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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明显是一路小跑回来的,还喘着粗气。
他兴冲冲地向林克分享喜悦:“知道我是奥斯布克人以后,主教大人就亲自接见了我。”
“主教是个好人呢!”
“他夸我信仰虔诚,说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之后,我就有资格成为金郡枢纽修道院的持证修士!”
只是被主教夸奖,就这么高兴啊……
林克觉得忠诚的挚友还是把自己看得太轻了。
但他并未扫兴,只是边吃着早餐,边回应道:“恭喜!不过,比起修士,成为传教士岂不是更好吗?”
“既能实现当佣兵的梦想,也能走遍全世界,将三神的荣光撒遍雷拉的每一个角落!”
听到这话,艾斯大脑宕机。
半响,他清醒过来,狠狠点了点头。
“你说的没错!我怎么这么笨啊?”
艾斯当然知道,雇佣兵也有职业细分的。
剑术师、持盾者、弓弩手、药剂师、瘟疫医生、圣职者……
如果能成为传教士的话,自己就能身兼圣职者与雇佣兵的身份了!
一举两得!
艾斯眼神坚定,却完全没有转动大脑。
他如往常一样的路径依赖:“我该怎么做?”
林克略一思忖,竖起三根手指:“从识字开始,然后学习和背诵教义经典,最后成为真正的三神传教士。”
“我相信,你这么机灵,信仰也足够坚定,一定能成!”
艾斯从不怀疑林克。
一听这话,本来还有点缺乏信心的雀斑少年,顿时自信满溢:“嗯!从今天开始,努力,奋斗!”
这个时间点,隔壁的肖恩早已拎着他的青蛙兄弟,消失得无影无踪。
昨晚闲聊时林克听肖恩说,金郡最近出现了许多起野兽食人的案件。
肖恩已经去政务厅接了相关契据,目前正在展开积极追查。
“还在玩他的角色扮演游戏啊……”
只不过,肖恩这次的身份,从骑士变成了密探。
林克没有深究,只是洗漱一番后,换上了灰扑扑的工装,继续自己的日常工作。
在他看来,皇家驿站本质上是帝国的耳朵和眼睛。
重要信件、要紧货物、急递的文书,从这儿往外送,一站接一站,马换人不停,昼夜赶路。
驿站养着最好的驮马,用着最老练的信差,连马掌钉的样式都和普通铁匠铺的不同,耐磨程度更高。
进入皇家驿站,同事们纷纷打起招呼。
“林克来啦?”
“今天的你,感觉格外英俊呢!”
“林克肯定是真正的贵族吧?他就算穿和咱们一样的工装,看着也不像平民!”
“哎,可惜我女儿已经嫁人了……”
这里一天到晚都不消停。
清晨有马队回来,浑身是汗,鼻子里喷着白气。
午间,有人装货,箱子捆得四四方方,封条贴得严严实实。
傍晚又有信差出发,皮包里塞得鼓鼓囊囊,翻身上马,一鞭子抽下去,蹄声就渐行渐远了。
林克分配到的活很少,可谓清闲到极点。
渐渐有谣言说,林克背景很大,不能得罪,要巴结讨好。
同事们起先是远远打量,后来总对他笑。
笑里带着点小心翼翼的亲近,想贴过来,又怕惹他厌恶。
吃饭的时候,有人给他留位置,打水时,也有人抢着帮他提桶。
连马厩那边的老马夫见了林克,都要多笑两声,露出一口缺了半边的黄牙。
第四天的工作依旧轻松到极点,林克只分配到了一些清闲琐事。
喝喝茶,吃吃饭,和工友们闲聊两句,一天就过去了。
傍晚。
下工之前,皇家驿站的负责人把林克叫进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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