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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小福在遇袭当晚并未被捕。
他回家后清洗了衣物,导致第二天被抓时,衣服已经晒干了,就晾在了院中的竹竿上。
衣服上的血迹残留,又或者是其他证据,也随之消失。
林知夏见戴氏真拿出了衣服,蹙眉问道:“衙役检查之后,没有将衣服带走吗?”
戴氏睁大眼:“要带走?他们没说啊。”
若田小福真是凶手,这衣服就是他行凶时穿的衣服,这么重要的证据,居然留存于嫌疑人家中!
林知夏接过衣服仔细检查。
这种绵麻的材质不易勾丝脱线,衣襟处也被搓洗得十分干净。
难道官府认为,积极清洗衣物是田小福心虚、试图毁灭证据的掩饰行为。
毕竟,如果目击者温伍的证词,田小福本应只是众多被传讯的嫌疑人之一。
“他们没有拿走衣服做验证吗?”林知夏追问。
在开封府的时候,她曾见过樊老用醋蒸法显出血迹,即便衣服清洗过,也可能检验出微量痕迹。
戴氏摇头:“这衣服能证明小福说的是实话吗?”
林知夏还是觉得,衙门的人不会这么大意,她道:“我方便进卧房看看吗?”
戴氏迟疑了一下,但见林知夏和芙昕都是女子,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我带你进去。”
她引着林知夏走进狭小的卧房。
屋内陈设简单却整洁,靠墙放着一张陈旧的木床,床边是一个不大的梳妆台,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看得出二人生活并不富裕。
但梳妆台上的几个木盒里,分别装着像生花、梳篦和钗。
钗多为木制或铜制,林知夏拿起一支,触手并无粘腻或细尘,显然是精心保存、时常擦拭的。
“这些都是小福给我买的。”戴氏有些黯然道。
小夫妻日子虽不宽裕,却处处用心。
至于厅内地上那层薄灰,显然是戴氏忧心丈夫,已无暇顾及这些。
林知夏打开衣柜,里面男子衣袍只有寥寥数件,且皆是青灰色,与戴氏拿出的那套并无显着区别。
看着那些衣服,戴氏眼眶一红:“这些衣衫都是茶馆分的,他从不给自己买衣服,穿来穿去都是这几身,赚的银子都花在我身上了。”
“我听说他每日午时都会回家给你做饭?”林知夏问。
戴氏点头:“他对我很好,怀孕前也会帮着我一起做饭。”
听到这话,连芙昕都感到诧异:如此顾家、妻子又有身孕的人,真会为一时意气去杀人?
林知夏道:“你家里有酒糟吗?”
“有。”
林知夏让对方拿过来,将衣服放入盆中,用醋泼洒衣领处。
越往下查,她越觉得,田小福是一个顾家本分的人,这样的人天生就缺乏冒险的血性。
只因田小福的衣服都是统一样式,县衙的人便觉得,田小福存心遮掩。
那这身被清洗的衣物,也会变成一个疑点。
毕竟不是案当晚抓的人!衣服也不是那时从身上扒下来的。
衙役的判断完全建立在田小福是凶手的前提下,因此忽略了这件衣物。
片刻后,衣领处出现块状的,极淡的褐色血痕。
除了衣领和肩头,其他地方再无此痕迹。
若田小福是真凶,在与死者缠斗时被抓伤,领口的血迹可以解释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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