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贝恩村长吞云吐雾了一会儿,用烟斗指着地上的逃兵头颅,提议道:“不如这样……”
“你找个时间,把这两颗脑袋固定在村口,用来震慑那些土匪强盗。”
“我则以个人的名义,掏三十五个铜鼠作为酬劳,可以吗?”
林克知道,村长抽的锈苔,是种红褐色野生烟叶。
品质低劣,却可以缓解焦虑,是穷乡僻壤特有的消遣。
不过……
能被抠门的贝恩村长评价为“吝啬”的人,恐怕连骨头缝里都能榨出油来。
金郡好歹也是统辖着几十个村庄的大城市,负责的官员们居然能烂到这种程度?
刚刚发了一笔横财的林克,其实已经不太看得上这三十几个铜板了。
但他略一思索,仍旧应下:“准备好契据和钱,我会让艾斯去处理这事。”
这点小钱拿来锻炼一下艾斯的胆量和办事能力,也不错。
回到住处大约半个钟头后,艾斯推门归来。
长着雀斑的少年眉宇间透着掩饰不住的得意。
他似乎是憋了许久的喜悦,终于忍不住决心分享:“林克,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
“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个全新的艾斯!”
“内森都夸我,说我的天赋比他强呢……”
听艾斯娓娓道来,林克才知道,老猎人内森对艾斯亲手雕刻的木像满意极了。
看着那尊还原了早夭儿子相貌的木雕,内森睹物思人,大受感动。
为了报答这份念想,他决定将自己的本事倾囊相授。
如今的艾斯,已经正式转职成了猎人学徒。
最近这段时间,他不仅学会了制作弓箭和布置陷阱,更开始跟着内森学习实战射击、辨识可食用植物与毒蘑菇,据说很快就能接触到毒药的熬煮和涂抹技巧。
林克打量着他,发现这小子的眼神确实比以前锐利了不少,身上多了几分干练的气质。
听完艾斯的分享,林克靠在木桌旁,随口提起了自己今天的遭遇。
艾斯脸上的得意瞬间僵住,瞳孔剧烈地震颤起来:“你……你杀死了两个逃兵?还砍下了他们的脑袋?”
林克从布袋里掏出一块硬邦邦的人形黑面包,用力咬了一口,然后用拿着面包的手随意地指了指墙角:“喏,就在那儿。”
这种黑面包是他借用修道院后厨亲手烘焙的,极其耐储存,攒了一堆。
只要需要补充体力,随时可以念祷词,将其转化为带有治愈效果的圣餐——就像他现在正在啃的这块一样。
咽下粗糙的面包,林克默默感受着身体的状况。
超凡特质掠影确实强悍得不讲道理,让他这个毫无剑术基础的门外汉,仅凭速度优势,就能无伤碾压两名逃兵!
但代价同样明显,全力爆发速度之后,现在的林克,只觉得双臂双腿都在隐隐作痛。
肌肉酸胀得像灌了铅一样疲惫。
“速度再快,身体扛不住也是白搭。”
林克在心底暗自盘算:“必须狠狠锻炼体魄,耐力绝不能成为我的短板!”
墙角边,艾斯盯着那两个渗血的包裹,吓得瑟缩了一下。
但他深吸了一口气,双腿打着颤,强迫自己一步步挪过去。
“连死人都怕,还当什么佣兵啊?”
少年咬着牙,声音发着抖给自己打气,“不过是两颗死人脑袋罢了!这可是我们的第二份契据啊……必须漂漂亮亮的完成!”
他找来生石灰,强忍着反胃,将两颗头颅草草腌渍防腐,随后扛着削尖的木桩去了村口。
随后,艾斯为林克拿回了那三十五枚铜鼠的酬劳。
……
林克勤恳工作,从未懈怠。
他对未来充满期待,因此每天都很充实,感觉时间流逝的飞快。
主观感觉似乎只是一转眼,自己为修道院送圣餐的工作,就已经干了整整四十五天!
仪式结束,究极锁链重铸完毕,可再次使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秋也,失去了10岁前记忆的他,带着一本笔记本来到了名为横滨的城市。受到一个好心旧书店樱庭爷爷收养的他以努力赚钱开一家花店为目标,在这家书店打工生活,顺便认识了个(自认为)的小伙伴。看着挂在自家书店横梁上的(自认为)小伙伴,樱庭秋也好声好气说太宰君,请不要在我们家书店实施这种行为,会影响我们家书店生意的。某绷带狂魔可我看这个横梁可以唉樱庭秋也在你寿命结束之前,只会加多你疼痛的次数而已。太宰拿这个一本正经的天然呆属性没办法。多年后,某人枕在樱庭秋也膝上感慨,真香。1非爽文,也没办法拯救全人类。2但主角会努力成长,保护自己爱的人。3港口Mafia时期剧情基本不会变动,因为不会加入港口Mafia。4会涉及其他动画,但主要还是写文野及其主线内容。5CP为太宰,也称哒宰或者绷带精。6有甜有虐,但请相信这是篇甜文以及肯定HE7大概是个陪伴与习惯陪伴的故事。...
新文当赛博明星秘密谈恋爱求收藏大夏昭和公主夏霁,新婚之夜随暗卫出逃,听闻北齐之地,宜玩乐丶多才俊,她星夜兼驰奔赴,无奈天不佑她,不过快活两日,却惨遭暗算送进皇宫,沦为婢女。夏霁成为北齐後宫一霸偷闯小厨房丶怒打老太监丶撞破沈淮序秘密…却独独不想回大夏,夏霁咬着的芙蓉酥饼掉落在地,嘴上碎渣颤颤沈淮序他要去哪做质子,大夏?她不要回去!夏霁被拐入北齐皇宫後,沈淮序是她唯一一根救命稻草,曾经他出手相助丶仗义执言。後宫中相见,沈淮序却一脸茫然我们认识?沈家满门忠烈,一场战役,只剩沈淮序一人,他被祖母困于沈府,禁于北齐。沈家想要一个活着的继承者,那他偏不顺她们的意他斗鸡丶遛鸟丶日日怀醉温柔乡,势当北齐第一纨绔。他自请替代北齐皇子出质大夏,天高海阔,他要去看父丶兄征战过的沙场,走他们走过的路。女子总有百般姿态可人丶温顺丶端庄丶高贵哪一种都是独一无二。但唯独夏霁是例外,总处处与他作对。...
安命是一名恐怖小说写手。穿越到星际时代,成为没有异能,备受欺凌的菟丝花小可怜。但偏偏这个时代,文化贫瘠,精神匮乏,人们缺少精神刺激,异能日益衰退安命DNA动了,有什么能比恐怖小说更能刺激精神呢?次日,她发表了一份中式怪谈。...
姜寻烟嫁给谢云书两年,操持家务孝敬婆母,本以为神仙眷侣,但那一日,谢云书带了一个女人回来。那是谢云书刻在心头的白月光。正妻的位置给她。谢云书说我还留你做平妻,姜寻烟,你不要不知好歹。姜寻烟就是不知好歹。她上禀族亲撑腰,扬言要去衙门敲鼓告官,将谢家闹得天翻地覆,最后换来了一碗毒药,活生生被谢家人弄死。再一睁眼,她回到了与谢云书撕破脸的那一日。这一次,姜寻烟没有如上辈子那般发疯。她转头勾搭上了她的浪荡旧情人。萧景怀自持端肃,行事坦荡。直至阴差阳错,遇到了仇人的妻子,姜寻烟。这位仇妻云鬓楚腰,颦笑间风流妩媚,背地里却心狠手辣,琢磨着怎么红杏出墙,弄倒谢府。他起初以为他不会沦陷。直到后来,姜寻烟中药,纤白玉指勾着他的腰带,在他的耳畔吐气如兰,似笑似嗔,搅乱了他一湖春水。萧景怀反钳住了她的手腕,溺死在了她的眼眸里。他看见她第一眼,就知晓她心狠手辣,不择手段,也知晓她对他从来都只是利用。但如果让他再选一次,他依旧会站在那里,等她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