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章(第1页)

江野惊喜地睁大眼睛,“这么说…!”

“我帮你给他收尸,顺便举办一场盛大的葬礼。”

江野一下子就恼了,“墨恩斯!”

“好啦,只是说笑而已。”

墨恩斯迅速地转变话题,“被花树寄生之后并不是毫无办法,花林里栖息着一种小鸟,叫做刺木鹰,深夜出没,以吸食花树的汁液为生。”

“把它们的心脏烘干后磨成粉,服用之后身体里的树就会死掉,被寄生者有一定概率能活下来。”

“看他现在的情况,大约只能撑到黎明时,如果在这之前没把心脏拿来,他就死定了。”

虽然墨恩斯最后一句话很残忍,但江野脸上却带着劫后余生的欣喜,“我就知道肯定有办法,那种鸟长什么样子,我现在就去抓!”

墨恩斯走到桌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印有金色花纹的纸,他拿起钢笔,在纸上画了几下,“大概是这样子。”

虽是寥寥几笔,却画得栩栩如生,完美地勾勒出刺木鹰的身姿,江野凑过来仔细研究了一番。

他看看画,又看看墨恩斯,又看看画,迟疑道:“这是鸡…吧?”

“好孩子,讲话文明一些。”

墨恩斯白皙的手指按在刺木鹰的鸟喙处,“它们的舌头可以轻易刺穿厚实的树皮,当然也可以刺穿你的胸口,你确定要去吗,我可不会救你的。”

“要去。”

既然有了一线生机,就没有不去抓住的道理,江野利索地收拾起东西,把裤脚的绑带扎好,匕首挂在腰后。

隐藏在他右臂纹身里的弓箭…江野实在是不知道它能不能派上用场。

墨恩斯体贴道:“刺木鸟喜欢小树的汁液,尤其是刚长出来的那种,用那个做诱饵是最合适的。”

江野顿了顿,走到床边,低头看去。

大林脖子上的树枝已经长得非常繁茂,有半米多高,都是鲜嫩的新枝。

“大林,对不住了…”

江野很有心理压力地抓住树枝,用刀割下来一大把,再掰成小段。

这东西掰起来的手感脆脆的,断处还有细丝连着,有点儿像芹菜。

接着他扯下旁边一看就很贵的蕾丝窗帘,把树枝包在里面,用一看就很贵的古典圆凳碾压了几下,绿油油的汁液缓缓渗透了窗帘布。

墨恩斯站在一旁扶额叹息,“我都说了这房间我挺喜欢的,你能不能稍微珍惜一下这里的家具。”

“对不起。”江野的道歉听着毫无诚意,他用水杯接了小半杯树液,放在随身的腰包里。

临走前,他走到卫生间门口,低声道:“我要去给大林找解药,你把门锁好,谁敲门也不要开。”

“如果…如果我天亮还没回来的话,你就放弃我们,想办法救自己吧。”

陈小东躲在卫生间里没有回应,江野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

他没有再重复第二遍,转身走了。

墨恩斯送他离开宫殿,站在台阶上看着他独身一人走向那片危险的花林。

夜色正浓,寒风贴地而行,发出飒飒的声响,江野裹紧了身上的黑色防风外套,拉起兜帽,后背的银色反光条在月光下发出淡淡的幽光。

天地那么大,江野那么小,仿佛随时都会被吞没,可他的脚步却义无反顾,没有任何犹豫。

墨恩斯微微眯起漂亮的浅金色眼睛,望着那道幽光消失在花林中。

然后这个口口声声说不会救他的男人抬了抬手,召唤出自己的奴仆。

奴仆裹在黑袍与雾气中,宽大的斗篷下是森白的骷髅。黑袍骷髅尊敬地单膝跪地,垂下头等待主人的指令。

“去跟着他。”墨恩斯命令道。

你说这辆汽车是小鸟?

据墨恩斯所说,花树之间可以通过信息素来交流,消息比网络还灵通,所以几乎所有花树都知道这个“人类种群”中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个体被寄生,为了让他们能繁衍下去(花树似乎无法分辨猎物的性别),就不会再袭击江野。

江野很顺利地进入了花林,他找了一块平地,准备在这里布置捕鸟陷阱。

从那张简笔画来看,刺木鹰长得像鸡,但尾羽和爪子更长。

江野猜测它的体型应该比正常鸡大一些,但是这鸟靠喝树汁为生,没什么营养,估计也大不到哪里去,最多就是孔雀那么大。

他用登山绳做了一个简易陷阱:先在地上挖一个三十厘米深的坑,绳子用活扣挽成一个绳圈,放在坑边。装着花树汁液的水杯放在坑里,绳子另一端握在江野手中。

刺木鹰想喝树汁,就得把头伸到坑里,到时候只要江野这边一拽,绳索就会套住它的脖子。

江野矮身埋伏在一旁的灌木丛中,屏气凝神地盯着陷阱的方向。

风将新鲜树汁的味道送了出去,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头顶传来扑簌簌拍打翅膀的声音,江野抬头看去,一辆小鸟缓缓降落…

江野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量词就是“辆”,因为眼前的刺木鹰足足有小轿车那么大!

样子倒是和墨恩斯画得大差不差,头顶长着暗红色肉冠,身披金黄色的羽毛,长长的尾羽上有黑色的斑点,双脚如同鹰爪般锋利。

可这体型实在是超乎江野的预料,光是它拍打翅膀产生的风,就几乎把他藏身的灌木丛掀翻。

刺木鹰落在陷阱旁边,低下头张开嘴,一根肉色的、像吸管一样的舌头伸了出来,探进杯子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