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里是地狱。
空气灼热,沙尘飞扬,血和粪尿的腥臭气涌入鼻腔,三十个白色皮肤,褐色皮肤与黑色皮肤的男孩们被带到位于犹大山地右侧的一座平顶丘陵,他们将在这里被阉割,若是可以幸运地活下来,将会被卖到拜占庭、埃及或是叙利亚的宫廷里。
他是第三十一个。
他痛苦地喘息着,吐出的气息比身下的沙土还要滚热。两个健壮的黑奴把他带到奴隶商人面前,商人眼中掠过一丝犹豫,货物正在生病,身体虚弱,他们采用的阉割手段又极其粗劣——如同猪和马匹那样被剥夺作为雄性的权力之后,哀叫着的半成品被直接塞进早先挖好的坑洞里,只露出上身,高温和沙土是仅有的用来止血的手段。
阉割后的奴隶要在这里待上一整晚,在金星升起之前商人会来验看,十个之中通常可以有三个可以活下来。
但他肯定不会是那三个中的一个。
片刻犹豫后,奴隶商人遗憾地摇了摇头。
他的思绪依然被高热紊乱着,他只能竭力记得这个疑点,商人明显是不情愿的。
一个奴隶出于怜悯给他喝了一点有许多渣滓,却香甜异常的酒,酒精与糖分如同引燃木炭的火星,思维与行动的能力重新回到他的身上——现在他还在仅有天顶的帐篷下,但距离他脚下的阴影不过三尺的地方就是刺目的白光,在适应了强光后,可以看见黄褐色的沙丘,沙丘间的一条蜿蜒小道,然后就是被蒸腾的热量扭曲的天空与大湖。
也许是因为他已经快死了,那些人没在他身上浪费镣铐和绳索,毕竟那些更强壮的孩子也只会哭嚎乞求,但若说他可以凭借这点逃走……
他碰了碰自己的手臂,确定这不是自己原先的身体,这具身体属于一个不过七八岁的男孩,手无寸铁,浑身赤露,而奴隶商人除了唯他是从的几个奴隶之外,还有四五个守卫在帐篷外徘徊,他们的视线几乎不落在孩子身上,看来只是为了防备外来的侵袭,但如果有人想要逃跑,他们也不会袖手旁观。
他被带到帐篷外面,商人审视着他,手握着一柄弯刃的阉割刀,哪怕擦得雪亮,依然带着拂之不去的血腥气。
而就在这时候,他们听到了从不远处传来的马蹄声,人数不少,商人和守卫立刻警惕起来,虽然犹大山地就在圣城亚拉萨路不过数十里的地方,却依然免不了盗匪横行,他们什么都要,钱、奴隶或是可以拿出赎身费用的人。
仿佛就在瞬息之间,两匹步伐轻捷的小马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小马的骑手是两名身着立领长袍的扈从,长袍上有一道道垂直的绗缝线,胸前横过一条皮革的武装带,腰带上挂着一柄单手剑,他们一见到丘陵上的人,就立即举起挂在马鞍上的号角吹了几声,一连串嘹亮的、短促的,清脆的尖锐声响冲上半空。
号角声还在空中回荡,几个身着链甲的骑士就追了上来,他们的坐骑都是高大的武装马匹,奴隶商人和他的守卫,一看到来人的白色无袖罩袍的前胸绣着红色的耶路撒冷十字架,就连忙跪了下来,深深地将头埋进双手里。
奴隶商人从指缝间往外看,更多的扈从和骑士打着旗帜出现了,一些人牵着一匹驮马,驮马的脊背上驮满了猎物,一些人则高高地举着套着皮帽的猎隼,犬只盘绕在他们的马蹄间,不断地发出吠声,还有一些人则携带着多副弩箭、投枪和长矛,一看就知道是负责为主人提供武器的侍从。
在他们的中间与后方是衣着更为华丽的大臣与领主们,他们的链甲外覆盖着色彩纷呈的丝绒与绸缎,马匹也披着绚烂的马衣,挂在马鞍上的盾牌描绘着精美的纹章;在他们的簇拥下,一个头戴冠冕的中年男人因为嗅到了意料之外的血腥气而蹙眉——他是亚拉萨路的国王阿马里克一世。
“丘陵上的是什么人?”阿马里克一世问道。
他身边的朋友、附庸与天主见证下的兄弟的黎波里伯爵雷蒙只抬起头扫了一眼,就露出了厌恶的神色:“一个以撒的阉割匠人。”
阿马里克一世听到他身后的安条克大公博希蒙德呸了一声,他原先就不那么轻快的心情变得更加沉重,他没有说话,只是轻轻一拍马脖,他身下的坐骑立即聪明地加快了脚步。
马匹如此,随侍国王的人更是敏锐,的黎波里伯爵雷蒙举起手,用力向前挥动,骑士们发出了雷霆般的呼声来应和,马蹄声犹如鼓点,由慢至快,尘土翻滚,人头攒动,只要一盏茶不到的时间,他们就能将弥漫着血腥气味的丘陵抛在身后。
但就在国王的佩尔什马飞奔起来之前,距离他不到一百尺的地方突然爆发了一场小小的暴乱——猎犬狂叫,鹰隼拍打翅膀,马匹在骑士的控制下不断地弹跳着,扭动着,它们巨大的蹄子在沙土里留下一个个深深的凹陷,碎石四处飞溅。
阿马里克一世是个骑士国王,他的视线何等锐利,一眼就看到了是什么引发了骚动。
一个奴隶从以撒人的帐篷里逃了出来,他乘着商人和守卫都匍匐在地上的时候,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与勇气,飞跃过低矮的脊背与头颅,从丘
;陵上翻滚下来,犹如被巨锤猛烈击打的一颗钉子,嘭地一声就楔进了他们的队伍里。
到了这里,并不是说他的性命就能得到保全了,所有的战马都接受过践踏任何滚落马蹄下的东西(尤其是陌生人)的训练,就算是最强壮的骑士,全身甲胄,一旦在战场上落了马。有时候也不可避免地会被敌人的马蹄践踏成被铁片裹着的血泥。
狗群更是将他视作如同小兽一般的猎物,每只都在凶猛地咆哮,一个没有任何防护的孩子,完全是依仗着纤瘦的身躯与迅速的反应在马蹄、铁靴,还有狗儿的爪子牙齿间为自己搏得一条生路。
更何况已经有扈从举起了弩弓,拔出刀剑。
如果不是一个修士突然纵马跳到他与其他人之间,他肯定就死了。这个修士人们都认得,他是希拉克略,是国王的友人,也是国王的宗教大臣,圣十字堡的驻守神甫。
“停下!”修士叫道:“国王要看一看他。”
人们让开道路,国王驱马走了过来,这匹雄壮的佩尔什马有不下六尺的肩高,同样高大的阿马里克一世居高临下,神情冷淡地俯视着那个逃出来的奴隶。
奴隶满身尘土,但依然可以看得出皮肤白皙,黑色的短发凌乱不堪,他的一只手在身侧无力地垂着,可能是扭了筋或是折断了,他艰难地喘息着,想要站起来,有人在呼喊“跪下!”,他就跪下,但顽强地只放下了一条膝盖,这个姿势比双膝触地更吃力,尤其是做出这个动作的人已是强弩之末的时候。
在国王注视着他的时候,他也慢慢地抬起了头,这是一双多么漂亮的眼睛啊,阿马里克一世想,一对没有任何杂质的祖母绿。他会怎样做?他要如何求我拯救他?如果他确实是一个基督徒,来求基督徒的国王?
奴隶也在思索,他除了这具陌生的躯体一无所有,无人为他作证或是辩白,阿马里克一世也不会给他太多的耐心与时间。
他举起手臂,在众人警惕的视线中吮了一口伤口渗出的血,一小点液体滋润了他的喉咙,好让他流畅地说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异变时代,人类艰难重建灾後秩序。邬辞救出失踪竹马後,人类最强盯上了邬辞。被最强人类时刻关注,谁还能偷偷发育啊?当然是先投敌邬辞丝滑加入人类阵营,可心里还琢磨着统治世界,一边还得隐藏自己非人身份。从不走寻常路的邬辞想到了个野路子让最强人类爱上自己,帮自己隐瞒不是人的真相。可两人多次互相勾引後,邬辞发现自己不对劲。很快,邬辞发现他们俩人都不对劲。邬辞我不是人啊,这恋爱继续谈下去真的没问题吗?求助跨物种恋爱能有好结果吗?浴室水声不停,传来邬辞朦胧的声音,洗发水找不到了。向客寒坐立难安。你能进来帮我找一下吗?邬辞在勾引他,向客寒心知肚明。过度使用异能让邬辞血流不止。向客寒替他处理伤口,只字不提邬辞的异样。邬辞你发现了吧?不止两个异能。不止一个七宗罪。他根本就不是人。你怎麽能爱上我呢?我试着克制过了。邬辞我要集齐七宗罪,统治世界!(中二病其实并不懂统治世界的意义)向客寒不,你想和我保护人类。(正经人但自愿被酱酱酿酿,用自己绊住对方脚步)美攻强受坦率风流乐子人触手攻amp人类之光正经人美杜莎受日更,中午十二点更新,不定时修文。避雷指南1双洁。but攻为了获取信息,和别的异能者谈恋爱,牵个手的程度。2前期受爱攻多一点,攻对爱情(感情)有学习的过程。受先喜欢上攻,後期互宠。3那什麽过程含少量触手元素。4您看还有什麽雷点,评论区告诉我,我再补充。kiss,kiss~内容标签强强异能末世升级流HE...
异世之鲛人惑作者地生花完结番外 简介 北有鲛人,深海而居,织绡绮丽,泣泪成珠,血带异香,貌美魅惑人心。 大国王子赢佑在走访中对边远贫瘠国家的小王子一见锺情了。 赢佑卧槽,真好看,哭起来还会掉珍珠。 白翎带着手下围剿附近的蛮族,带回来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傻大个。 傻大个憨憨的,除了长得好看点,...
隋朝开国初期,一起凶案致使解剑府二府主凤霄与左月局正使崔不去在边塞小城相遇,两人出于不同的目的,彼此之间斗智斗勇,亦敌亦友。随着事件的展开,凤霄更发现崔不去的身份并不止是左月局正使那么简单。本文...
...
...
双洁好孕宠妻狂魔甜宠一胎三宝小可怜男主视角一见钟情女主视角先婚後爱傅时瑾是京市豪门的太子爷,位高权重,手段狠厉,从不近女色,是人人难以接近的高岭之花。阮鸳长在重男轻女家庭,爹不疼,娘不爱,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可怜。阮鸳为了躲避老男人的追击,闯入了傅时瑾的领地。也是那一夜的抵死缠绵,阮鸳怀孕了。在阮鸳不知所措之际,清冷的男人找到了她。乖乖,跟我回家。从此矜贵高雅的男人跌落神坛,只对阮鸳收起身上所有的棱角,温柔的宠之入骨。某日衆人在宴会上,看到不可一世的太子爷居然用手为小孕妻接呕吐物。翌日。一条太子爷盛宠娇妻的新闻在网络上大肆流传开来。阮鸳靠在傅时瑾的怀里,被吻的眼角发红。不要亲了。傅时瑾揽着女孩的腰肢鸳鸳别怕,只是乖乖很甜,让我情不自禁。握瑾怀瑜寓意纯洁而优美的品质。但同样也是傅时瑾和宋星榆名字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