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章 为求厮守先别离(第1页)

唐逍一下子跳起来:“谁,是谁?”

他的第一反应是,不知是“鱼刺”还是镇主府的人追上来了!

此时的他,脸色苍白,紧握剑柄的手腕都是颤抖的,可不敢轻易再来一场大战!

但周围一片静谧,大路上虽然有两个行人,一看就是附近村民,修为也只是武徒而已;小树林里更是连一只小鸟都没看到,更不用说人了。

唐逍抿了抿嘴,大概是他的幻听吧。不过这声幻听也打破了他的心境,他低叹着站起来,刚迈出一步,却又停了下来,一时却有些不知道该往哪儿走!

方柔终于跟着雷少渊去惊云寨了,这正是他离开她的好时候,若此时跟上探龙山,岂不前功尽弃了吗?如果一直不离开方柔,万一哪天他彻底魔化了、死了,她怎么办?

唐逍虽然不懂,但也直觉地知道,这种事,迟断不如早断,伤害也许会更小。

可是如果就这样离开了,对方柔而言,是件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唐逍咬着下唇,犹豫着,脑海里却突然响起了一个尖细的声音:“自己都快没命了,还在想着别人!男人啊……”

唐逍猛然跳起来,高举着吞云剑,厉声喝道:“谁,到底是谁,出来!”

周围只有春风拂过,远处大路上的行人也已不见了踪影,更加不会有人回答他。

哦不对,有人回答的,那声音仍然在他脑海里响起:“你确定想知道老子是谁吗?”

“你到底是谁……你是人是鬼……你出来,我不怕你!”

唐逍嘴巴上说着不怕,身子却已止不住地颤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连成了一片。

“好吧,老子也该出来了,有些事,必须得让你知道!”

那声音嘿嘿一笑:“你低头看看,是不是在吞云剑里看到了一只眼睛?”

唐逍一低头,昏黄的剑靶上,那淡淡纹路后面,果然像有一只眼睛睁开了。

他有些疑惑:“难道说,你竟是住在这柄剑里面的?”

“的确!”那声音笑道,“这枚小小的黄石头,就是老子的安身之所!”

唐逍感觉脑袋有些发涨,似乎想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那你到底是人是鬼啊?”

“人?鬼?”那声音却似有些萧索,“不,老子既不是人,也不是鬼,老子是灵!”

“灵?”唐逍更加糊涂了,“什么是灵?”

“灵,就是灵魂体的意思。你应该知道,无论人、妖、仙、魔、佛,死之后都会肉身朽坏,灵魂则进入冥界,转世轮回。但大千世界,总有例外,也有很多灵魂滞留世间,它们很多都变成孤魂野鬼,受到阳光、火焰、雷电等等的侵蚀,就此烟消云散;而另一些则会在各种器物中生存下来,这便是器灵。而老子,就是这吞云剑的器灵!”

那声音有些得意:“灵,有先天与后天之分,老子虽然只是后天之灵,但灵性之强,已不输于一般的先天之灵。而且,有老子在吞云剑里,你这柄剑,才是真正的灵剑啊!”

唐逍听说过,宝物一般分为凡器、灵器、玄器、地器等各种品阶,灵器只能算是刚入门,但即便是在火鸾峰,也很少有弟子能手持灵器的——连狄皙之好像都没有呢。

既然知道了这声音的来历,唐逍心头就不怕了,他重新倚回柳树下,问道:“照这么说,你已经死了?那你是怎么进入这柄吞云剑里的?”

提到这个话题,那声音立即变得怨毒无比:“这就要问你那个好妹妹方柔了,她有一个好姐姐啊,八年前她刚刚晋入宗师,拜了火鸾峰大长老孔雪迟为师,就想给方柔炼一柄宝剑。炼剑也就罢了,她还想选择一个剑灵!选剑灵也就罢了,她竟然选中了老子!”

那声音呼哧呼哧喘着气,如果方漓在这儿的话,它怕是要从吞云剑里冲出来吧?

“老子乃是不死猫妖一族!不死猫妖你知道吗,老子是专修尾巴的,每多生出一条尾巴,就能多一条命!老子已经有三条尾巴了,如果不是方漓仗着孔雪迟的势力,派了十几个宗师、大武师来围剿老子,生生把我三条命给磨掉了,老子岂会落入现在这般田地?”

“不过,也许方漓那臭婆娘自己都想不到吧,老子居然因祸得福了!”

那声音又蓦然变得张狂起来,大笑道:“炼剑的时候,不知哪儿出了问题,剑身里竟然渗进来一道魔光!魔光你知道吗,就是能让一切万物入魔的东西!”

唐逍再次跳起来,厉声叫道:“就是你,是你把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是不是?”

一提到“入魔”两个字他就明白了,他现在这模样,不就是“入魔”了吗?

“别你啊你的,老子有名字的,魔猫剑灵,你应该叫老子魔猫大人或者猫爷!”那声音鄙夷地道,“再说,老子没帮你吗?如果不是老子,你那小恋人现在早成她姐夫的禁脔了!”

唐逍一窒,随即脸上一红:“别乱说,什么小恋人……”

他自然知道那魔猫剑灵没有说假,虽然让他用鲜血换取实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异能力春花秋落

异能力春花秋落

秋也,失去了10岁前记忆的他,带着一本笔记本来到了名为横滨的城市。受到一个好心旧书店樱庭爷爷收养的他以努力赚钱开一家花店为目标,在这家书店打工生活,顺便认识了个(自认为)的小伙伴。看着挂在自家书店横梁上的(自认为)小伙伴,樱庭秋也好声好气说太宰君,请不要在我们家书店实施这种行为,会影响我们家书店生意的。某绷带狂魔可我看这个横梁可以唉樱庭秋也在你寿命结束之前,只会加多你疼痛的次数而已。太宰拿这个一本正经的天然呆属性没办法。多年后,某人枕在樱庭秋也膝上感慨,真香。1非爽文,也没办法拯救全人类。2但主角会努力成长,保护自己爱的人。3港口Mafia时期剧情基本不会变动,因为不会加入港口Mafia。4会涉及其他动画,但主要还是写文野及其主线内容。5CP为太宰,也称哒宰或者绷带精。6有甜有虐,但请相信这是篇甜文以及肯定HE7大概是个陪伴与习惯陪伴的故事。...

公主把敌国质子拐回国了

公主把敌国质子拐回国了

新文当赛博明星秘密谈恋爱求收藏大夏昭和公主夏霁,新婚之夜随暗卫出逃,听闻北齐之地,宜玩乐丶多才俊,她星夜兼驰奔赴,无奈天不佑她,不过快活两日,却惨遭暗算送进皇宫,沦为婢女。夏霁成为北齐後宫一霸偷闯小厨房丶怒打老太监丶撞破沈淮序秘密…却独独不想回大夏,夏霁咬着的芙蓉酥饼掉落在地,嘴上碎渣颤颤沈淮序他要去哪做质子,大夏?她不要回去!夏霁被拐入北齐皇宫後,沈淮序是她唯一一根救命稻草,曾经他出手相助丶仗义执言。後宫中相见,沈淮序却一脸茫然我们认识?沈家满门忠烈,一场战役,只剩沈淮序一人,他被祖母困于沈府,禁于北齐。沈家想要一个活着的继承者,那他偏不顺她们的意他斗鸡丶遛鸟丶日日怀醉温柔乡,势当北齐第一纨绔。他自请替代北齐皇子出质大夏,天高海阔,他要去看父丶兄征战过的沙场,走他们走过的路。女子总有百般姿态可人丶温顺丶端庄丶高贵哪一种都是独一无二。但唯独夏霁是例外,总处处与他作对。...

在星际写中式怪谈后

在星际写中式怪谈后

安命是一名恐怖小说写手。穿越到星际时代,成为没有异能,备受欺凌的菟丝花小可怜。但偏偏这个时代,文化贫瘠,精神匮乏,人们缺少精神刺激,异能日益衰退安命DNA动了,有什么能比恐怖小说更能刺激精神呢?次日,她发表了一份中式怪谈。...

当年月

当年月

姜寻烟嫁给谢云书两年,操持家务孝敬婆母,本以为神仙眷侣,但那一日,谢云书带了一个女人回来。那是谢云书刻在心头的白月光。正妻的位置给她。谢云书说我还留你做平妻,姜寻烟,你不要不知好歹。姜寻烟就是不知好歹。她上禀族亲撑腰,扬言要去衙门敲鼓告官,将谢家闹得天翻地覆,最后换来了一碗毒药,活生生被谢家人弄死。再一睁眼,她回到了与谢云书撕破脸的那一日。这一次,姜寻烟没有如上辈子那般发疯。她转头勾搭上了她的浪荡旧情人。萧景怀自持端肃,行事坦荡。直至阴差阳错,遇到了仇人的妻子,姜寻烟。这位仇妻云鬓楚腰,颦笑间风流妩媚,背地里却心狠手辣,琢磨着怎么红杏出墙,弄倒谢府。他起初以为他不会沦陷。直到后来,姜寻烟中药,纤白玉指勾着他的腰带,在他的耳畔吐气如兰,似笑似嗔,搅乱了他一湖春水。萧景怀反钳住了她的手腕,溺死在了她的眼眸里。他看见她第一眼,就知晓她心狠手辣,不择手段,也知晓她对他从来都只是利用。但如果让他再选一次,他依旧会站在那里,等她过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