吃了一口狗腰子。这狗腰子被切作了细丝,滋味奇香且很有嚼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七零包办夫妻

七零包办夫妻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