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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权月从连家老宅出来,又去了这些年最常住的“那套房子”一趟。
三室两厅,离公司近。
站在门口掏钥匙的时候,他忽然想起第一次来这儿的那天。连霁带他看房,问他喜不喜欢,他说还行。
连霁亲在他的侧脸上,说还行就是喜欢,买。
当初领证前连霁买的,写在他名下,自愿赠与。燕权月那时候觉得没必要,两个人住,谁的名下有区别吗。连霁说拿着吧,以后用得上。
他用了六年。
可推开门,屋里却比他想象中空。
不是东西少了,是那种住了六年才会有的空——玄关柜上的钥匙盘里只剩一把备用钥匙,鞋柜里他的拖鞋还在,旁边那双没了。沙发上摆着常用的那条薄毯,叠得整整齐齐。
燕权月完全记不清是从哪天开始扔东西的,他扔东西都是因为觉得没用才直接“断舍离”,从不去细想或复盘。
最开始是连霁给他买的衣服,然后是书,连霁送的那本诗集他翻了又翻,最后还是和着快递盒子一起卖了。再然后是那些零零碎碎:一起挑的杯子,一起买的摆件,一起逛超市顺手带的拖鞋。
扔到最后,这房子其实已经没什么连霁的痕迹了,但燕权月还是想搬。
不是因为住得不舒服。恰恰相反,这儿离公司近,采光好,他住了六年,闭着眼都能从卧室走到厨房。暖气的开关在玄关柜左边,热水器的温度永远要调低两格,阳台的晾衣杆摇起来有点涩,得用力拽一下——一切都太熟悉,所以必须得走。
燕权月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处理这种事的,他只是想切割。
把房子还给连霁,连带把记忆也还给连霁。
换作那种情感经历丰沛的人,大概不会相信,这世上真有人能守着回忆过这么些年。
回忆是没有力量的,甚至好像还在源源不断地吸取他的心力。
以至于这些年,他压根懒得认识新的人,也懒得走出那点舒适区,只用工作把自己埋起来,忙到没空想私人感情的事,忙到以为不想就是忘了。
五年。
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好像太长了。长到朋友们都不再问“你还好吗”,长到连茵偶尔提起连霁都要小心翼翼看他的脸色。
可有时候他又觉得,只是弹指一挥间。
睁开眼是五年前,闭上眼也是五年前。中间那些日子像被抽走了,只剩下一个接一个的会议、一份接一份的文件、一场接一场的酒局。他把日子过成了一张密密麻麻的日程表,填满,就看不见空了。
一天过去了。
一个月过去了。
一年过去了。
五年。
五年。
他妈的,居然都五年了。
燕权月在门口站了两秒,走到卧室,拉开衣柜。
那些工作场合穿的衣服他一件没拿。定制西装、晚宴礼服、出席活动的正装,整整齐齐挂着,还给以前的身份。
他挑了几件日常穿的。棉质的,宽松的,没什么logo的,穿着舒服就行。
书带了几本,都是早年他自己买的,翻了很多遍的。
还有就是一些当天会用的日用品,和一沓照片。
不多,十来张。有他和连茵的,有他和以前合伙人的,有他自己在某个项目现场的。他不爱拍照,现在这种年代更鲜少把照片打印出来,这十几张已经是夹在那本结婚照册里,六年攒下来的全部。
他翻了翻,抽出一张。
那张照片里他站在某个工地边上,戴着安全帽,脸上蹭了灰,在笑。不是那种应酬的笑,是真的在笑。他盯着看了两秒,没想起来那天发生了什么高兴的事。至于那本结婚照——燕权月翻到最后一页,看了一会儿,合上又放回原处。
行李箱拉好,他站在客厅中央环顾一圈。
住了五年的地方,证上也写着他的名字,却确实像别人的房子。直至燕权月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才发觉自己在离开时,确实只带了一只小小的行李箱。
其实从理论上来说,他还有三天才正式离职,但他已经处理完所有必要项目,剩下的都是一些杂事,所以已经不需要再去公司了。
该签的字上周就签完,该打的招呼也打过了,正经工作上的事都交接完毕,剩下三天是走流程的时间,是系统里状态变更的时间,是hr发那封离职邮件的时间。
燕权月靠在车后座,看着窗外往后退的街景,脑子里过了一遍这三天要做什么。
第一天,睡觉。睡到自然醒,然后去趟超市,把新住处的日用品补齐。牙刷,毛巾,拖鞋,洗发水——他带的那点不够。顺便买点吃的,冰箱不能空着,虽然他不一定会做饭。
然后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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