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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的动作很快。
秦风的命令刚下达,他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问,那身影便化作一道黑色的旋风,冲向了山下的军营。
对他来说,秦风的命令就是天,就是地,就是他存在的唯一意义。
大人让他杀人,他就杀人。
大人让他救人,他就救人。
大人让他去死,他会毫不犹豫地把刀抹在自己的脖子上。
不多时,李奇便带着十二个精悍的汉子,重新回到了后山。
这十二个人,高矮胖瘦各不相同,但每一个都气息沉凝,眼神锐利,站在那里,就像十二尊蓄势待发的凶兽。
他们都是从四川卫三万大军中,千挑万选出来的精英中的精英。
每一个,都是明理院毕业生,从十一二岁的时候,就沐浴在秦风的思想和威严之下。他们学的字,是秦风教的;他们练的武,是秦风传的;他们吃的饭,穿的衣,都是秦风给的。
在他们心中,秦风不是舵主,不是将军,而是创造了他们一切的神。
对秦风的忠诚,早已刻进了他们的骨头里,融入了他们的血液里。
这十二个人,以十二生肖为代号,是李奇一手训练出来的亲卫队,也是秦风为自己准备的一把最锋利的暗刃。平时散入军中,是各营的骨干,聚在一起,就是一股足以让任何江湖门派都头疼的恐怖力量。
“大人,人已到齐!马匹干粮,均已备妥,随时可以出发!”李奇单膝跪地,声音洪亮。
“嗯。”秦风点了点头,目光从十二人脸上一一扫过。
他能感受到这十二人身上那股压抑不住的,混杂着崇拜与狂热的情绪。
“都换上便装,收敛气息,我们这次不是去打仗,是去贺寿。”秦风淡淡地吩咐道。
“是!”十二人齐声应喝,声音整齐划一,带着一股军人特有的肃杀。
秦风没再多说,转身回静室换了一身普通的青色布衣,将那柄重铸后的“清风剑”背在身后。
一切准备就绪,一行十四人,没有惊动太平镇的任何人,悄然离开了后山,如同十四道鬼魅,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从四川到湖北武当山,路途遥远,足有数千里之遥。
但对于秦风他们这群人来说,却算不得什么。
他们骑乘的,都是兵工厂马场里,用最好的草料和药材喂养出来的,杂交培育的优良战马。耐力、速度,远非寻常马匹可比。
一行人晓行夜宿,日夜兼程。
一路上,秦风显得很沉默,大部分时间都在马背上闭目养神。
但他脑子,却在飞速地运转着。
武当山之行,是他为太平镇,为自己谋划的,最重要的一步棋。
这一步棋,走好了,满盘皆活。
他需要一个舞台,一个能让全天下人都看到的舞台,来向世人展示自己的力量,扭转“魔教”在普通人心中的印象。
还有什么,比在六大派齐聚武当,逼死张翠山夫妇的这个经典场面,更合适的舞台呢?
救武当,是卖一个人情。这个人情,不是卖给宋远桥,也不是卖给俞莲舟,而是直接卖给张三丰。有了这位武林泰山北斗的认可,他秦风在江湖上的地位,就彻底稳了。最主要是的是未来他扯旗造反,武当派就算不鼎力相助,也绝不会站到他的对立面,而且起义军在湖北境内活动业火少很多掣肘,这些就够了。
立威,则是要让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看清楚现实。
让他们知道,时代变了。
江湖,不再是他们这些门派可以肆意妄为,凭着一点武功就草菅人命,自诩正义的地方。
他秦风,要用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给这个腐朽的江湖,重新立一个规矩。
至于屠龙刀和谢逊……
秦风嘴角微微扬起。
那玩意儿,就是个麻烦的根源。
与其让它继续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不如,由自己来,给这件事,画上一个句号。
他可不是张翠山,没那么多江湖道义的束缚。
谁敢逼逼赖赖,打到他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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