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57章(第3页)

那时候我坚信自己一定会回去接他。

可我回暗阁后,又遭遇了追杀。

为了活下去,我在暗阁内部挑起纷争,让暗阁之子亲手杀害了阁主,又策划了一场爆炸,炸掉了暗阁,成立了暗眸。

又过了几年,我把势力扩展到了整个中东。

我有了很多手下,很多钱,很多枪。

但没有他。

等我能回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不在德城了。

我找了很多年,没有找到。

二十年后,我被手下背叛,身中子弹,死在住处。

我以为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可是我没有死,我重生到一个人身上,那个人和我同名同姓,容貌一模一样,是京市秦家的傻儿子。

那天我回中东处理前世的尸体,那个京市高高在上的陆九爷,疯了似的追着我的直升机。

我很奇怪,到底是什么事,能让一个清风霁月的人如此失控。

我没有告诉他,在京市第一次吻上他的时候,我就看上了他。

他的眼睛很干净,和小阿九很像。

于是我让直升机返航。

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我的小阿九。

他认出了我。

靠那双眼睛,靠那张面具。

第201章番外2小阿九

我叫小阿九。

三岁那年,母亲病死了。

没有父亲,没有亲戚。

街坊邻居都说我是扫把星,克死了爹妈,没人愿意收留我。

我开始流浪。

吃过别人丢在路边的馒头,喝过公园水池里的水,睡过桥洞,也睡过菜市场的纸壳子。

冬天冷得要死,我就把自己缩成一团,缩在墙角里,想着明天太阳出来就好了。

那天我饿晕在河边。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间陌生的小屋子里。

一个男孩子坐在旁边,看着我。

他穿着一身黑衣服,脸上戴着面具。

我看不见他的脸,只看见一双眼睛。

琥珀色的,很亮,像冬天里的暖阳。

“谢谢哥哥。”我说。

他愣了一下。

然后他问我的名字,我说我叫小阿九。他问我几岁,我说五岁。他说他九岁。

比我大四岁。我叫他哥哥。

他没有名字。

我想了想,说:“那我叫你影子哥哥吧。你戴着面具,像影子。”

他说好。

我不敢不乖。

我怕我不乖了,他就不让我跟着他了。

所以他给什么我吃什么,把碗舔得干干净净。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伸手搂住我,我身体僵了一下,然后慢慢放松,把脸埋在他胸口,手攥着他的衣服。

“影子哥哥,你不会把我丢掉吧?”

“不会。”

“真的?”

“真的。”

我没有再问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七零包办夫妻

七零包办夫妻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