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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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1页)

从元店出来已经快点钟,要赶在o点钟回到学校,时间确实有点紧!

少华和建萍加快脚步向新华书店赶去。

“城里就是不同,在农村晚上点钟已经很安静,没有人走动,而这里还很热闹,灯火通明。”建萍感叹道。

“嗯嗯,真是没对比就没有伤害,还是在城里住好,什么都方便,这么晚了还有东西买!”

“所以我们就要努力读书,要不然怎能跳出农门呢?”

“是啊!不过听老板说的那些经历,好像城里也充满诱惑,比农村复杂。”少华感叹道。

两人边走边聊,不一会就来到了新华书店。书店分两层,一楼是各年级的资料书,二楼是文学着作和各种技术类书籍。两人各买了一套金钥匙系列丛书,便上二楼搜书看。难得跑一次书店,不淘本小说回去感觉都没有到过书店!

不愧是县城的书店,无论是图书的种类、数量、还是书藉的更新度都是雾柳镇难以比拟的。少华就像刘姥姥走进了大观园,面对种类繁多的书藉,一时难以取舍,真是花多眼乱,太多选择也未必是好事。建萍跟着他在书架前转来转去,看他这本翻翻那本翻翻,就是决定不了买哪本,很是心急,催促道:“选好没有,学校快关门了!”

“不急,不急,拣书就像你们女人买衣服,必定要反复比较才能买。”少华看着书,头也不抬。

“哈……你说谁是女人了?”建萍双手叉着腰,不满地问道。

“没说谁啊,别吵我,让我看一下哪本书好,买了就回去。”少华沉浸在书本的世界中,对建萍的情绪反应迟钝。

看来不能和书呆子讲话。建萍索性找个地方坐下,随手找本书漫无目的地翻着。想不到这么随便一翻,建萍就进入了状态。她被书中的同龄人诙谐幽默的语言所吸引,书中所描写的也是自己身边所熟悉的事情,很容易有代入感,不知不觉就沉浸其中,以至于少华催她时才醒起要回去了。

“看什么书这么入迷,连回学校都忘掉了?”少华笑着问。

“嗯嗯,是啊,差点忘了。”建萍拿着书,看了一下封面,说:“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叫《花季雨季》。里面讲的都是我们同龄人的故事,语言新潮幽默,很吸引人。”好笑的是建萍看了那么久,要不是少华问,还不知是什么书名。真是憨得可爱!

少华笑着揶揄她:“憨妹,看了这么久,还不知书名。你真会看书哦!让我看看是什么书能吸引我们的恶婆如此沉迷!”说着,少华取过书,随意浏览。

小说第一章就写高一()班语文老师搞突然袭击,毫无征兆地进行单元考试。多么熟悉的场景!毫无疑问,考试当中总会有少数同学向大科学家牛顿学习,“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善于借用外力!不知牛顿如果泉下有知,会不会被中国少年借用他的名言来美化作弊气得吐血?!

书中通过描写余作弊丢纸条却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了垃圾桶后如何机智满过老师的场景,形象生动地刻画出这个同龄人诙谐幽默的一面,一下子就吸引了少华。并且书中的一些观点也很新颖,比如对作弊的看法。

“五六十年代的学生视作弊为‘大逆不道’,到了八九十年代,学生则视之为‘值得同情的行为’。”真是大开眼界的观点,看到这里,少华会心一笑,作者真是对我们的学生生活了如指掌。翻开扉页看作者简介,果然是一位高中生写的,而且是一位深圳特区的高中生,难怪观点这么新颖,语言这么新潮,确实是一本很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小说。

“想不到你这么随意一翻,竟然找了一本这么好看的书,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就买这本书了。”少华开心地说。

“你如果买这本书,让我看先,行不行?”建萍很诚恳地询问道。

少华沉吟了片刻,回答道:“为了感谢你现这么好看的小说,那就先让你看吧!不过你看完立刻要还我,不能让我等太久。”

“我知道了,大书虫。”建萍开心地接过书。

回到学校,已经到了下晚自修的时间。偌大的校园,安静的笼罩在夜色之中,偶尔有三两个同学漫步其中,慢悠悠的步履和平时完全两样,周末真好,连校园都慢了下来!慢下来的校园更放松,更静谧,更宜人。少华看着眼前的校园,难得的悠闲。感叹道:“周末的校园真美。”

“嗯,是啊!我要快点回宿舍,赶在息灯钟前看几页书,就此别过吧。”建萍挥了挥手中的书,对少华说。

“好吧,那你抓紧了,我等着要看。”

宿舍楼灯火通明,同学们都在抓紧时间搞内务,有个别活跃的宿舍时不时爆出爽朗的笑声。经过一周时间的磨合,同学们都已经彼此熟悉,相处起来也自然了很多。少华加快脚步赶回宿舍,准备和同学们吹下水再睡觉。

奇怪的是宿舍出奇的安静,今晚怎么了?少华内心疑惑。进到宿舍才现,原来是班主任邓老师来巡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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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邓老师,少华笑着问:“老师今晚是周六也来巡舍啊?”

“来看看你们适应没有,内务搞得怎么样。虽然是周六晚,但也要按时作息,不然明天的自习课就没办法高效率学习。”

“哦,老师说得对,我们会按要求做的了。”说话的是少华的同桌,这位他眼里的怪人,是一个学习狂,恨不得一天小时都扑在学习上。最近更要命的是,少华现他的床头开始堆满各种资料书,难道晚上也要开夜车?完了,完了,和这样的人同桌,真是三生不幸!

“传纲同学做得不错,开学到现在,我现他最快进入状态。其他同学要向他学习哦。”说到向他学习,邓老师眼含期许地看向少华。眼里有威严,也有慈祥,少华不禁内心一激灵。认识邓老师这么久,还没见过这种眼神,忽然间感到很陌生,甚至有点后悔被分到他的班了!他还是喜欢以前在铜锣小学教的邓老师,那时他是多么的平易近人,就像邻家的一位大哥哥一样。

少华的想法显然有点不成熟,他忽略了时间的作用。从铜锣小学到现在已经过了五年,当时邓老师中师毕业,才十多岁,当然像大哥哥。现在五年已经过去,少华也早已不是当年的小屁孩,邓老师又怎能还是当年的毛头小伙子呢!人终究要长大,要成熟,何况这中间又经历了那么多揪心的事情!

邓老师当然不知少华想什么,也不是他现在所要关注的事情。他现在全副心思就是如何带好这个班,还有就是教好少华,以报答当年在铜锣小学教时,村民们对他的关爱。除了这些,他还有一个打算,就是做出成绩,到时调到秀梅的广雅中学教。两地分居毕竟不是长远之计。自从确定了关系,邓老师内心充盈着快乐,每天都像是一个打满气的皮球,充满活力。

巡完宿舍,邓老师回到房里,打开电视,开始忙其他事情。有电视就是好,即使不看,听个响也是好的!

忽然想起,该写信告诉哥嫂他和秀梅的事了!如果哥嫂没意见,年尾就可以结婚。想到两人的未来,邓老师就忍不住笑。最近都是这样,一想到秀梅,内心就暖暖的,眼睛就热热的,老天对我真是太好了!

怎么写才好呢?会不会吓到他们?毕竟哥嫂文化水平都不高,人也传统,能同意他和秀梅的结合吗?想到这里,内心开始踌躇,一时不知如何落笔。勉强写了几句,不满意,撕下来揉作一团丢进纸篓。思路不清,情绪不稳,还是先搁下吧。

邓老师站起来,打开窗,一股清新的空气闯了进来,夹着九里香的香味,不觉神清气爽;居高临下,玉城县的繁华地段尽收眼底,星星点点的灯光把街道装点得如天上的街市,介于虚幻与真实间的美丽。夜色正浓,城市正缓慢入睡,有一人正看着远处的江边出神……

漫漫长夜,辗转反侧,终于还是睡着了。

第二天,迎着朝阳,邓老师一身运动装加入晨运的学生中间,新的一天就在跑步中开始了。虽然纠结于哥嫂是否同意和秀梅的婚事,但毕竟大局已定!他相信道路或许会曲折,但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跑完步,照例到收室取自己订的报纸《参考消息》。一个信封飘然滑落,邓老师内心一激灵,忙弯腰捡起。一行娟秀的字体映入眼帘,是秀梅的来信。他激动的把信夹在报纸中,便兴冲冲地跑回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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