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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由杰拉德的多玛斯教士亲自带来的男孩虽然令得朗基努斯印象深刻,但这份深刻还不至于影响到他的生活,他依然在为自己的前途苦恼,一边忍受教士们的呼来唤去,一边不断地游走在街巷客店里寻找发达的机会,倒不是他忽略了塞萨尔,而是因为塞萨尔再漂亮,再聪慧,也只是一个孩子,他可能从塞萨尔这里弄点钱,但不可能将希望寄托在这么一个几乎能做他儿子的小家伙身上。
但有关于塞萨尔的事情,还是不可避免地涌入了他的耳朵,毕竟塞萨尔的容貌太令人瞩目,甚至有朝圣者以为自己见到了天使,他又是那样的勤勉——第一天人们在天色暗沉,金星还未升起的时候就看见了他,并不觉得奇怪,第二天他又来了,第三天也是如此,到了第五天,第六天,一个容貌秀美,虔诚可敬的少年发了愿,将以一人之力清洁圣墓教堂的事情就不胫而走,圣墓教堂前不但有了朝圣的人,也有了想要看看这个孩子的人。
可惜的是那时候塞萨尔已经结束了在阶梯上与广场间的工作,转入圣十字架曾经矗立着的大殿中了,于是朗基努斯就接了更多来自于教堂内的委托,就是带着前来朝圣的贵人们去观赏塞萨尔的工作,这些人中又以贵女居多,朗基努斯也是从他们这里得知,原来这个男孩并不是杰拉德家族的人,而是一个身世离奇的侍从,在听说他服侍的人正是亚拉萨路国王之子鲍德温的时候,朗基努斯的心轻微地悸动了一下,又迅速地沉寂了下去。
只要在亚拉萨路,没人会不知道他们的王子殿下是个麻风病人。
塞萨尔也不是伯爵或是公爵的儿子,他被国王带回城堡之前只是一个奴隶。
这天的正午时分,朗基努斯又在一座修道院开设的客店里寻找机会,这里聚集着各色各样的人,贵族与骑士总是占据着最好的位置,他们的仆人与扈从围绕在周围,如朗基努斯这样失去姓氏的流浪者,只能屈身在不见光的角落里,不过朗基努斯从不在乎这些虚名,作为一个大家庭里的第七个儿子,他的地位不比私生子更好些,加之他出生的时候长兄的儿子都快能去做扈从了,他能分到的东西与关注更是少得可怜,他早已习惯了被冷漠地对待。
盘子里的腌鲱鱼一如既往地散发着淡淡的腥臭,这还是因为他们距离海并不远的关系,皮杯里的啤酒浑浊不堪,混杂着用来密封的沥青气味,朗基努斯与其说是用情感享受美食,倒不如说是用理智来维持生命,他漫不经心地倾听着那些喋喋不休与高谈阔论,并不对其抱有多大的希望——他试过,不是白白地被人嘲笑了一顿就是遇到了骗子——直到他听到了“塞萨尔”这个名字,还有圣墓教堂。
他端起皮杯走了过去。
“我听到了,”他对一个仆役打扮的人说:“你们在说圣墓教堂是吗?发生了什么事儿?说给我听听吧。”
仆役和桌边围绕着的几个人不易令人察觉地交换了个眼色:“我们在说赌注的事儿。你难道不知道吗?”他笑吟吟地说:“有人正拿那孩子发的愿打赌,好人,赌注还不小,毕竟有很多贵女都愿意为那个漂亮的安琪儿下注。”
“我不知道,”朗基努斯说:“他们想做什么?”
“有人发誓,我说,可能就是那些贵女的骑士们,说那小子只是在随口乱发愿,又或只是在虚张声势,这样艰难的工作,让一个虔诚的骑士,让一个笃信的修士去做,是有可能完成的,但一个孩子?他只会新鲜几天,就会丢下工作去睡觉或是玩耍了。”
仆役身旁的一个人跟着咋了咋舌头:“我也觉得不太可能,据说每天都有好几十个修士老爷在做这份工,我也有幸随着爵爷去朝拜过圣墓与圣物,单单走一走,好家伙,也要走上整整一天呢。”
他这么说,周围的人都露出了几许艳羡之色。
“那么说他确实不可能完成喽。”另一个人说:“看来那些可怜的贵女要损失一笔钱财了,她们投了多少?”
仆役吞了口唾沫:“你们是想不到的——一百五十个金币,可能更多。”
周遭顿时陷入了一片死寂,就连朗基努斯都觉得喉咙口梗着什么,仆役说的金币也就是亚拉萨路通用的罗马金币,有学者计算过,在阿拉比,又或是在法兰克,每人(不计农奴)的平均收入也就只有一个金币,一套精良的锁子甲十个金币,一匹强健的驮马五个金币,一个小屋的租金是两个金币一年——这里的金币未必都是字面意义上的,毕竟此时人们更多地将金币视作固定的财产,贵女们的赌注更有可能是珠宝、圣物或是丝绸,但其价值是不变的。
“她们是投他能够……完成他发的愿么?”许久后,不知道谁这样问道。
“女人们总是非常冲动和轻信的。”仆役说。
于是众人又不免陷入了更深的沉默之中,朗基努斯也不免计算这一百五十个金币可以买到些什么,他苦涩地发现,只需要十分之一,他就可以将自己打扮的焕然一新,以一个符合身份的外表去寻求更多的机会——像现在,一身发臭的牛皮,破烂的靴子和帽子,一柄虽然精心护理但还是免不了在战斗中伤痕
;累累的长剑,别说贵族,就连商人也不愿意雇佣像他这样的人。
“但这些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一个可能是马夫的家伙这样说,然后就转身走开了。
等到这张小桌边只剩下了那个仆役与朗基努斯的时候,仆役也想要离开,却被朗基努斯拦住了:“你们想让我干什么?”
“什么?骑士老爷,我们可不敢使唤您这样的人呢。”仆役笑嘻嘻地摆了摆手。
“谁不知道我是圣墓教堂的朗基努斯?”朗基努斯说:“说吧,何必这样绕圈子呢?”
“我还是那句话,但骑士老爷,您不想来一把么?”
“什么?”
“您赌不赌?”仆役说。
————————
朗基努斯回到圣墓教堂的时候,皮甲里已经多了一张契书,这是必然的,除非他将自己卖做奴隶,不然他所有的财产加起来也不足一个金币。这份契书说,他以自己的荣誉与自由人的身份向一个以撒商人借了三个金币,参与了这场赌局,如果他赢了,除了可以归还商人的三个金币与两个金币的利息,他还能得到十个金币或是等价的物品。
那个仆役还保证说,他的主人并不在意钱财,赢来的赌注全给了他也无所谓,不过是要给那狂妄的少年一个教训。而对那个孩子来说,完不成发的愿也不是什么问题,不过是挨一顿嘲笑或是被轻轻地打几下,但对朗基努斯来说,他不仅可以摆脱现在这种捉襟见肘的尴尬境况,还有可能攀附上一个贵人。
该做出怎样的选择,似乎并不难。他是在亵渎天主吗?并不,修行之中必然伴随着种种磨难与考验;那么他要去杀死一个无辜的人吗?也不,他甚至无需伤害那个孩子,只要把他带走,藏起来一会就行了;他会因为这种行为招来上位者的愤怒与仇视吗?也不会,就算鲍德温还是一个健康的继承人,一个发了愿,又无法履行誓言,令他们失望的侍从也不值得他们去惩罚一个骑士。
朗基努斯不用去寻找,他每天都要走过三座神圣的殿堂,那孩子又足够虔诚守信,做起事情来一丝不苟,他都能猜得到这时候那双精致的鹿皮靴子正踩在哪块石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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