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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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丧家之犬(第1页)

两人相视无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尴尬气氛。

而跟拍的摄影师,此刻也大气不敢出,生怕自己闹出些许动静,两人就会干起仗来。

到时候,他是放下摄影机劝架呢,还是事不关己看热闹呢?

很快,他就不必纠结了。

因为顾墨开口说话,缓解尴尬了。

“真是好久不见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上一次见面,还是在上一次。”

其实顾墨挺想犯贱的,比如‘恭喜’一下前妻人气走下坡路的事情。

但这样的行为,不仅会被观众讨厌,还会让任雅心生反感。

有些玩笑,连关系亲密的人都不能开。

而他作为前夫,更得保持一定的分寸感、距离感。

顾墨抖机灵的行为,任雅只觉得他像是个不懂事的孩子,不太成熟的样子。

于是乎,她忍不住拌嘴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上一次同处一个屋檐下,应该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吧?”

火药味有点儿浓。

但直播间里的观众,却觉得很爽。

特别是任雅揭自己伤疤,却以开玩笑的形式说出来。

有些粉丝觉得她特别酷,对这段感情拿得起放得下。

为什么这种行为很酷呢?

因为大多数人,是从心里无法接受一段真心付出的感情,得不到白头偕老的结局。

顾墨因她这句话,思绪纷飞。

宛若昨日情景再现。

“我记得离婚那天,你昂首抬头像一只打了胜仗的白天鹅,毫不留恋地飞走。留下我这条被咬得遍体鳞伤的黑毛狗,躲在角落舔着伤口。”

顾墨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是平静。

却宛若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插任雅的胸口。

强颜欢笑之下,她开了个玩笑:“这么说你把我比喻成白天鹅,而你自嘲是黑毛狗?”

“对啊,从那天起,我就是一条再也没有家的丧家之犬嘛。”

丧家之犬,原本指的是有丧事人家的狗,因主人忙于丧事而得不到喂养。而现在转指为无家可归的狗,比喻失去靠山无处投奔,到处乱窜的人。

这一个成语,很符合当年顾墨的处境。

他没有了父母,把任雅当成了他唯一的至亲家人。

可不管他当初再怎么辛苦的守家护院,换来的也不过是一句‘好狗’。

任雅被前经纪人挑拨,被网上舆论影响,认为他是个不够上进的寄生虫,便说不爱就不爱了。

离了婚的顾墨,就等于没有了家。

为了照顾家庭,他基本没有发展自己的个人事业。

为家庭牺牲事业,辛苦付出只感动了自己,算他活该。

离婚时,顾墨为了面子,他没去争抢任雅的巨额婚后财产。

最后,他只剩下魔都一套房,以及卡里冷冰冰的三百多万存款陪伴着他。

顾墨爱任雅吗?他只能说爱过。

那他恨任雅吗?同样,恨过。

但离婚都过去三年了,他也早就看清现实了。

这一次参加离婚综艺,就当对方是一个可以相互利用的合作伙伴。

可能两人以前残留的美好回忆,会偶尔冒出来作祟。但他的心,就像是在大润发杀了很多年鱼的人,早就凉了。

所以,哪怕未来顾墨在综艺里,两个人有旧情复燃的趋势和暧昧之感,他只能说是为了节目效果搞出来的。

他们不可能复婚的。

心里那一道坎,可能永远都过不去了。

真香定律?对他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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