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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汀咬住嘴唇,忍住眼泪:“秦兄……珍重。”
几年前他的生辰,有个孩子送了一幅拙劣幼稚的画给他,那是他第一次收到礼物。
他对自己说,要珍惜他啊。
他忘记了,他要珍惜的是活泼可爱的小兰汀,而不是一个令冰冰的魂魄。现在他记起来了,要珍惜他啊,什么都会过去的,沧海桑田,风云变幻,而现在,要珍惜他啊。
(八)
「我等他一年,他再不回来,我就去找他。」
清早,雪已经停了,淡淡的莲香弥漫在天地间。
白清明推开门,看见兰汀坐在院子里的井边,微微发怔着。
在天眼里,那里坐着的不适用一个人,而是一朵娇艳美丽的红莲花,秦毓以真身红莲塑的肉身,封印魂于红莲内。七日后,红莲与魂魄相融,兰汀便是不老不死之身。
昨日,他跟云墨说,若是秦毓来要人,就给他。
那是他白清明不过是在赌,赌他秦毓对兰汀的疼爱不是子虚乌有。
不过这红莲的真身,就像妖怪的内丹一样,若是没了,运气好的话能保住一条命,运气不好就灰飞烟灭了。人尚有魂魄,莲花无根无心便彻底消弭于天地之间。
他赢了,他运气一向很好。
“白兄。”
“恩。”
“秦毓他去了哪里?”
“我也不知道。”白清明抱住他,柔声说,“不过,若他活着,肯定有一天会回来。”
“那我等他。“
“恩。”
“我等他一年,他再不回来我就去找他。”
“恩。”晨曦的光落在雪上,好似泪珠在闪烁般晶莹美丽。
好吧,白清明想,就等一年,他若不回来,我们就一起去找他。
——完——
【外狐仙配】
(一)
「毛团儿,我像你惦记小母鸡一样惦记你,哪舍得投胎?」
紫国,荻花城,飞絮漫天。
正值花朝时节,入夜树上便燃起花神灯,树下有花农摆起各式盆栽。沿着长街一路逛过去,运气好还能看见品种稀缺的绿萼,花色倾城的荧光墨兰,还有可遇不可求的变色牡丹。两家富贵公子为争夺一盆碧玉莲花竞相叫价,这边为了争口气花钱不眨眼,那边花农也乐的嘴都快歪了。
有纨绔子弟的地方,难免会闻到铜臭,所幸坏不了这夜色染上的香,最人心脾。
这样美妙的夜,我也闲不住,在屋檐上寻了个舒服的地方趴好,瞧见卖炒货的大娘家院里养的几只小母鸡正四平八稳地趴在鸡窝里,心里美滋滋地算计着将它们拔毛放血的好日子。
“喂,毛团儿,这小母鸡还没长膘你就惦记上了?”
“你懂什么,我跟它们在培养感情呢。”
“那感情好,城郊王裁缝家那里两只花毛鸡求着你填肚子去了?”
我回头看着站在屋檐上一袭丝锦长紫袍的男鬼。风灌进袍子里,像要把他吹起来。面上白得近乎透明,说话慢声细语,一双深紫的眼瞳带着紫国皇族特有的贵气,令人不敢逼视。我懒洋洋地晃着尾巴舔着爪子,不知道是第几次说:“舜华公子,几天不见,我以为你跑去投胎了呢。”
“毛团儿,我像你惦记小母鸡一样惦记你,哪舍得投胎?”
夏兰华舜生前是紫国的皇子,已经死了三百多年,据说是因为有心愿未了,所以不能转世。多么了不起的心愿可以让他独自孤零零地在世间游荡三百年,我偶尔问起,他只是笑而不语,大概怕我和那些恋慕他的女鬼们嚼舌根。
其实我哪有那么无聊,我只对舜华老鬼口中说的,他生前养的那只通体雪白,眼瞳是黑色的狐狸感兴趣。可惜这老鬼死后自然也不知到那毛团儿的死活,八成是被别人抱去养了,狐狸这种动物没事没什么骨气,也少有什么真心。
我望着头顶随风漂浮的飞絮,突然又想起一个人。那人有着一头金缎般的头发,春水东流般的桃花眼,终日都是笑眯眯的,也不见对什么人是真心。
耳畔突然传来隐约的柳叶哨声,我恋恋不舍地望了两眼小母鸡,又对这舜华老鬼说:“我先走了,我家大人催我回去呢,你小心点,别被雷劈到魂飞魄散”
“唉,还是毛团儿你关心我。”
舜华老鬼就会自作多情,我哪是关心他,我是怕他魂飞魄散了,再也没有人肯像他这样无聊地陪我磨牙。
“……呸,什么毛团儿,本姑娘叫花重。”
我沿着屋檐往星耀大人暂居的客栈跑,刚进门就听店伙计惊奇地招呼大堂里吃酒的客人说:“嗬,我说住折梅那间屋的公子带了一头通人性的狐狸,爷们还不信,你瞧瞧,这小狐狸还会买烧鸡呢!”
我直觉得无力,若不是星耀大人不想看见一副丑不拉叽的脸在他面前晃,我也不用被这群没见识的人当畜生看。
折梅那间屋的门虚掩着,我一头撞进去,顿时闻到星耀大人血液的香味,引得我只吞口水。要知道,我还是一只狐精,狐仙的血液可是会帮我增加修行。强忍下嗜血的愿望,我在地上一滚,幻化成人形。屋里没燃灯,浅浅的呼吸从窗前飘来,我扑上去:“星耀大人,谁伤的你?”
桌上的烛台顿时燃了,我热切地扯着的人正用含笑的眸子瞅着我,金缎般的长发随着他低头的动作淌下来,落在我的脸上,:“啧啧,这就是星耀的小跟班儿,真丑。”
(二)
「他只是笑了笑,眼中有落寞,一点也不信的样子,或许是他听这种话听得多了。或许他也只是应个景随口说说,也只有我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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