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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征,可以说是陆沉在安宁县这片地界上,第一个真正交到的朋友。
虽然两人年纪相差不少,但经历过一起进山的事情之后,便时常来往,慢慢的,这关系自然就深厚起来。
陆沉从未觉得自己是什么侠肝义胆的好汉,更非那些话本里描述的白衣少侠。
每每听书,他只觉那些好汉家里定有金山银山,才能大碗酒、大块肉地挥霍。
少侠更是富得流油,骏马名剑,随手打赏便是金角银锭。
他陆沉是挨饿受穷、看惯世态炎凉长大的,骨子里刻着“明哲保身”四个字,只做力所能及、不惹祸上身的事。
替人强出头、打抱不平?那念头从未在他心里生根发芽。
然而,看着胡子拉碴、形容憔悴的黄征,被那几个如狼似虎的回春堂伙计粗暴地揪住衣领,像扔破麻袋般狠狠推搡在地,沾了满身的尘土。
听着那管事模样的人,趾高气扬地抖着一张纸,唾沫横飞地厉声呵斥:
“姓黄的!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你前前后后赊欠咱们回春堂九百大钱的药材,利滚利拖了七八天,早已经滚成三两六钱了!”
“还有!郎中给你这瘸腿看诊、换药、开方子,哪一样不是钱?!桩桩件件,利上加利,白纸黑字算得清清楚楚!你如今欠下的,是整整十六两雪花银!”
那管事狞笑着,将那张卖身契几乎戳到黄征脸上。
“识相的,赶紧把这卖身契签了,卖身回春堂十年,这笔债就算抵了!否则……哼!今天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
竟如此逼人卖身!
一股愤怒的火焰,“腾”地一下从陆沉心中直冲脑门,烧得他双眼赤红,胸膛剧烈起伏!
“住手!”
一声炸雷般的怒喝,如同平地惊雷。
陆沉养足的气血勃然爆发,声浪滚滚,震得周围看热闹的人耳朵嗡嗡作响,他分开人群,几步便跨到冲突中心!
尽管他面容尚显青涩,但此刻气血充盈,目光如电,周身散发出的那股子凛然威势,竟硬生生将那七八个凶神恶煞的回春堂伙计镇在当场,一时不敢妄动。
陆沉看也不看那些恶仆,俯身一把搀扶起摔倒在地、狼狈不堪的黄征。
“黄大叔,你摔断了腿,为何都不告诉我一声?!”
他的目光落在黄征那条用几块粗糙竹板勉强固定、裹着渗血破布的右腿上。
那伤口显然有些时日了,脓血混合着污秽,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竹板边缘都磨得发黑。
这绝非新伤!
“我……”
黄征被陆沉扶起,却羞愧地别过脸去,不敢与他对视,声音干涩嘶哑。
“我听说你认了沈爷当师父,烧身馆的戚馆主那样的大人物都对你另眼相看,龙脊岭的董爷,更是你的结义大哥,我这样整日跟死人打交道、满身晦气的背尸人,若是登了你家的门,岂不是脏了陆哥儿你的门槛,坏了你的富贵。”
陆沉明白黄征的意思。
背尸人,在世人眼中,是八字硬、命格贱、沾着死气的“晦气行当”。
过去在雨师巷,大家都是烂泥里打滚的苦哈哈,谁也不比谁干净,黄征乐意来往,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可自从他搬了新宅,黄征就觉得他是发迹了,但大家还能说的上话。
可是拜师宴后,陆沉名声鹊起,成了沈爷的传人、董霸的把兄弟、连宗师都青眼相加的“新贵”。
这巨大的身份落差,如同一道无形的天堑,让这个朴实又自卑的汉子,自觉不配再与“陆哥儿”称兄道弟。
他怕自己的“晦气”,玷污了陆沉好不容易挣来的“锦绣前程”。
更怕招来陆沉的嫌弃和厌恶!
“黄大叔!”陆沉故意带着一股被误解的愠怒口吻开口说道,他目光如电般刺向黄征。
“难道在你眼里,我陆沉便是那等一朝得势,便翻脸不认旧日恩义、耻于与故交为伍的小人不成?”
他这话说得极重,字字如锤,狠狠敲在黄征心上。
黄征脸色一白,慌忙摆手,枯瘦的手腕都在微微发颤,声音也带上了一丝惶恐。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不过,唉!”他重重一叹,浑浊的眼睛望向地面,声音显得很是压抑,“我这背尸的行当,命里带着煞气,犯晦气,你如今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前程似锦,平步青云,我实在怕我这身晦气,污了你的运势,坏了你的运道!”
陆沉闻言,心中五味杂陈。
他没有再跟黄征继续攀扯下去,只是缓缓摇了摇头。
随即,他转过身,一股无形的气势散开,目光如寒潭深水,冷冷地投向那群围堵着黄征的回春堂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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