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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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月9(第1页)

婚后一年,丈夫出轨。孟玲站得远远的,看着两人亲密互动,她一时分不清到底谁才是第叁者,拳头攥了又松,最后放在微微隆起的腹部。她留不住丈夫的心,却要守住属于她孩子的程家的一切。可时过境迁,事实证明她的隐忍不过是无能而已,她什么都守不住。年过半百的男人身旁立着与他十分肖像的年轻男人,父慈子孝,仿佛他们才是一家人。孟玲以为在那个女人死后,一切都会回到从前,可显然,婚后短暂的一年夫妻时光比不过二十多年的情人相伴。那个女人的孩子顺利进入强盛,步步高升,一帆风顺,多可笑,她的孩子多年勤勉,却都比不上男人的一句话,一个笑脸。她曾可悲地觉得,输赢已定,她注定是个失败者。可直到那个男人的遗嘱公布,她的孩子,她的明生,继承了他全部的股份。1病房一片哗然,她也觉得不可思议,可又欣喜若狂,这一刻她不再计较过去的怨恨,她想,至少,他是爱她的孩子的。这就够了,这就足够了。可又为什么要让她的孩子变成杀人犯。程万盛去世当晚,长队如龙,前来哀悼的人快要挤满整个老宅,直到傍晚宾客才一一离去,那个曾经亲昵喊她“孟姨”的男人在酒桌失态叫嚣,甚至嚣张到找上她的儿子。“爸曾经给我说过一个秘密,不知道哥想不想听啊?”“哥还记得八年前……”2酒窖里声音断断续续,她站在门外,听不真切,只听到里面突然爆发男人尖锐刺耳的笑声,让她心烦意乱。然而她只能守在门外,不敢进去。聒噪的笑声生硬中止,接着是玻璃破碎的声音,低低的哀嚎不断回荡着,胆战心惊,软弱如她,却也忍不住冲了进去。那个丈夫婚外情的碍眼产物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地上向外扩散的红色液体被她踩在脚下,像酒,也像血。“明生啊,明生在哪儿呢,叁叔找你有话要说!”室外满是酒意的催命呼唤喧嚷不休,而脚下那血一样的红水蔓延至墙边,似是要随着那道声音一同流出室内。她慌了,疯一样推着还站立不动的男人,先是大喊,接着是哀求,“出去,出去!妈妈来收拾,明生,走啊……”孟玲从不知道看着瘦削的男人会这么重,她拉着、拽着,拼命拖着男人往里走,原本一丝不苟的头发杂乱散着,指甲崩断,白色胸花摔成一瓣又一瓣。可她什么都顾不上了,拼尽全力拖拽着这具毫无反应的身体,直到高跟鞋断裂,她摔进冰冷的地面。脚边是尚有余温的身体,心底惊骇,她狼狈地爬到墙边,惊恐地捂住嘴,唯恐泄出一丁点的声音。她靠墙啜泣,再也没有力气移动半分,衣服猛地被一只手拽住,恐惧的尖叫脱口而出,慌乱扯回裙摆向后跌倒。“救命……救命”央求微弱,孟玲大惊失色,匆忙将人扶起,言辞苍白地唤着,“程俊,程俊……”脑中突然一片空白,接下来她要说什么呢,让他既往不咎,兄弟和睦?还是趁机劝他主动退出?可满头是血的男人不给她任何思考的时间,踉跄着爬起,表情紧绷,声音颤抖,说出的话却又诡异地温和。“孟姨,这里太冷了,我,我们先出去吧。”边说着,边小心靠墙移动,孟玲眼神空洞无物,盯着眼前小心试探的人,眉间疑惑皱起,似乎是在不明白他为什么还活着。“程俊。”冷冰冰的呼唤和极速降低的体温一起刺激着为数不多的理智,程俊干笑两声,没有往常的热情,干巴巴唤着,“孟姨……”“明生不是故意的,你能原谅他吗?”似是没料到她会这么问,程俊一愣,转眼间,嘴角扯出难看的弧度,“当,当然。我和程哥是、是兄弟嘛。”失血过多的身体开始颤抖,“孟姨,能不能,能不能先带我出去……”五感渐失,眼前一片黑暗,求生的本能驱使着男人扶墙摸索前行,声音带上哭腔,“孟姨,孟姨?我好冷,您能带我出去吗……”“我什么都不会说的,孟姨,呜”“好。”孟玲缓缓举起红酒瓶,“孟姨带你出去。”哐——脆弱的脑壳终于破碎,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那具她再也搬不动的身体如愿摔进酒桶内。与塑料桶相当的物体入内,水面掀起波澜,酒液翻滚着,孟玲盖住桶盖,死死压着,直到水面平静也久久不肯放手。疲惫的身体滑落,跪在刺骨的冰霜上,踩过红色的冰面,直到关紧门后,脚下是满地的红水。沾满血液和酒水的毛巾在地上疯狂擦拭着,她哀嚎着,痛哭着,像是要将前半生的隐忍和酸楚都哭尽。“夫人,夫人?”“别进来!”阿宁止住步子,停在酒窖外,只听先前的斥责变成了恳求祷告,“别进来……别进来。”葬礼结束,女人苍白的面容带着未擦干的泪痕,换上了一身黑色旗袍,亲手锁上丈夫生前最喜爱的酒窖,像是在用这种方式缅怀逝去的人。可只有孟玲知道,那晚发生了什么,她又犯下了怎样的罪孽。午夜梦回时,她会惊醒,害怕见到亡魂,用愤怒装点自己的恐惧,咬牙切齿,又满脸是泪,对着空无一人的墙壁咒骂着,“这是你欠我的。”“夫人,要不我们搬走吧,先生要是知道您这样触景伤情也会理解的。”孟玲用力摇头,喃喃着,“不。”不,她绝不离开。她要守住属于她孩子的程家,要留在这个充满秘密的老宅,不死不休。————————————————————————1因为是孟玲单人叙事视角,可供其他角色发挥的空间有限,所以在这里解释一下程万盛偏爱程俊却还是选择程明生的原因。因为能力,正是由他亲自培养,他才清楚程俊撑不起强盛集团,这是程明生身上无法改变的客观优势。比起儿子,程万盛更爱自己的公司。2但儿子与儿子之间,比起程明生,程万盛更爱程俊,所以给程俊留了后手。依旧停更,这章是抽时间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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