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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一轮落日依依,不情不愿,垂头丧气地,从半天蹭到山顶,再从山顶延挨到树梢,又从树梢堕落到草尖。
天光煌煌,草连天,天远在天边。
正是黄昏时分。
白昼跟黑夜交界时,一整天的日光即将要消逝的时候,天光要是格外多姿多彩,总会让人感到一阵心动的心恸。
也格外觉得漫长和短暂。
其实,天光数百年来都是这样,只是人们喜欢,或者心里有别的感情,抬头,恰巧看见,才觉得这一天的落日夕阳、彩霞薄暮有它的情和它的景,人心里不舍见彩霞不再,日光隐没,才吝惜又铭记,觉得良辰美景,格外漫长,而太珍贵,又叹短暂。
尤其是这样秋风萧瑟,晕开漫天彩霞如火烧,正是伤春悲秋的悲痛时节。
献州城内,哭声震天,飞灰乱旋。
这里草木苍苍,仿佛草上都带着一股腥味。
依旧是诵经念道,还有那些喊着超度往生,怨消孽解的声音。
深若玄潭,宽如湖床的数十丈万人坑中火光熊熊,不依不饶地奔腾出冲天烈焰,里面的尸体骨头加上百斤松油,一起燃出此起彼伏的爆竹声响,黑烟滚滚,冉冉升天,本来这么大火烤着老天,彩霞烧云该更加熠熠生辉才是,可惜黑烟遮天蔽日,导致什么良辰美景都瞧不见了。
只有夕阳遥遥,挂在比天还远的天边,地的尽头,能独善其身。
沈方知坐在数十级台阶上,早早命人搭好的灵棚里,棚上棚前白幡飘飘,迎风招展,身后灵牌累累,如山重叠,他坐在一把黑木交椅上,一身滚边白锦袍,白玉素冠束起满头黑发,面无表情地看着底下号哭的一群人。
他没有别的事干,整日地坐在这里,看着底下每一个人。
有人实在哭累了,站在坑边,给火烤着,汗都快干了,哪里还流得出泪来。
人数众多,不免起了滥竽充数,浑水摸鱼的心思。
有只做做表情的、只不住低头抬袖子的,不在少数。
他就伸手一气儿指上十几个。
白衣傀人就去将那十几个人拖出来,乱刀剁死,扔进火坑的算好的。
为省事,活生生推进去的,满身是火,爬也爬不上来,惨叫咒骂哀号声不绝,好一会儿,方扒着坑沿向上张着嘴死透,没了声响。
这样一来,众人恨不得不吃不喝,哭死算完,也比落到那个下场强上百倍,给吓死、哭死、累死的也不在少数,死了,还是扔进坑中,付之一炬。
沈方知有时面无一点表情,有时又淡淡微笑,他想跟谁说点儿话了,然而这些话,又没人可说,看来看去,底下站的宋巡都开始战战兢兢地向他微笑,不解其意。
他回头去看给他砍掉一条手臂的仇滦,可能因为某些方面同病相怜,所以找上了他,笑道:“你怎么不哭?”
这句话出口,才觉得自己双唇粘连,中间的唇纹裂开了,有些刺痛,于是端起小几上凉透的茶来喝。
仇滦给挂在刑架上,伤口切面处胡乱撒着些止血药粉,早结下了厚厚一层血痂,从半白的乱发中缓缓探出一双死灰般黯淡的眼神,有气无力地道:“疯子……”
沈方知放下茶碗,笑道:“我知道你为什么不哭,你不怕死,你想死。”
“死有什么可怕的?死是世上最幸福的事了,死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向来都是活人受罪,要不人家怎么说活受罪活受罪呢。”他笑道:“我不会杀你,这日子,你慢慢过着罢,好好品味,师父……”
说到这里,停顿了下,真笑了。
别的不好,就是记性好,什么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
觉得悯叔离开他短短时日,已经太久了,很想很想见他一面,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因为想起悯叔,自然想起当初在闲云庄,这个人将小小的自己从悯叔怀里接过,抱在自己膝上坐着,他们三个看人家比武,他们两个拍手喝彩,自己看着他们两个拍手喝彩,这个老实沉稳的大侠之子那时还有两只手,剥花生仁儿给悯叔吃,悯叔吃着吃着,也给自己分个一半,笑道:“跟你师父好好学学!”又想起他们晚上一起坐在房顶上,悯叔怕自己冷,给自己披衣裳,这个人当时为了讨好人家,也常让自己骑在他脖颈上,逗着自己玩儿,悯叔那时总是嫌弃自己将他压着了,以后不长个子,总是笑着,都笑着……
他又转头看看当先的两个牌位,一个刻的是——沈门董氏慈夫人小芸之灵位,不免勾唇笑道:“他真跟我娘一样,一样的善,一样的笨,总是人家说什么,就信什么……我爹常说我娘笨笨的,我也觉得他笨笨的。”
打开了话匣子,又跟仇滦淡笑道:“本来,我比你们都谁认识他早……第一次见他,他也是给人家烧得不成人形……后来,裘佬儿治好了他,他浑身缠着绷带,每天不是扛着个锄头挖坑埋人,干一些找打的事,就是做些很难吃的饭端来给我吃…你吃过他做的饭没有?”
仇滦当然不理他,满头半白的发落下纸灰,飘蓬一般乱飞,已闭上眼睛,没了刀,没了胳膊,以后他就不是仇震的儿子了,他是个废人了,一个很普通的废人,痛也不觉,苦也不觉了,心中忽而什么都没有了,很平静,好像爱恨都是空,一切如幻梦,他提到林悯,不免也想,悯叔要是见了我这样子,不知会不会心疼?
又自嘲地笑,笑自己,也笑他。
爱而不得,浸淫幻梦中的人是世上最可笑的人。
沈方知也不在乎,又淡淡笑道:“我是硬忍着吃的,当时已经不理他了,他还非要找我说话,陪我吃饭,我都吃得下,他反倒当着我的面大吐,又脏又臭又恶心,我当时烦极了他,要不是练功出了岔子,身体虚弱,不能轻易动怒,也是裘佬儿说他还有用,早一掌打死他了,他又臭,又爱絮叨,实在不讨人喜欢,可我关在笼子里,也只有他一个人那么没眼力见儿,每天都来找我说上一箩筐的话,陪我吃上一顿饭,有时嘻嘻哈哈,有时又哭哭啼啼,其实……我当时是觉得很有趣的,他……他还带糖葫芦给我吃,甜丝丝的……后来,我们走在路上,怎么骗他整他,都能得逞,真是我见过世上最蠢最笨的人,打雷了,明明害怕,还要将我放在心口胸膛上拍着说话,装样子,又蠢又要面子……”
他脸上的笑容早是越扩越大,偏偏这时候,众多喊杀声响起,脚步声震动大地,打断了他的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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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遥是个长相清秀却力大无穷的哥儿,他无父无母,住在槐岭村的最深处。本应该是被媒人踏破门槛的年纪,却因为一件事把积攒下来的钱赔光了,人也没嫁出去,还落了个凶残的名声,以至于再没人来给他说亲了。直到有一天,村里来了个长相英俊却双腿残疾的外乡人,在村长的主持下,那人给田遥当了赘婿。田遥大笑三声还有这种好事?郁年家道中落,被仇家羞辱给一个山村土哥儿做了赘婿,新婚夜他跟田遥约法三章,只搭伙过日子,做个有名无实的夫妻,田遥点头,表示理解。却在第二天,听见田遥在自家墙头跟人说话我夫君虽然腿残了,但他腰好,我说自己动,他还不乐意。我夫君不笑,那是他生性不爱笑,我脱他衣服他笑得可好看了。我夫君说了,要三年抱俩,但我觉得一个孩子就够了。郁年夸下海口致力于假戏真做的田遥看着自己家这破破烂烂的房子,有些心虚。总不能让夫君就跟他睡草棚吧,何况城里人还娇气。于是田遥今天上山打野猪换钱,给夫君补身子明天上山找药材,给夫君治腿后天去镇上摆摊子,赚钱给他夫君买笔墨。用尽浑身解数的田遥,总算把郁年的心撬开了一个口子,却听说郁年的有权有势的远房亲戚来找他了。村里人都说郁年要休弃掉田遥,回到他的富贵温柔乡,田遥跟人打了一架,又赔了医药费,垂头丧气地回了家,用郁年教他的那几个字,写下了和离书。却被郁年撕碎了和离书和衣裳不是说要三年抱俩,一个都没生,离什么?还是写一点排雷1受宠攻,介意勿入。2力气大就是受的金手指,介意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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