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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载酒寻欢(第1页)

李寻欢遇到公孙秾华的那一年,恰是他出关的第二年。当年风流潇洒的探花郎如今也为情所困,甚至不得不通过远走他乡这种手段来抑制自己的心情。借酒浇愁成了最后的消磨时间的办法。他还新学了雕刻。李探花无疑是个好学生,他高超的天资不仅体现在做文章学知识和练武上面,也体现在了雕刻上面。教他雕刻的人是个被他从沙匪刀下救下来的老师傅,擅长的是给人刻石雕作假山,他跟着这位老师傅学了半个月,用刻刀刻出来的小像已经隐约的有了些精巧的轮廓出来了。那双执笔的手轻柔的拂过小像的面容,擦去了上面的木屑。他看的那么认真,像是在透过这个小像在注视着其他的什么存在,又像是已经忘却了尘世的一切,全心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之中,除了这个小像之外,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不,并非如此!李寻欢小心翼翼的放下了小像。他听到了呼救的声音。文人墨客似的手自腰间取出了飞刀,这是六如公子赖以成名的兵器。刀很轻,很短,也很薄,几乎就宛如一片柳叶。这并非是什么不得了的神兵利器,不过只是用凡铁,再由市井中最平凡的铁匠,花三个时辰打成的。如非要说它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那应当是小刀上刻着的那个李字。这个字证明着兵器主人的身份。柳叶似的小刀被夹在了指间,李寻欢凝神听着那越发微弱起来的呼救声,试图判断求救之人身在何处。片刻之后,他身形飞掠而去。世人皆知李寻欢的飞刀例无虚发,却少有人知晓他的轻功一样高明。判断出了求救之人的方位之后,赶过去就成了一件简单的事情。他到的也的确十分及时。——恰好能够阻止恶人的暴行。离得有些远,李寻欢赶到的时候来不及阻止那票悍匪将那水绿衫子的少女掳上马背的行为,只来得及甩出了指间的那把飞刀,钉住了他的喉咙,阻止了那人意图策马而去的行为。公孙秾华几乎落下泪来。这并非是因为恐惧,这种情绪早在被她那匪徒强行抓上马的时候就消耗的差不多了。也不是因为看到了那匪徒喉间不断涌出的鲜血,学医之人见过的血腥场面多了去了,虽说是第一次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面前死去,但也不是不能忍受。这泪水是因为喜悦。得救了。感觉也好,理智也好,都在这么说。无比振奋。公孙秾华费力的挣开了绳子,掏出原本打算放在最后的绝境之中使用的匕首又给那匪徒补上了一刀,然后用力的把他推下了马。虽说因为之前的挣扎奔逃耗费了太多的力气,而导致刺下去的时候手抖得厉害,以至于没能够刺中要害,但公孙秾华确信此人必死无疑。连一个目光都没有投过去。此人绝无生机。不仅是因为那人喉间插着的柳叶似的小小飞刀,还因为她在这把防身的匕首上面抹的毒。发作的非常快,毒性也非常剧烈……放在江湖上自然是十分珍贵的东西,但对于公孙秾华来说,也就是只要有药材就能配出来的情况罢了。就是世上仅有的奇毒,这时候也比不上她自己的性命来得重要。诚然,用毒并非是什么光明正大的手段,但她一人孤身在外,武功不佳,唯一算得上是擅长的轻功放在江湖上也只是平平——又是女子,总该有些防身的手段。这乃是理所当然之事。公孙秾华天生武骨极差,在武功这块的天赋悟性也是差得很,完全和她在医术一道上成反比,就是把这世上最顶尖的秘籍放在她的手中给她苦练上个几十年,也只不过是个三流水平罢了。但她总也不能在谷中呆上一辈子,出门在外也总不可能依靠他人,用自己擅长的医毒来防身便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了。抢过了马匹控制权的少女左手一牵缰绳,并未趁着所有人都在围攻那位突然出现的文弱书生模样的侠客的时候逃开,而是咬着牙,策马朝着混乱战局的最外围冲过去。哪怕害怕的不行。这当然是很危险的行为,不管是试图吸引那些匪徒的注意力好减轻救命恩人的负担,还是直接就这样鲁莽的策马冲进混战之中,都是一个不小心就要送命的做法。理智上,公孙秾华知道这时候最安全的选择就是立刻远远的逃开而不是再次冲进危险之中,最次的也得保持旁观保证安全,但——“我怎么能够抛下自己的恩人不管?”水绿衫子的少女说的理所当然。她这时候回想起自己之前的行动行为依旧觉得害怕,那是真真正正的同死亡擦肩而过。打红了眼的匪徒不会顾忌人和事,连自己的兄弟都会误伤,别说是她这个突然插·进来的外人了。好些次,公孙秾华差点就丢了命。也亏得李寻欢抽得出手,哪怕是在被围攻,也依旧游刃有余,能够时不时的给公孙秾华支援一二,保她性命。但也只是如此了,性命无忧,一些伤势却是不可避免。公孙秾华肩背上被砍了好几刀,脸上也有被马鞭刮过的擦痕。少女医者随身带了不少的药物,肩背处的伤在洒了药粉之后已经止住了血,但被利器划开的衣裳却是恢复不了了,雪白肌肤隐约可见,只能羞红着脸裹着李寻欢友情出借的外衫遮挡。脸颊上的那处伤仍在渗血,配上她因为疼痛而偶尔皱起来的面容,看起来实在可怜。又狼狈。但这并无损于少女本身自有的那份光彩。外表的凄惨狼狈不值一提,李寻欢由衷的觉得,少女眼中的光才是最动人的色彩。水绿衫子的少女语气坚定地陈述着自己的想法,并不因为救命恩人的武功高强

;就说服自己袖手旁观,哪怕心中十分害怕,也还是鼓起勇气冲进混乱的战局之中,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帮助恩人。虽说险些帮了倒忙,但公孙秾华的出发点是好的——李寻欢想,就已经足够了。这份心意,无需其他点缀,便已经非常的动人了。胜过世间无数。小李探花微微一笑,虽是在坏境恶劣的荒漠之中,没有鲜花美酒也无名士墨客,但这时候……他却久违的有了挥墨作诗的冲动。作者有话要说:  是说,为什么昨天全是让我开坑的?没人点番外的吗?==========其实最开始这个故事的名字是想要用一枝春或者罗浮梦的——都是梅花的别名,而梅花我觉得又很适合表哥,然而整篇文的格式都是三个字……这样格式不对啊捂脸,最后还是选定了载酒寻欢四个字。虽然公孙姑娘一直在致力于让表哥戒酒……不对,是控制喝酒的数量。======公孙姑娘,全名公孙秾华,小名花蕊,是个只会轻功,专精医毒的战五渣。只会一点拳脚功夫,还都是花架子。但是非常固执,对于自己坚持的准则。是个好人,很善良。这大概是我写过的最从心的一个女主了……但是没办法,花蕊她就是这个人设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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