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两个男人。
已经醉得不轻胡言乱语的那位,约莫是车主,看上去不过二十岁出头。
他倚着墙,双颊通红,唉声不断。
醉相差的人普遍如此,要死要活的,困乏又烦躁。
身边那个帮他接电话的男人,戴着无框眼镜,年纪似乎稍长一些。东张西望的,应当在找她。
于知乐按掉通话,停在他俩面前。
“你?”戴眼镜的男人把手机放回那大衣兜里。
于知乐颔首,显而易见。
眼镜男又打量她两眼,眉毛微挑,去推墙上那个:“人来了,走吧。”
于知乐跟着去瞥,她才留意到,那人脖子到锁骨的一大片肌肤,都醺成了嫩粉色。因为他仰着头蹭墙,所以瞧得很清楚。
男人像幼犬那样呜咽了两声,放平脑袋,对上于知乐的视线。
他眯着眼,眼睛缝里有湿润的、亮晶晶的东西在闪烁。
也没在于知乐脸上停留两秒,他就偏开了目光,接而扬起一只手,焦虑地搓了搓头发,把刘海都弄得乱蓬蓬的。
眼镜男把灰色大衣递给他,叮嘱道:“把外套穿上,别受凉。”
男人乖乖接过去,手脚不协调地套着,套啊套怎么都套不好……像第一次学穿衣的三岁小孩。
眼镜男瞧不下去了,搭了把手,才帮醉鬼把大衣套好。
眼镜男重新望向于知乐:“你能把他弄出去吗?”
镜片后面,有一些不加掩饰的新鲜和怀疑。
体型是他三倍宽的她都弄上车过,于知乐在心里这样想,面上却只说了一个字:“能。”
完了就把那年轻男人的一条手臂架到自己肩上,动作熟练而麻利。她的面庞依然白净模样,神态也放松,没见一点吃劲的痕迹。
眼镜男弯唇,放下心来,这才把手里的车钥匙交过去:“钟山广场,别走错了。”
**
景胜在一个急剧下坠的梦中醒了过来,他浑身热辣辣的,难受得想爆衫。
花了十来秒,才判断出自己身处何地。
车后座,自个儿的车。
四面的车窗紧闭,暖气灌满了整间封闭而逼仄的车厢,热得叫人透不上气,几近窒息。
“草……”喉咙火烧火燎的,景胜呓骂了两声,嚷嚷:“小宋……水。”
前面开车的人没应话,很快递过来一支矿泉水。
景胜吃力地抬起下巴,想去接水。瞄到握水的那只手,他不由愣了愣。
摆明不是小宋的手。
而是一只女人的手,秀窄修长,在晦暗的环境里,显得特别洁净扎眼。
也是这观察的间隙,前面那个人以为他又秒睡了,把水放回了原处。
景胜坐直上身,想要回自己的水:“给我啊,拿走干嘛?”
开车的女人没解释半句,只是再一次把那瓶水以相同的姿势送了过来。
景胜接过去,咕咚咕咚灌下去大半瓶。
神清气爽之余,有些昏睡之前的记忆,在他脑子里慢慢拼凑了起来。
他降下半截窗子,把冽冽的风放进来提神,继而问:“你是代驾?”
“嗯。”驾驶座上的人终于开了口。
女的,女司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沈南星的前半生历尽磨难,无数次出生入死终于从港岛地下诊所的学徒,成为名流富商万金难求的鬼医圣手从一无所有南下流亡,到手握无数专利配方的世界级医疗集团掌权人她就是活着的传奇!哦不对,现在嘎了,她历尽艰辛终于走上人生巅峰时,居然特么的操蛋的重生了?!!!重回1978年,第一次高考落榜之后,她攒足劲头要继续参加第二次高考,却被算计逼迫嫁给二流子,她不肯,宁愿嫁给同村的植物人军官重生的沈南星,真是被气笑了上辈子吃过的苦还要再来一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既然已经重生,来都来了,那就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打脸偏心爷奶揭穿顶替她上大学的表姐,让渣男父亲恶毒继母一无所有,把所有坑害她的人全都送进监狱找回母亲,继承祖业,将秦家医馆发扬光大成为享誉世界的大国手在这医药行业野蛮生长的年代,她一步一步,跻身全球医药巨头!大国医药,由此崛起这辈子的她,比传奇,更传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方琴当然也不例外,人到中年,女人的很多矜持都已经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慢慢被剥离。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几个女人堆在一起说的话也不见得比几个大男人说的好听。 方琴的闺蜜们也和她一样已经成为了人妻人母,聚在一起的时间自然没有以前的多,不过只要有机会都还是会抽时间一起喝杯咖啡,然后聊聊各自的生活。这时候方琴才现原来出问题的不只她一个,其他的几个女人也或多或少的和自己的丈夫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而这个时候,几个女人中一向以作风大胆着称的齐月则神秘兮兮的告诉她们有一个能唤起她们这种中年夫妻重燃激情的秘方。...
谢长生穿进了一本权谋小说里。小说里和他同名的那个人是整本书里长得最好看的,也是最受宠的小皇子。还是个绝世无敌蠢货大反派。原主作天作地,仗着父皇最喜欢他,今天把太子骂了,明天把小侯爷打了,后天又把掌印太监绑了进行羞辱。这本书里所有人都在觊觎皇位,但他们唯一一致的目标是先把原主弄死。谢长生就是在老皇帝死掉的前一年穿过来的。只要老皇帝一死,他就会被这些人联手虐杀,死得要多惨有多惨。谢长生泪流满面。为了活下去,谢长生把自己装成一个傻子。顾绯猗,掌印太监专断朝政。突然有一日起,人人奔走相告小殿下变成痴儿了!顾绯猗想,定是阴谋。待他前去查看时,看到谢长生目光呆滞,满脸呆相。皇城内人人精明导致从未见过蠢货的顾绯猗心中升起了一些好奇。他摸出一块糕点,问谢长生吃吗?谢长生吃了。顾绯猗感受到了投喂的快乐。他想,不杀了,先养两天玩玩。最初顾绯猗觉得自己只是养个废物,后来顾绯猗觉得自己养了个宠物,再后来顾绯猗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养傻儿子。最最后,顾绯猗惊悚地发现,自己对谢长生父爱变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