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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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锋(第2页)

同桌立马擡头用眼神剜我。

沈晓丽对我的邀请感到意外:

“可以吗?”

“可以的可以的!”

沈晓丽从容接受了我的邀请,不过在坐下的时候有些犹豫。

她看到我和同桌挤在一起坐,欲言又止:

“我坐哪里?”

我茫然:

“你爱坐哪儿坐哪儿啊。”

说完才发现,这桌子旁边的塑料凳都被别的食客搬走了,这个点生意确实是好了点。

现在唯一能坐的,就是我和同桌屁股下的长凳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屁股往同桌那里挪了挪,拍一拍另一侧:

“你坐这儿?”

沈晓丽更加欲言又止了。

她小心翼翼地走过来,双手托住裙子下摆,往下压平的同时坐了下来,与此同时扑面而来的还有一阵淡淡的芳香。

我就说她又好看又优雅吧!

这种细节我就想不到!

我穿着裙子的时候只会叉着腿坐,或者翘着腿坐,几次三番被同桌敲膝盖,让我架势收收,别给流氓看光了。

不过说真的,谁会看我啊?

作为女生,推举沈晓丽做班花,我是服气的。

我们小镇不乏家境很好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大多是在外面搅弄风云的大佬,家里已经有了可以继承家业的长子,于是便生个幺儿带在身边解闷,也不要求有大的成就,甚至说是刻意养废,以免和大的争家産,每年给点零花养着就行,一出生就躺在了终点线上。

至于为什麽要搬来池镇,只能说,这里的风水很养人——不过我也是听说的。

街口算命先生还说这里有龙脉呢。

之前来我们镇上暂居的一个神婆住在我爸妈出租的房子里,她则告诉我说,这个小镇位于什麽星辰什麽轨迹交汇的延长线上,容易发生一些灵异事件。

总之说什麽的都有。

扯远了,话说回来,沈晓丽做班花,当之无愧。

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不求有大出息,但求乖巧懂事的“幺儿”。

她没有锋芒,单纯善良,温柔明净,长得还漂亮,比99%的女孩子都会打扮自己,本来皮肤就好,再加上这个年纪就开始用护肤品,更是把其他女孩子远远地甩出一条街,是所有男孩子梦中情人该有的模样。

也难怪同桌都不能免俗。

因为在男生中间,喜欢沈晓丽好像已经成了一种“政治正确”。

你不喜欢,你就是眼光有问题。

你就是不合群。

我看了眼大衆情人沈晓丽,把菜单递过去,殷勤道:

“你先点,今天胖虎请客!”

“你们先点吧。我跟你们AA就行。”

沈晓丽轻声细语道。

“AA?”我更加茫然,“什麽新型词汇?”

“就是,平摊费用。”沈晓丽轻笑,那是一个不带嘲笑的微笑。

但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像犯了尴尬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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