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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李英琼两人离开,安逸心中一阵偷笑,刚刚就在两人离开之前,他分出一丝天魔元神种在两人体内,倒不是为了害她们,而是因为这两人日后都不凡,得到不少法术,如今他把天魔元神种在她们心底,正好偷学了来。 因为天魔元神无形无相,化身千万,而他又没有害人的心思,单只是小心的藏在二人心底,只要二人不成仙人,倒也不虞被发现。 此时安逸对于天魔的威力可是放心的紧,就如刚才,李英琼心底闪过那丝不屑一闪而逝,就连她自己都不一定察觉,而安逸却靠着天魔元神清清楚楚的捕捉到了,这不得不让安逸一番赞叹。 不过这功能也有好有坏,毕竟这世上之人大多表里不一,情绪变幻莫测,所以这感知太灵敏了,难免要见些人性的丑陋,是好是坏甚是难说。 不再考虑这个问题,安逸将灵光遁法的口诀回忆一遍,心分二用,一边用天魔元神参悟修炼,一边施展缩地成寸,迈步前行。 此时他道行大进,与此术上也略有领悟,只见一步跨出,便是百十米距离,虽比不得剑光,但若修炼日久,必定也不差分毫,甚至更为快速。 因为天魔元神无形无相,可分化万千念头,所以安逸一边修炼灵光遁法,一边赶路,倒也两不耽搁。 这灵光遁法可以说是此界最快的遁法,与佛门心光遁法不相上下,心光遁法将就的是心到身到,念到即至。灵光遁法也大体如是。只不过两种遁法易学难精,真的要达到念到身至的地步,不知道要废多少光景,所以此界中人虽有不少修习者,但也都不甚熟练,大多使用剑光飞遁,既快速,又容易修炼。 走走停停,安逸一路向西,此时他却是要采集太白元精与太乙精金,此两者都在西方,至于星辰砂等物,还需再看机缘。 此时他却在考虑炼剑之法,这蜀山中炼剑法门自不必说,十分玄妙,但却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容易被污,只因这蜀山中仙剑都是采集各种仙药炼制,就如那无形剑,便是采三千六百种灵药、吸日月精英与西方太乙精金炼成,用时无声无息,无影无形,随御剑之人心意隐现。但若是被旁的污了药力灵性,也就算完了。 而对他来说,像什么隐形啊,诸邪不侵等功效也并不是必要,况且又不止那种功效离开这个世界还能不能发挥作用,所以倒不如舍弃那些,不以药力洗练,单以坚硬锋锐的上好材料,再用吕祖所传炼剑之法,分出一缕天魔元神融入其中,如此一来,以元神当剑灵,既能与自身相合,如臂指使,又不用担心被邪祟所污,可谓一举两得。 正在思索间,忽然东方天际划过一道绿芒,直冲他飞射而来。安逸心生感应,扭头张望,见绿芒以来至身前,化作一柄翠玉小剑,他心中一动,以指触发,只听醉道人久违的声音响彻在耳边:“好小子,竟没想到你能杀了绿袍,不过此番却是打断我师兄一场谋划,我却保不得你,以后行事自己小心,另外,莫要拿我的名号招摇撞骗……”声音逐渐消失,安逸心头疑惑,这醉道人究竟什么意思? “貌似……他的立场有些不坚定啊,或者说,对于峨眉的霸道,也是有些看不惯了?”安逸摇摇头甩出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心道:“管他什么立场,既然不让我拿他名号招摇撞骗,想必就是与我划清界限,但却未说的通透,不知还有什么心思。只不过这些都与我无关,还是早日炼好仙剑才是正理。”一念至此,安逸松手放开翠玉小剑,只见小剑一个跳跃,倒飞出去。 摇头笑笑,用起刚刚学会的灵光遁法,化作一道紫光,冲天而起,转眼飞入冥冥。 西方属金,所以这不论是太乙精金,太白元精,太玄真金,都是西方庚辛之气凝结而成,无比锋利坚韧,正是安逸炼剑所需之物。 因有了飞遁的法术,虽还不甚熟练,但赶起路来自然比之前快上许多,不过月余已到极西之地,茫茫沙海之中,找几块炼器之物自是如海底捞针。 但索性他有的是时间,也不着急,再加上有了天魔元神相助,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如此便是平添几个帮手,找起来自比一个人快速的多。 再加上之前在李英琼心底种下一丝天魔元神,连月来翻看了不少记忆,再加上妙一夫人苟兰因对其确实不错,一些材料产出之地也有提及,如今却便宜了安逸。法宝他懒得谋划,但这稀缺材料却不愿放过。 当收取够了太乙真金等五行精金,安逸当即又反转中原,继续寻找其他心仪之物。 如此又是三两个月,忽的一日,安逸正架着紫光飞遁,忽然右前方一条赤红血影直冲他电驰而来,还未到跟前,鼻间便闻得一股血腥之气。 “不好,难不成这是那邓隐?!”安逸大惊,赶忙闪避。 但他此时修习日短,哪里比得上血光快速,左右闪躲几次,眼瞅着就要被追上,安逸不由学那绿袍,将天魔元神飞出化作一只大手,向着血光迎面祭出,本身却是催动法力,连连向地上落去。 只听得血光中“桀桀”一声怪笑,道:“小子好生不晓事,岂不闻我血神子邓隐的名头?竟还敢以第二元神对敌,不过却也好机缘,竟能修成第二元神,今番变让你死的痛快些。” “果真是那邓隐!”安逸面色变幻,要知这邓隐可是大有来头,其原本乃峨眉祖师长眉真人的师弟,但后来因一女子落入魔道,一身魔功登峰造极。所修功法《血神经》更是魔道第一神功,
;修炼成后浑身化作一道血影,也无需什么法宝飞剑,只需合身扑上,任凭你多大修为,都要被其吸食了精血元神,魂飞魄散。 正在安逸暗叹怎么遇到这个煞星之际,那邓隐已经扑到他第二元神面前,安逸眼中狠色一闪,心道:“这天魔本就无形无相,定不怕他血神大法,如今天魔虽已被我炼为元神,担其性质却为改变,如今倒不如与他拼上一场。不过未免万一,我还需收回一缕天魔元神做种,以免不敌后损失了,留下一缕还能再次修炼。” 种种思虑不过眨眼间便完成,但此时邓隐已经扑到,元神一转,电光火石之间,竟然化为一缕青烟,嗖的一声,没入邓隐所化血光之中。 …… 且说血神子邓隐自习魔经,恶根日长。因知长眉真人飞升以后,无人再能制他,口虽求恕知悔,怨毒已深,心存恶念。头两年惟恐长眉真人试他,强自忍耐,受那风雷之苦。等第三年长眉道成飞升后,立即在洞中重炼魔经,以求出困。便将魔经中最厉害的一种邪法,昔年不舍得原身,几番踌躇欲炼又止的血影神光,重新苦炼。竟将自身人皮,生生剥去;再将全副血身炼化,成为精气凝炼的一个血影。 此法炼成以后,异日出山,无论遇见正邪各派修道之士,只消张臂扑将上去,立即透身而过,对方元神精气全被吸去;并还可以借用被害人的原身,去害他的同道。再遇第二人,仍旧脱体,化为血影扑去,只要扑中,便无幸免。多大法力的人,如若事前不知,骤出不意,也是难免受害。尤其厉害的是,水火风雷、法宝飞剑皆不能伤。因除长眉真人外,释道两教中还有几个厉害人物,仍难惟我独尊,心犹未足。除将原有诸宝重加祭炼外,又费十多年苦功,炼就“十指血光”与头顶上的“玄阴魔焰”,以为抵御敌人纯阳至宝之用。满拟真人飞升,去了对头,可以任意逆天行事,为所欲为。因为痛恨长眉真人,便想连他门下一网打尽。 当妖法炼成,破了禁制,脱困出洞之日,却听闻峨眉即将开府。心知道开府以后,以前秘藏至宝俱要被敌人得去,将易于防身,难以加害。加以心性狠毒暴烈,报仇心切,迫不及待,所以才一出困,便赶了出来。却没想到正巧遇上安逸在找寻炼剑之物,正巧他刚刚脱困,心头又畅又恨之下,自免不得杀人取乐。 对于安逸竟修得第二元神,而且飞遁之玄光纯正,一看便是那正道弟子,而他又知如今的状况,峨眉大兴,所以便将安逸认做峨眉弟子,只需杀了他,便可以他的躯体混入峨眉,如此更是不能放过他了。可惜他却不知,此时安逸头上还顶着个“弃徒”的身份。 眼见得安逸竟然敢以第二元神对敌,邓隐自免不了心中冷笑他见识太少,却更恨他竟不识得自己威名! 当下心头冷哼,就要给安逸个厉害悄悄,让他知道知道他血神子的神威,却不料刚一动念,只见眼前紫青之色一闪,接着就是浑身大痛,邓隐当即大惊:“怎么可能?你怎么会有紫青双剑,不,不可能,即使紫青双剑也伤不了我,你又怎么能伤我!” PS:感谢龙dE魂大大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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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栖活了一辈子,死前才发现自己活在一本万人迷穿书小说中。笨蛋美人一不小心穿到了破镜重圆小说中,企图撮合主角攻受,却发现人人都爱他。恋综上,貌美如花的笨蛋美人因为迷糊从游轮跌入海中,几个方才还在为他修罗场的男人立刻争抢着跳海要去救他。最终主角被人救了上来,可原本也该下海去救他的原著攻受却都失去了踪迹。云栖被人推入水中的一刹那,濒死时却窥探到了堪称荒谬的真相。他在海面之下看到了那个人熟悉又焦急的英俊脸庞,大口大口的氧气从对方口中渡来,却不过是杯水车薪。纵然两人早已分道扬镳,可他养大的小狗还是义无反顾地来救他。如果命运按照正常轨迹原来我们本该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爱人啊。云栖再次醒来时,那场红遍全网的恋综一期刚刚结束,战况正是如火如荼的时候。观众们在弹幕和评论中喧闹作一团啊啊啊啊我就喜欢看情人变情敌戏码!!笨蛋小美人嘿嘿嘿想撮合cp却发现cp都爱上了自己,修罗场摩多摩多我要看闹掰了的青梅竹马为了可爱的迷糊美人大打出手!!!兄弟盖饭摩多摩多!!云栖和段星阁为数不多的cp粉夹在缝隙中求生存,却被其他人骑脸嘲讽笑死,星云?谁啊?不会是云栖和段星阁吧?什么厕品cp,吃点好的吧嗑这cp的有病吧,那两个人明显都喜欢皎宝好嘛我宝的后宫要是能在一起,我直接把电脑吃下去!然而谁也没料到,二期开始后,段星阁却径直越过主角,大步走到云栖面前,含笑的眸中却潋滟着认真和化不开的幽深我记得小时候哥哥答应要嫁给我。云栖一顿,段星阁在全网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继续笑道那现在还作数吗?直播间安静了三秒后,弹幕连带着全网的舆论一起轰然炸开。1双c甜文,攻受双向奔赴,婉拒各种极端控2受对他人冷漠,对攻很容易心软攻从始至终爱的都是受,受不知道。3有关娱乐圈和珠宝圈的所有内容都是作者编的,有瑕疵请轻喷4两人某种意义上都是疯批,健康的恋爱固然重要,但还是畸形的感情更带感(嘶溜)。...
分化成omega后,他被心爱的人献祭给了虫族最高指挥官。虫族入侵,皇室趁乱争权,帝国内忧外患,战争节节败退。林默因为意外被虫族指挥官看上,只要交出林默,虫族就答应停战。怕他不愿意,帝国找来了他的alpha未婚夫,当天傍晚,他就被未婚夫亲自送到了人类和虫族的交界线。原本以为虫族非常可怕,但去了才发现虫族的生活和他想象中的有些不同。他的alpha在变成人类后,比他见过的任何人类都要俊美绅士,整个虫非常完美,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一点小小的疯狂。沈括看着这个让他精神愉悦的小人类,冷漠的杀死一只虫架在火上烤,朝林默招手过来,烤虫给你吃。林默惊恐的捂住嘴巴摇头不不不,不用了,我不吃虫。不吃虫?沈括转头朝边上的巨虫道去抓个人回来烤。林默吓得都结巴了不,不,我,我也不吃人,我我我不吃肉,我只吃素!沈括把手变成锋利的螯刀,从树上割下一片树皮递给林默。林默捧着比他手臂还厚的树皮,眼泪汪汪的说我,我咬不动。沈括皱眉人类怎么那么难养?林默后来,虫族所有的虫子都任由林默使用。林默拿着通讯器,坐在一只大虫子背上,指挥着虫子往人类领地飞还是没信号,往前一点,再往前一点终于有了信号,林默看了看自己的肚子,苦着小脸问爸爸,人类和虫族生的宝宝会是怪物吗?1V1(双洁)(强娶)虫族高级指挥官(沈括)×人类omega医学生(林默)注高级虫族能变成人类。不要害怕本文的虫子,本文的虫虫会非常阔爱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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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漂亮老婆是钓系,天崩开局秒反转作者浮白标签双男主穿越娱乐圈暗恋现代简介一觉醒来,时渺穿越到了七年后。好消息暗恋对象成了老公,无痛有娃,实现了老公孩子热炕头。坏消息天崩开局,老公要离婚,孩子疑似被冷落,连好朋友都把自己拉黑了。更坏的消息刚跟老公表了真心,第二天综艺开始了第1章穿到七年后没有逻辑,一个小甜文。元宝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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