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42 我的剑就是他的剑(第1页)

望着冲过来的两头千斤鼠,白天秀神色自若。

他毫不慌乱,还有空闲回忆往昔岁月。

遥想当年,第47届见习组斗兽大赛总决赛,斗兽场怪物通道里,不断有九段猛怪冲出来,置身于斗兽场中心的小妖精,脸上带着古灵精怪的微笑,使出了她的招牌绝技——夺命剪刀脚!

她连武器都没用,用那传说中两米八的剪刀脚,把108只猛怪全部踢爆。

少女飞舞的大长腿,印刻在了人们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

那破纪录的决赛名场面,也印刻在了十五岁的白天秀脑海里,从此他心里有了一个女孩的位置。

青春飞扬的少年郎,总有一些单纯美好的愿望。

那年白天秀就有一个愿望:“我要娶她!”

这个梦想,他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

他不喜欢许愿,更愿意靠自己去实现。

天可怜见,他那个愿望,那年实现了一半。

如今,他要实现另一半。

本届大赛赚一百万,只白天秀定下来的一个小目标。

真正的大目标,是成为红遍全球的超新星。

听起来好像过分夸张了,区区见习组的选手,凭什么红遍全球?

答案很真实,战斗力强大的进化者,才是真正的明星!

如今这个时代,影视明星、歌舞明星、综艺大咖,早已不再那么吃香。试想一下,变异生物危及全人类,城墙上每个月都有士兵壮烈牺牲,世界都要毁灭了,谁还有心思去欣赏影视歌舞?

全民进化时代,老百姓很实在,追捧那些能打的进化者。

从最务实的角度来说,厉害的进化者,能够保护很多人。

而见习组的进化者,拥有最庞大的群众基础,也最值得大众去模仿和学习。

举个例子说,一个大学生要提升自己,寻找一个学习的榜样,肯定不会找妙妙那样的新时代贵族。妙妙师太早已是二星进化者,在凡人眼里是高不可攀的超人,跟她学不了东西,普通大学生和她根本不在同一个重量级。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大学生要找的学习榜样,往往是和自己实力差不多的进化者。而那些见习组的顶尖选手,自身基因属性和熊大力那样的本科毕业生相差无几,最值得广大群众去学习借鉴。

如此一来,历代世界五百强选手,一半是新时代的明星,另一半是昙花一现的网红。

最终杀入总决赛,赢得冠军的那个人,无疑是最闪亮的那颗星。

性格使然,白天秀的风格一向是要么不干,要么干一票大的。

既然报名参赛了,他就要成为冠军集锦中的一部分。

当后世的人们观看冠军集锦,将从那些高光时刻中看到他的身影。

眼前两只千斤鼠,成了未来冠军的试金石。

只见日夜天秀在两头千斤鼠的夹击之下,潇洒飘逸地穿梭,半空中有剑光闪烁。

这次他没有斩断千斤鼠的尾巴,穿梭时青锋剑出手如电,划过了怪物的咽喉。

一剑封喉!

两只千斤鼠各中了一剑,无法发出惨叫声,倒地挣扎翻滚。

贵宾室的丁能动看得傻眼了,他很难想象,去年被千斤鼠一尾巴打得吐血的白老三,今年强悍到了这种程度。

转念一想,这可能是传说中的等级碾压。

毕竟白天秀五段了,对付三段变异生物没压力。

如果遇到淘汰赛必定出现的九段怪兽,那就不好说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执枪为卿

执枪为卿

将军和公主的短篇甜虐爱情故事。赵红缨出身武将世家,封号镇国将军,性格刚毅果决,沉稳冷静,对亲近之人却极具柔情。外貌高挑英气,肤色冷口,眉峰微挑,凤眸凌厉。武器为赤影长枪,枪身细长,枪尾刻有红缨二字。她自小习武,十六岁便随父出征,初战便以百人破千军。她的枪法迅捷如风,招式狠厉,擅长以寡敌衆。一生浴血沙场,却未尝败绩。她的铠甲常年染血,双于握着枪便如握位整个战局。她的军队将她视为信仰,而敌军则视她为地狱修罗。她杀伐果断,从不犹像,唯有一人,能让她的长枪微微顿住。贺云舒皇帝嫡长女,封号凤鸾公主,性格温雅端庄,却不失锋芒,精于算计,擅医术丶昼法丶羿棋丶权谋,内心柔软日深情。外貌肌肤似雪,眉目似画,温婉高贵,常着云纹长裙,发间点缀金风钗,气质清冷。对外端庄从容,让人捉摸不透,对敌人笑而不语,都能让人不寒而栗,对亲近之人温柔细腻,愿意为对方放下防备。武器为一柄折扇,扇骨以紫檀雕刻,扇面为赵红缨亲于绘制的山水画,扇中藏有暗刃,是赵红缨送她的防身武器。她曾以为自己此生不会为谁动情,然而当她亲手为那人系上披风,当她在夜阑时分为那人拭去伤痕,她才明白,原来她也会愿意为一人放下权谋,放下一切,只求与她共度馀生。她知晓那人一身成装,终将奔赴沙场,于是她只能在她的铠甲之下,偷偷绣下一句话「我爱你。」内容标签虐文因缘邂逅甜文正剧HE权谋其它百合古风甜虐HEGL...

梦回天阙

梦回天阙

郑平亚身为小说的主角,应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美女看到都会倒贴,就算是强上的美女也会在事后爱上自己,复仇时正道中人也会倾力相助,敌人应该望风臣服…  这个,叫做主角威能,『鹰翔长空』的叶凌紫算有主角威能,郑平亚也…他也以为自己是主角,应该有主角威能,所以做任何事前都不加考虑,只要是我做的,全部都是对的!我看上的女人都该对自己倾心,我讨厌的家伙都会死的很惨,etc...

烈日玫瑰

烈日玫瑰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寝取魅魔!巨乳肥臀的羽毛姐被我的巨棒寝取干出阿黑颜

寝取魅魔!巨乳肥臀的羽毛姐被我的巨棒寝取干出阿黑颜

人生无常,家里人为了我的学业,在外地这边的一处小区购置了一个房子,至少在我看来,这个小区没有什么独到之处,和很多其他的小区一样。门口摆着一尊西式的雕像。走进大门,先要经过最普通的楼梯房区域,然后是电梯房,最后紧隔着公园的边缘,就是别墅区。这里的别墅区和老家那边一样,都是两个房子挤在一块儿地里,虽然有两个独立的大门,但是内部并没有被隔绝开来,邻里之间可以随时造访彼此。正是暑假,蝉叫声在整个小区里回荡不绝,刚好正午,太阳就高挂在空中,阳光洒了一地。...

我不可能和反派HE

我不可能和反派HE

文案全文完结新文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求收藏~1薛均安一朝穿越,借尸还魂,成为朝廷命官武将之女。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润如玉的当朝太子徐让欢。哦徐让欢啊,我知道,不就是那个手无寸铁的温柔美少年麽?这容易啊!分分钟拿下!岂料,穿越第一天,府里的丫鬟匆匆来报,说皇帝赐婚,竟指名要我,我大悲,这是什麽剧情走向?大婚当天,我在宫里四处乱窜,不愿给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皇帝,突然,一个少年拉住我的手腕,我回头,徐让欢顶着谪仙般的容貌,微笑着向我伸手,不想嫁给父皇的话,要不要跟我走呢?我感激的握住他的手,下一秒,被他丢入地牢。我?2後来我才知道,当朝太子徐让欢,阴戾厌世,杀人如麻。他生来只想毁天灭地,万事万物在他眼中不过区区蝼蚁,最终,他的存在让世界覆灭,其中也包括我。敌军锋利的长剑落下,血花四溅,染红了我的衣衫,我痛苦的闭上眼睛,倒在徐让欢怀里。他温柔的把我抱在怀里,削瘦的下巴摩挲着我的脸颊,血泪如珠,大颗大颗往下掉,薛均安!不许死!孤不准你死!我惊异,不可一世的徐让欢竟有这样落魄的一面。我擡手,想摸摸他的後脑勺,下一秒,系统滴的一声,恭喜宿主,攻略成功。那一年,新帝徐让欢黑化堕魔。系统重新找到我,一脸凝重,薛均安你的攻略恐怕还没完成。我又被丢了回去。城内,落魄的少年从背後抱住我,发了疯似的用力,皇後,孤的皇後,孤终于终于找到你了。2023118文案截图留存下本被我养大的小可怜成反派了文案如下1为了整蛊白莲花妹妹,徐明堂大半夜跑出家门,准备在深林里猎一只蛇。可惜,蛇没猎到,倒是遇见一个衣不蔽体的少年。少年容颜昳丽,秀美妖冶,此刻正藏在草丛里,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瞳怯生生望着她。你是何人?徐明堂举起箭,目光幽幽打量着少年身上的伤痕。少年缓慢的眨了下眼,歪头。徐明堂皱眉他好像不会说话,是个哑巴?出于好心,她将可怜的小哑巴带回去,藏在房间里养着。第一天带他吃饭,她就发现一个问题这个少年只吃老鼠丶蛇丶野兔丶小鸟而且都是生吃。就好像是被老鹰养大的一样。证实自己的猜想,徐明堂大发善心,教他写字丶说话丶四书五经,小可怜会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小姐。徐明堂高兴坏了,完全没注意到小可怜看她的眼神越发漆深幽远起来。2後来,徐明堂要嫁人了,小可怜也就此消失了。重逢是在大婚当天,未婚夫君满府被屠,独独留下她。名满京城残忍邪佞的帝王一步步逼近。他手里提着一把锋利的长剑,血液如珠,滴在大滩血泊之中。少年踏血而来,弯腰,捏紧她的下巴,笑得异常诡异,小姐见我,不开心吗?怎的忽而就要哭了呢?粗糙的指腹很不熟练的抹去她眼角的泪,哭坏了,孤可是要心疼的。徐明堂这才知道,眼前这位年轻的帝王惦记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内容标签强强穿越时空甜文东方玄幻逆袭正剧薛均安徐让欢一句话简介我只想杀了他。立意积极面对挑战...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