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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丫鬟从城中回来,就看到大门敞开着,少夫人躺在厅中,腹中已空,一串野猫的血脚印一直延伸到屋外,越来越浅直到不见。那山中的野猫定是闻到了她生产时的血腥味找到了这里,在她昏迷中把她刚出生的孩子叼走做了一顿美餐。
不过是一夜之间,待她如珠如宝的公婆对她百般责难,原本温柔体贴的夫君也怪她故意保不住孩子。
原是红尘十丈,人心冷暖,一朝看透。
洛九歌大病一场,从此长居别院。
(六)
“这十年同一日没什么分别,只剩下这漫长的如同被蛀空了的岁月而已。”秦夫人叹了口气,摇头,“幸好,这日子也有了尽头,我已时日无多了。”
白清明一指放在门外的那缸蓝莲花,在风雨中微微摇晃的荷叶上滚着水滴晶莹如珍珠,那盛开的紫蓝色的花朵被洗得愈加放肆娇艳。“不过夫人在离世前,还有想见的人吧?”秦夫人没有否认,眼中柔情满溢:“是啊,妾身好想见他,可最近他都没有来了,妾身很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呢。”柳非银的扇子“吧嗒”掉在地上,一拍脑门站起来:“我去煎茶。”白清明拽住他的手拉他坐下,高深莫测地道:“不要去了,反正你煎的茶也没法喝。”他上回煎的茶喂了金风一小口,那可怜的小花豹伸着舌头呕了半天。
唔,大约是葱姜放太多了。柳非银听着有理,一撩下摆又沮丧地坐下了。秦夫人用帕子掩着嘴笑了:“柳公子放心,也没什么不堪入耳的。我的孩子如果还在这世上,应该跟他差不多大。”“诶诶诶诶——”柳非银惊讶道,“是个孩子?”
大约是前年隆冬,大雪封山时,青青在厅中烧了两个炭炉,她在案上铺了纸画墙边开了半树的红梅。那墙头却突兀地冒出个围了布巾的脑袋,乱蓬蓬的头发都遮住了眼,可远远一看就知道是个男童。
她叫青青把人叫到屋中来,孩子隆冬腊月天还穿着破旧的薄衫,露在外头藕节似的手臂冻得通红。这山中有不少独居的猎户,靠贩卖毛皮和野味为生,青青猜想他是附近猎户家跑出来玩的孩子。而秦夫人是喜欢孩子的,进门让青青找了件皮袄子给他穿,把他领到火炉边烤火。
从那以后,那孩子就经常过来玩了,虽然不怎么爱说话又总是喜欢缩在门前睡觉,但是非常乖。有时看着他用小手不声不响地拉她衣摆时,秦夫人那颗空荡荡的心也被填满了,不再荒芜得不知措。
“夫人,你为什么哭?”
“傻孩子,我这是高兴呢。”
她是那样地高兴,有了那孩子时不时地陪伴,她人生中最后的旅程总算没有那么凄凉。不过大约是两个月前,那孩子就不再来了,不过每隔一段时日青青起早就在檐下看到首饰、衣裳,后来还有一盆含苞的蓝莲花。
那是一日在院中剥豆荚,她同夫人说起城中的稀罕事,有个从雁丘国来的花匠种出的莲花是蓝色的。秦夫人也惊奇道,莲花竟真有蓝色的吗?那孩子便问,九歌姨喜欢蓝色的莲花?不等秦夫人回答,就听青青笑道,你这小呆瓜懂什么呀,女人生下来就对三样东西没有抵抗力,精美的首饰、漂亮的新裙,还有争奇斗艳的花啊。
“他不过是个好孩子,只是为了让妾身开心一些罢了。可自那以后他就没来过了,妾身让青青去打听了住在附近的猎户,可都没找到那孩子的踪影。”秦夫人轻笑着摇头,“近日我总担心,他会不会饿着渴着人又在哪里,若不是看到外头那缸蓝莲花,我还以为自己不过是做了一场称心如意的美梦呢。”
不知何时,云收雨歇,羽毛般的光源落在她的眉宇上,她躲闪不及地闭上了眼。
下山之时,柳非银低头蹙眉走路,白清明跟得辛苦,只能叹气地抓住他的手腕轻声道:“阿银,你走太快,我跟不上了。”
柳非银止住了脚步,面色漠漠然地看着他:“生为人类我却厌恶这万丈红尘,厌恶云端之上的翻云覆雨手,更厌恶肮脏的人性,这样不可以吗?”
“可莲藕身陷不见天日的淤泥之中,却也能开出亭亭洁白的莲花。”
白清明拾起他一缕乱掉的发细心地拨到耳后,笑道,“你只看到淤泥,怎么没看到莲花呢?”正是在这万顷淤泥中,才有了那莲花的美丽与可贵,真心太少,所以才值得珍惜啊。
(七)
是白日里落了雨的缘故,所以今夜星空璀璨,白清明沐浴更衣后回了楼顶的露台上。香兽中燃了驱虫的香料,明明说好要秉烛下棋的,柳非银手中的书滑落到一边,已经睡着了。
深夜暑气退尽,风送来栀子花香。白清明拾起薄毯盖在柳非银身上,一转头,黑色狮猫不知何时来的,一双鸳鸯眼正灼灼有神地盯着他。
白清明也盯着他,一人一猫互相看了许久,那猫终于先有了动作,席地一滚莹白色柔光闪过,约摸十岁模样的全身赤裸的小少年抖动着猫耳跪坐在他面前,那漂亮灵秀的鸳鸯眼警惕地盯着他。
白清明把玩着手中的蜜蜡珠串,好笑地道:“我还当你能忍多久呢。”“你从什么时候发现的?”“实际上我并没发现什么,你身上不带妖气,跟平常的小猫儿没什么区别。只可惜我是个有洁癖的,发现了一样东西。”黑猫抖了抖耳朵,赤身裸体也毫无羞耻感,一双兽瞳已眯成细细的线:“什么?”
白清明从身边的软垫上拾起一根细软的黑色的短绒毛,双指一弹,露出点嫌弃:“在把你捡回来之前,我铺子中的垫子上就发现了黑色的猫毛,哪有那么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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