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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人心易变(第1页)

赵玫瑰比起以前在萧家寨子时的淳朴打扮,如今可是大变样了。

头发做了漂亮的发型,显然有做过精心打理,一张脸蛋也白里透红,还化了淡妆,大冷的天,别人都穿着臃肿的大棉衣,她穿了一身玫红色的修身长款羽绒服,领口镶着一圈蓬松柔软的白毛,趁的一张脸蛋粉雕玉琢。

赵玫瑰也看到了萧梧和秦笙,脸上明显露出惊喜表情来,跟身边一个身姿笔挺的男人说了几句话后,就一脸欢喜的跑了过来:“秦姐!我可想你们了!”

“真的是你啊!”意外见到赵玫瑰,秦笙也感觉有些惊喜:“你去了那地方,我们想见都见不到,多少人想方设法的拦着呢,生怕我们把你抢走了似的,也不知道你过的怎么样。”说完顺手捏了捏赵玫瑰的脸:“不过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好像过得不错啊!”

赵玫瑰笑容明显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不是伪装的强颜欢笑:“我没事儿,现在我还有用呢,那边简直把我当成祖宗一样供着,吃好喝好穿好住好,你看我,还胖了不少呢!就是出门不自由,每次出来都得兴师动众一群人。”

本来应该是剑拔弩张的场面,因为一场意外的相见欢,双方彼此之间气氛倒是缓和了不少。

陪同赵玫瑰一起出来的男人走了过来,看起来最多不过三十出头,一双眼睛格外深邃:“你们就是萧梧和秦笙?我叫沈聆,目前负责保护玫瑰的安全。”

萧梧伸出手去:“萧梧,沈先生幸会!”

这个沈聆身上透着一股铁血的气息,应该从过军,萧梧对上他丝毫不敢疏忽大意。

赵玫瑰在一旁露出羞涩的笑容,用手指挠了挠脸:“我现在每次出门都是他跟着一起的。”

秦笙看出端倪来,拉着她到一边窃窃私语:“你是不是喜欢他?”沈聆长得不差,三十出头又是一个男人气质成熟迷人的时候,比起愣头青小伙子更讨女人喜欢,赵玫瑰要是迷上了这位沈先生,秦笙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赵玫瑰红着脸,偷偷的看了沈聆好几眼,后者跟萧梧寒暄的同时还不忘注意着这边,对上赵玫瑰的目光后微笑了一下,脸上居然还有酒窝,铁血形象一下子就变的可爱了不少。

赵玫瑰脸更红了,嗫嚅着说:“秦姐,你说我跟他,有没有可能啊?”她没有否认自己喜欢上了沈聆,天天对着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想不动心真的很难。

“他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秦笙却不像赵玫瑰一样乐观,觉得相互喜欢就可以在一起了,沈聆明显是个身居高位惯了的人,还已经三十多岁了,这样的男人就算还没结婚,也不可能连个女朋友也没有?

赵玫瑰脸白了起来,低着头:“我不知道,我不敢问他这些,可是我听着别人说起他的时候,好像在末世之前,是有未婚妻的,只是末世之后就联系不上了,他们都说可能是凶多吉少了。”

秦笙心里一沉,看着赵玫瑰对那位未婚妻的存在好像很不以为然的样子:“你也觉得他的未婚妻不是问题?你怎么知道她就活不了了,万一人家还活着呢,甚至有一天,他们两个人能再次碰面呢?看沈聆的样子,家世应该不错,这样的人家订下的未婚妻,门当户对是跑不了的,人家有权有势有财,别的不说,比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存活的几率要大的多?”

赵玫瑰被说的脸色泛白,低着头:“我、我现在不是什么都没表示过吗?他的未婚妻要是找了来,我自然是不会跟他在一起的,那不成了小三了吗?秦姐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的。”

秦笙放心吗?她放心才怪了!赵玫瑰这明显是迷恋上了沈聆不可自拔了,那个沈聆如果是个负责任的,就不可能对自己的未婚妻置之不理,如果他能对订婚的未婚妻都不闻不问,那就证明是个冷血无情的人,这样的人爱上了,那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但是赵玫瑰目前根本就听不进去她的话,小姑娘前世死的时候也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两辈子加起来说不定都是第一次恋爱,那执拗劲儿哪里听得进去别人的劝告。

秦笙感觉到了危险,如果赵玫瑰因为沈聆而改变了立场和态度,那她所了解的关于萧梧和秦笙的事情就成了一个不定时的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引爆,这显然跟他们想要的平凡生活背道而驰。

她想到了自己的异能,预知,精神系异能的一种,有了空间的辅助加成之后,秦笙对于精神力的感知和运用变得更加得心应手了,她现在已经可以将精神力凝聚成丝了,虽然要花费很大的力气。

但是为了防备未知的危险,秦笙还是做出了决定,努力的将自己凝聚出来的一丝精神力投入了赵玫瑰脑中,一旦赵玫瑰思维发生改变想要对他们不利,秦笙随时都可以感知到,稍微动念就能彻底摧毁了她的大脑。

看着赵玫瑰眼神欢喜明亮的走向沈聆,秦笙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尚未显怀的肚子,孕妇要少思少忧,她却在这关键时候对曾经的朋友下黑手,这真不是什么好的胎教方式。

可谁叫他们倒霉,偏偏赶上了末世呢!她只是个凡人,没有圣母的慈悲心肠,亲疏有别,到了该取舍的时候,她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

沈聆是为了医院里的药品和一些医用器械来的,他们那地方有发电设备,也有医护人员,这些器材药品弄回去了,就可以迅速的建起一个小型医院来。占据了医院的这伙人自然不愿意被人捡了便宜,但是面对部队和枪,加上医院里的东西原本也不是属于他们的,最后只留下了用得上的一部分药品,其他都被兵哥们装车给拉走了。

医院里空房间倒是更多了,病床也不缺,能住进不少人去。

沈聆得知秦笙怀孕,就邀请他们去那边做检查:“医护人员都是齐备的,如今仪器也到了,用不了几天那边的台子就能搭起来了,你们到时候要检查身体就直接过来就行了。”

这个医院建起来了,一般人想进去自然是不容易的,不过既然是赵玫瑰的熟人,沈聆也愿意适当的行一下方便。

赵玫瑰盛情邀请他们去做客,被萧梧以秦笙怀有身孕不宜劳累为由拒绝了,沈聆看样子应该很忙,寒暄几句之后就带着人开车离开了。

秦笙看着他们的车子离开,叹了口气:“不是一路人了啊!”

“从一开始就不是一路人。”萧梧搂住她的肩膀:“她一开始也不过是存着抱大腿的想法来的,现在有更粗更壮的大腿给她抱了,我们两个小短腿自然就被抛弃了呗!”

“你才不是小短腿呢!”秦笙搂住他的胳膊,笑嘻嘻的说:“我老公腿长两米!”

萧梧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走,咱们找个地方,把那些大白菜倒腾出来,过年的年货就用这些东西置换了!可惜找不到婴儿奶粉,不过听说羊奶营养不错,咱们家里养着牛羊呢,到时候也不会缺鲜奶喝。”

秦笙是打定主意到时候母乳喂养的,一来方便,二来对孩子也好,除非到时候她倒霉的没奶喂孩子,要不然牛奶羊奶她都是不考虑的:“咱们买点生葵花籽,带回去自己种一些,这东西以后大概只会越来越少了。”

他们回去的时候满载而归,除了明面上的瓜子花生糖等放在滑雪板上,其他东西都放在了空间里,方便还安全不打眼。

进城的人们回来了,寨子里面的孩子们顿时欢呼起来,那些廉价的糖果往年他们说不定看都不会看一眼,只会挑选出合口味的几样来尝尝,今年却不一样,多长时间都没有吃到甜味儿了,这些廉价的糖果已经是难以祈求的美味了。

秦笙拎着一袋苹果橘子,见到个孩子就塞一个给人,小孩子甜甜的笑容让人忍不住心里都跟着融化了。

“没有买到对联,连红纸都没有。”陆乐年跟老太太抱怨,他去之前可是接了老太太赋予的重任呢,结果要买的东西根本没找到:“灶王像、门神也都没有,不过我听说临城原先木版年画挺有名的,他们那儿就算没有存货,有木版有颜料的话,要弄也快的很,等过两天我去看看去!”

“算了算了,没有就算了!”老太太一听还要去临城找,立马打消了主意,现在外面多乱啊,为了找几张画大老远的跑出去,多不值当的:“那就是个意思嘛,祖宗们泉下有知,知道咱们日子不好过,也不会计较,等年三十包了饺子,去上坟念叨几句也就过去这个事儿了。”

陆乐年到底觉得过年没有这些应景的东西不是个滋味儿,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拿木板子做了两个正方形木板,等着杀年鸡的时候,用鸡血涂红了木板子,晾干了,在上面认认真真的刻了两个硕大的福字上去。

“到时候大门口一边挂一个,也算是应景了。”陆乐年看着自己的完成品,高兴的说:“这个多环保啊,保存好了能用好多年呢!过年嘛,怎么能没有点喜气!”

萧梧默默的看着他忙活着这个,转头就从仓库里面扒拉出两串红彤彤的灯笼来,挂在了自家门口。

陆乐年看看那红彤彤充满喜庆的灯笼,再看看自己做的丑不拉几的福字,默默的抹了把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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