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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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挑衅(第1页)

谢中奇聪敏好学,怀七步之才,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谦逊孝悌,有君子之风,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胸有大志,非池中之物,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这真是个悲惨的故事。而更惨的是,谢中奇长得丑了些,他那庶弟相貌却远在平均线以上,这么一来,他爹那心简直就是偏得没边了。于是苦逼的谢小白菜一直被爹坑,从未被待见,从小到大的辛酸史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韩红听了都想打人。

“我倒没什么,只是连累了母亲和小妹。”

谢中奇三言两语讲完自己的来历背景,顿了顿,苦笑着对林可说道:“总算父亲碍于人言,尚做不出那等宠妾灭妻的事来……我此次回老家酆阳,也是不想看到母亲再夹在我与父亲之间左右为难。不过如今我也想通了,与其将希望寄托在父亲的好意与善心上,倒不如自己做出一番事业来,只有立足稳了,我才能护着母亲与小妹,叫她们不受旁人的冷眼。”

说到这里,谢中奇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口道:“林兄,不知你的父母家人现在何处?若是方便,我便派人将他们一同接过来,也好过让他们在这乱世飘零无依。”

林可沉默不语,半晌才道:“逃难路上失散了,怕是找不回来了。”

她家条件有限,但林可从来不觉得日子过得苦。她爸妈拿几个孩子当眼珠子疼爱,哪怕手上只有一个红薯,也要全塞给她们兄弟姐妹吃,物质生活虽不丰富,林可却觉得自己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每次回家,她爸妈都操心这操心那的,最近她妈老喜欢跟她唠叨相亲的事儿,林可只好躲着她,还颇有些不耐烦,可如今就是想听,也没地方去听了。

想到这里,林可觉得胸口有些发闷。她勉强提起唇角笑了笑,转移话题道:“虢山,你别叫我林兄了,我年纪比你小,听着怪别扭的。”

谢中奇看出林可心里藏着事,不想多谈自己的家人,便顺着话头道:“那我该如何称呼林兄?”

林可只好道:“不如你也用字来称呼我。我字……唔。”迟疑片刻,脑中灵光一闪,林可忽然笑眯眯地接着说道:“梅素。”

——林可霉素,很好记,没毛病。

她哥青霉素过敏,感冒的时候有次就配了这药来吃,还特别欠扁地拿着药名吐槽她的名字来着,结果不幸被她妈听到给抽了一顿。

……这字起得半点不合规矩,怎么看都是刚刚才想出来的!

谢中奇瞪着眼睛看了林可一会,终于还是选择把这句话给咽了回去,张了张嘴,从善如流道:“梅素兄。”

林可坚持道:“我叫你虢山,你也叫我梅素,把那个兄字给去了。”

谢中奇微微叹了口气:“梅素兄,这是尊称,若是去了便不合规矩。你要去白鹿书院,就得习惯着这么说话。若是一时疏忽了,恐怕对方就会觉得你轻视他,说不得暗地里就要给你下绊子。”

说着,他索性把书院里各种明里暗里的规矩都给林可讲了一遍,越说越是担心,又把天水城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给林可细细分析了一回:“我父亲不大看得上我,但我毕竟是他的嫡长子,一般人还不敢太过轻辱我。白鹿书院里都是权贵子弟,但你也别怕什么,若是在书院遇上什么麻烦,就把我的名头搬出来,震慑一二宵小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天水是云江省城,离长莱约有十多天的路程。谢中奇的父亲谢雁城身为山南总督,统辖云江、广安和庆元三省的军民政务,府衙便设在天水城内。

那天长莱解围之后,谢中奇就带着林可和林寡妇前往天水。

从长莱到天水一路颠簸。林可和林寡妇坐的当然也是马车,但到底没有谢中奇的那辆来的舒服。林可脸皮厚,仗着自己现在是个男的,跟谢中奇挤在一辆马车上同吃同住。反正出门在外一切从简,就是睡觉也不脱衣服,谢中奇又是书香门第,恪守礼仪,林可半点不担心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

这么一来,两人混得愈发熟了。日子久了,谢中奇的老妈子属性就暴露了出来,给林可又是买吃的又是买穿的,生怕林可进了天水城受人欺负,一有空闲便扯着她唠唠叨叨科普各种事情,知道林可不想当官,而是想进学的时候,更是操碎了心,要不是林可拉着,他差点把上回那个书店里的书全给搬了回来。

今天起了个头,谢中奇不滔滔不绝讲个一两个时辰是不会停的。林可有些哭笑不得,心底却是暖的。只是由着谢中奇讲下去却到底吃不消,她掀开布帘往外看去,想不动声色另找些话头,眼睛却忽地微微一亮。

红日高悬,天地广阔,平原之上横卧着一座气势磅礴、紫气红尘的城池,那是与长莱全然不同的庞然大物,厚重威严的城墙令人心生敬畏,一条大江之字形绕城而过,远远望去,无始无终,仿佛开天辟地,大响谹谹下九霄;直上云间,咆哮万里触龙门。

“……那便是天水城。”林可喃喃道:“真是雄伟。”

“不错。”

谢中奇看得惯了,倒没林可这般震撼,只是对林可介绍道:“天水城曾是古越国都,所以才这般巍峨壮阔。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梁家画阁天中起,楼前相望不相知。城里繁华兴盛,商贾云集,有不少好去处,届时我带梅素兄好好去逛上一逛。”

“你这般说,我可有些等不及了。”林可眼睛亮晶晶地说道:“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天水城?”

闻言,赶车的马夫回头憨厚地笑笑,插嘴道:“回小郎君的话,快了,也就小半天的路程。现在不过卯时,要到酉时城门才关,今天咱们一定能进天水城。”

“好,那孙伯你加把劲,等进了城,我请大家吃好吃的。”林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即回头对谢中奇道:“虢山兄,上回欠你的那五两银子可先不还你了啊,我一个穷光蛋,就指着这钱过日子了。”

不用日日夜夜为生活操心,这些天下来,林可越来越像个真正的少年,性格跳脱了不少。

谢中奇心中欣慰,嘴上却揶揄道:“梅素兄,你这算不算是借花献佛?”

一行人说说笑笑,很快便到了天水城下。出入的百姓络绎不绝,城门外竟然还有小贩在叫卖各色商品,在这血色的乱世之中,天水仿佛一片与世隔绝的乐土,林可看在眼中,心情也跟着好上了许多。

谢中奇的马车上戴着总督府的标识,自然不用被城门守卫搜检。待进了城门,谢中奇再次踏足天水城,眼中所见皆是熟悉的事物,心中不免激荡。他掀开车帘,回头笑着跟林可说了几句话,便想要跳下马车到街上四处走走看看,谁知这时变故突生。

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忽然冲出一匹马来。谢中奇来不及反应,只觉头上一痛,举目看去,便见一个男子骑在马上,手中拿着一根发簪,讥诮地望着自己。

原来这马上之人技巧惊人,交错之时微微俯身,竟将谢中奇束发的簪子拔了去。周围的百姓惊吓之余纷纷让开,两人之间露出一块空地来。

“孟简!”谢中奇披头散发地站在马车前,脸色冷得如寒冰一般。

那孟简却全然不在意,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谢大,你怎么就这么偷偷摸摸地溜回来了,也不跟兄弟说一声,兄弟也好给你接风洗尘啊。”

这孟简是山南指挥使孟珙的第三子,与谢中奇的庶弟谢中士交好,一向看谢中奇不顺眼。前段时间谢中奇寄了家书,说自己近日要回天水。孟简知道之后,饭也没心思吃,觉也没心思睡,成天在城门口转悠,心心念念就想在第一时间给谢中奇一个好看。

不枉小爷今天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一大早就急急忙忙赶了过来。

这会儿看着谢中奇那副狼狈的模样,孟简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他手里把玩着那根木簪,一边凉凉地说道:“你看你,怎么也是谢家的大公子,虽说文不成武不就,长成一个树桩子的模样,可也不能破罐子破摔,拿根树枝就往头上插呀,啧啧,就是叫花子,也不会戴这种东西。兄弟我看着都心酸,要不兄弟给你点钱,你拿去买根玉的戴戴?”

“你……”谢中奇仁厚君子,不善与人争辩,怒急攻心,反而骂不出什么话来。

孟简见状愈发得意,还想说些什么,余光却见一道黑影猛地向自己射来。

他顿时大惊,身子一偏打算躲避,再顾不得别的什么。等他回过神来,便发现手上已经空了。身后一支羽箭穿过木簪上的一个孔洞,竟带着那木簪钉在了杨树的树干上,箭尾还在微微晃动。

“多谢孟公子归还发簪。”

一个清越的声音响起。众人转头看去,只见马车上立着一个少年,修长的手指随意地搭在弓身上,一双眼瞳漆黑如墨,带着些许冷冷的笑意。他站在漫天的夕照之中,锦衣轻扬,全身仿佛笼着琉璃般的华彩。

一时间,街上都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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