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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包糖你只能每天吃两颗,吃多了会有虫子钻到你牙齿里,以後会牙齿疼,知道吗?」林清怕孩子小贪嘴,不放心地叮嘱道。
林大宝小脑袋瓜跟小鸡啄米般的连连点头:「我知道我知道!娘亲也说过!」说完还像小大人一般模仿了一下小李氏的口吻:「大宝,多吃糖打屁屁!」
林清被逗的忍俊不禁,摸了摸林大宝的头:「行了,出去玩吧。」
说完,林清摊开字帖,准备开始练字。虽然中了解元,但是林清准备明年三月就去京城参加会试,所以学习还是不能放松,每日还是要抽出时间读书练字,日日不辍。
刚刚提起笔写了几个字,却发现林大宝垫着脚尖扒着桌子,小脑袋瓜凑啊凑得,想看看林清在干什麽。
「小叔叔,你在干嘛?」小豆丁伸长了脑袋也看不清楚林清在做什麽。
「我在练字,你要看吗?」林清乾脆把小豆丁抱起来放在腿上,让他看自己写的字。
「练字能干嘛?」林大宝歪歪头,捏了一粒糖放进自己嘴里。
「练字能以後考科举,做大官。」林清逗着林大宝说话。
林大宝突然想到了什麽似的,连忙道:「娘说,以後让我也上学读书,和小叔叔一样做大官!」
「哈哈哈,小叔叔还没做大官呢!」林清被林大宝的童言童语逗乐了,没想到这么小点的人儿,这麽机灵,说话口齿伶俐,还特别能模仿大人说的话。
林大宝拍拍自己的小胸脯说道:「没关系,大宝做大官!帮小叔叔!」
「好!小叔叔等着大宝以後做大官!」林清眉眼含笑着说道。
若干年後,当林大宝还在科举之路上艰难奋斗的时候,偶尔想到三岁时的这一次对话,忍不住就苦笑连连——自己那位小叔叔,哪里需要他帮忙啊!这可是整个林家无数後辈子孙都无法达到的高度啊!
等林清练了一会儿字,发现林大宝已经坐在他腿上睡着後,才把小胖墩抱起来放在他床上,自己则继续练字。
这次林清回乡後,也抽时间去看了荀夫子,却发现荀夫子这两年身体不是很好,连私塾也开不下去了。师娘说他自从一次感染了一场风寒後,就一直咳嗽,吃了不少药却总不见好。当时林清就急了,拉着荀夫子就去镇上看了大夫,也开了不少补药,但是吃着却收效甚微。
这几年林清和荀夫子也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荀夫子却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自己身体的隐忧,这次林清中了解元更是把荀夫子高兴坏了,背着师娘偷偷喝了酒,结果这咳疾更严重了。
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荀夫子六十有三的年纪都已经算是高龄了。荀夫子偶尔和林清谈起来都是一副对自己身体无所谓的样子,只言「若是能有生之年,看到林清考中进士,那麽他这辈子都死而无憾了!」林清每次听到这些都是直皱眉头,却又奈何不得。只能有机会就去看看荀夫子,多带一些礼品补药,甚至偷偷背着荀夫子给了黄氏一些银钱,让她多做些好吃的给荀夫子补补身子。
原本杨山长知道林清是此届解元之後,就写信给林清,让他押後三年再考。分析他再磨砺三年後,或许能连中三元,如今却是底子还薄了些,殿试的时候年纪太小可能会吃亏,若是落到同进士里面,那可真是得不偿失了。
但是林清衡量下来,却是依旧准备今年三月就参加此次会试——人生际遇时不待我,既然有如此多的事情要做,有这麽多人的期待在他肩上,他自然要砥砺前行!
更何况,从他近年来和郑光通信中知道的京城情况而言,有些事情让他至今有些想不通,他必须要亲自走一番才知道真实情况!
第七十二章会师京城
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总是过得无比地快,几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过完正月十五,林清就已经开始准备收拾行囊,不日即将赶完京城参加这次三月份的会试。
张氏看着个头已经远超过他的儿子,有时候都会有些恍惚,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儿子,转眼就已成人。眉眼间还有她和林三牛年轻时候的影子,但是却更加文雅俊秀,美玉天成。有这样的儿子站在自己身边,张氏有时候都会微微感到些不自在。或许是那三年的时光,林清成长地太快了,让她这个做母亲的已经跟不上儿子的步伐了。
而唯一能表达她爱的方式,只能是在生活上照顾好林清的吃食起居,起早贪黑地给林清做了不少件亵衣丶长衫和鞋袜。每一件都针脚细密,无一不妥帖丶无一不细致。每天早上林清起来晨练时,都会将他的房间里里外外打扫地一层不染,换下来的脏衣服也不让林清自己洗,而是马上勤快地洗乾净。林清若是今天想吃什麽,马上第二天一早就去菜市口将他要吃的买回来,只盼着儿子身上多长几两肉。
林三牛和张氏特别喜欢在墨竹不忙的时候,把他叫到跟前,事无巨细地询问林清平日里的事情。可惜墨竹伺候林清的时间也不长,只能挑着说一些路上的见闻,有些事情已经反覆说了好几遍,林三牛和张氏还是听得津津有味。
林清这几日在家中也没闲着,除了每日里的看书练字,还去探望了几次林三妮,又和林三牛跑遍了村里的地,花了一百五十两买了三十亩水田,二十亩旱田,都被林清佃了出去,每年光靠收租子林三牛和张氏都能有个二三十两的收益,再加上他又给张氏和林三牛留了一百两傍身,这才感觉肩头担子松了一些。<="<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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