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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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药圃(第1页)

沈言蹲在灵泉水边,手里捧着个陶碗,碗里盛着清澈的泉水,水面漂浮着几十粒芝麻大小的种子。这是他昨天跑遍四九城的中药铺,才凑齐的人参籽,掌柜的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见他买得多,神秘兮兮地说:“这籽得用山泉水泡三天,埋在腐殖土里,才能出芽。”

“我这水,比山泉水金贵。”沈言心里暗笑,指尖捻起一粒种子,扔进嘴里尝了尝,没什么味道,只带着点土腥气。他把所有种子倒进陶碗,让灵泉水没过籽实,看着它们在水中轻轻翻滚,像一群沉睡的精灵。

这是他琢磨了许久的决定——空间里不再种粮食。

地窖里的红薯、玉米、面粉堆成了山,别说他一个人,就是再多几户人家也吃不完。苜蓿草原长得郁郁葱葱,猪和鹿根本吃不完,再种粮食纯属浪费土地。倒不如腾出来种药材,尤其是人参,这玩意儿可是“寸土寸金”,一棵老参能抵得上几麻袋粮食,划算得多。

可他对药材实在一窍不通。除了认识人参、当归、枸杞这几种常见的,其他的连名字都叫不上来。上次从黑市“收”来的药材,他都是按形状大小分类,至于功效、价值,完全两眼一抹黑。

“管它呢,先把人参种出来再说。”沈言抱着“抓大放小”的念头,别的药材暂且不管,先把这最金贵的人参伺候好。

泡了三天的人参籽发胀了些,表面泛着淡淡的光泽。沈言在灵泉水边开辟出一块新地,土壤是他特意从乡下换来的腐殖土,黑黢黢的,带着松针和落叶的气息。他把土翻得细细的,做成整齐的畦田,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人参籽撒下去,再盖上一层薄土,最后浇了遍灵泉水。

做完这一切,他像照顾婴儿似的,每天都要去看几遍。第一天没动静,第二天土面还是平的,到了第三天清晨,他掀开草帘,忽然发现土面上冒出了点点新绿——是人参苗!嫩得像翡翠,顶着两瓣圆圆的叶子,在晨光中微微颤动。

“成了!”沈言心里一阵激动。灵泉水果然没让人失望,别人说要半个月才出芽的种子,三天就破土了。

他没敢大意,找来竹片搭了个小棚子,既能挡挡阳光,又能防着空间里的小动物捣乱。人参苗长得飞快,几天就蹿高了半寸,叶子舒展得像把小扇子。沈言每天都用灵泉水细细浇灌,看着它们在腐殖土里扎根、生长,心里比种出粮食还踏实。

除了人参,他还在药圃边缘撒了些当归、黄芪的种子——这些是中药铺掌柜推荐的,说“好养活,也值钱”。他依旧用灵泉水泡过种子再种,虽然没人参长得那么快,却也出芽整齐,绿油油的一片,给药圃添了不少生气。

种完药材,沈言又把心思放在了果树上。

空间里现有的苹果树、桃树、梨树挂果不少,可品种太单一。他托乡下的老乡帮忙搜罗了些稀罕品种:樱桃、葡萄、山楂,甚至还有棵石榴树,树干不算粗,却带着几个饱满的花苞。

他把新果树苗种在苜蓿草原的边缘,形成一圈新的果林。挖坑、施肥、浇水,每一步都用了心,肥料是空间里的猪粪和鹿粪,经过灵泉水浸泡发酵,肥力十足。种下没几天,樱桃树就冒出了新叶,葡萄藤也开始往架子上爬,石榴花苞胀得鼓鼓的,像是随时会绽放。

“以后空间里,春有花,秋有果,倒像个果园了。”沈言站在果林里,看着枝头的新绿,心里美滋滋的。

打理完植物,他又去看动物。

梅花鹿在苜蓿草原上彻底撒欢了。他把栅栏拆了,只在草原边缘做了标记,让鹿群在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公鹿带着母鹿和小鹿追逐嬉戏,饿了啃苜蓿,渴了喝灵泉水,皮毛油光水滑,鹿角长得越发粗壮。沈言偶尔会去看看,不需要喂食,不需要清理,它们完全能自给自足,比养着省心多了。

黑猪就没这待遇了。这玩意儿要是撒欢,能把苜蓿草原拱得乱七八糟,连果树根都能刨出来。沈言在草原角落圈了块地,用粗木杆搭了结实的猪圈,只在每天早上放出来活动两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关在圈里,喂苜蓿草和地窖里的红薯块。这样养出来的猪肉紧实,不松散,炖出来香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

最让他上心的,还是鹿身上的“宝贝”。

公鹿的鹿茸长得飞快,毛茸茸的像珊瑚枝,看着就让人欢喜。沈言特意去中药铺请教了采茸的法子,买了把锋利的小刀子,又准备了止血的草药。在一个清晨,他选了头体型最壮的公鹿,用灵泉水拌了些苜蓿草让它安静下来,然后迅速割下鹿茸——动作快、准、稳,鹿只哼唧了两声,伤口就被他敷上草药,血很快止住了。

割下来的鹿茸足有两斤重,带着点温热,表面覆盖着细密的绒毛。沈言按中药铺掌柜说的法子,把鹿茸切成薄片,放进早就准备好的酒坛里,又倒了满满一坛高粱酒,密封起来——这就是鹿茸酒,据说能补气血,是难得的补品。

没过多久,他又试着取了些鹿血。这次更简单,用干净的瓷碗接了小半碗,直接倒进另一坛酒里,加了些枸杞、当归,酿成鹿血酒。暗红色的酒液在坛里晃荡,像藏着一汪春天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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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地下室开辟了个小酒窖,专门存放这些药酒。除了鹿茸酒、鹿血酒,还有之前泡的人参酒、枸杞酒,一排排酒坛码得整整齐齐,标签上写着泡制的日期,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酒香和药香,闻着就让人精神一振。

“这才是空间该有的样子。”沈言站在酒窖里,看着满坛的药酒,心里踏实得很。粮食够吃,药材在长,果树结果,动物兴旺,还有这些慢慢发酵的药酒,像在酿着一坛坛岁月的滋味,越久越醇厚。

这天傍晚,他从酒窖里搬出一坛刚开封的鹿茸酒,又从陶缸里捞出个卤猪肘子,坐在木屋门口慢慢吃喝。夕阳把果林染成金红色,鹿群在草原上悠闲地散步,药圃里的人参苗在晚风中轻轻摇曳,一切都透着股安宁的富足。

傻柱要是在这儿,肯定会咋舌:“沈哥,你这日子过得比地主还滋润!”

沈言笑了笑,给自己倒了杯鹿茸酒。酒液呈琥珀色,抿一口,醇厚的酒香里带着点药味,顺着喉咙滑下去,浑身都暖洋洋的。他想起刚穿越时的窘迫,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哪敢想有这么一天——守着一方空间,种着金贵的药材,酿着滋补的药酒,看日升月落,听风吹草动。

“或许,这就是安稳吧。”他喃喃自语。

不需要再去黑市冒险,不需要为物资发愁,甚至不用费心算计。空间里的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生长、发酵,像一首无声的歌,唱着属于他的岁月静好。

至于人参什么时候能长成老参,果树上的果子什么时候能成熟,药酒什么时候能酿好,都不用急。他有的是时间,慢慢等,慢慢品,就像这坛鹿茸酒,时间越久,滋味越浓。

夜色渐深,沈言收拾好碗筷,把剩下的酒坛搬回地窖。药圃里的人参苗在月光下泛着微光,像撒在地上的星星;果树上的露珠滴落在草叶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草原上的鹿群已经依偎在一起,进入了梦乡。

他站在灵泉水边,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忽然觉得,这空间早已不是单纯的“储物袋”,而是他的另一个家,一个能让他安心扎根、慢慢生长的地方。

明天,他打算去药铺再问问,还有哪些值钱的药材好养活。空间里的地还多着呢,得让每一寸土地,都长出金贵的希望。

夜风拂过药圃,带着草药的清香,也带着沈言心底的那份满足。这样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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