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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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第1页)

李家庄这菜啊,在岛城那是彻底的出名了。

不仅仅是因为好吃,关键还是新鲜。这李家庄每家每户的天天早起把菜给摘下来,又让李爱国开着拖拉机赶紧把菜给早早的送去。这收购站收到的菜,离下了蔓子,满打满算也就三个小时的功夫,这能不新鲜嘛。

最近李春那可真是应了他的名字,春风满面的。为啥啊,就是因为李家庄送来的菜,入了上面领导的眼了。那些领导的蔬菜水果什么的,可跟他们下边这些人不一样,这都得品质好不说,还得拿得出手,说白了,就是长得好看。

所以啊,一般他们这儿领导的东西都是从别的地方专门运过来的,也就是特供了。这特供的东西,确实是好,可有一样,它明显的就比不过李家庄,新鲜。

李春不知道那些当大官的吃的菜是不是还得验验啥的,反正到最后人家那是特准了,以后李家庄送来的菜可以直接就送了机关大院里去。也就是说,李家庄的菜也算得上是特供了。

要说这事儿李爱国知不知道?那还用说吗,肯定是知道啊,他不但知道,还是一力促成的呢。

当初他们开始种菜收获的时候,胡老太本着好东西分享的原则,其实也是为了跟那些老伙计联络联络感情,就让李爱国送点菜过去。

李爱国在把菜送给一个老爷子的战友,如今住了岛城机关大院的将军的时候,忽然就那么灵机一动,在那位老爷子面前多嘴了一句,“要是我们那里的菜也能送进来就好了”,这是李爱国的原话。

李爱国为啥这么说呢,因为每次他进来的时候,那都得经过层层审查,就差把自己给脱光了,人家才能让里头的人把你给领进去,反正就是麻烦的很。这里头住的可都是有身份、有头有脸的人物,军队高官有,政府人员更是不少,他当时就想啊,如果他们的菜也能让这里的领导吃上就好了。

让领导吃上李家庄的菜,这不仅仅是对他们菜的肯定,更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肯定。可以这么说,他们的菜,这要是被上面给看上了,那他们以后即使是被别人知道偷偷种菜,被眼红了,那也是一点事儿都出不了了。这上头都同意了,下面的人还敢吱声嘛。

等于是给李家庄上了一层强有力的保险啊。

于是在李爱国不知不觉的说了那句话之后,他干脆就游说起那个老爷子了。这老爷子曾经跟李立律,也就是他早死的爹一块儿上过战场的,有过命的交情。更喜人的是,如今风声这么紧,可人家老爷子该干啥干啥,一点都没受影响,可见人家就是个有本事的。

这老爷子当时没表态,李爱国以为这事儿就这么吹了。可等他又一次去给收购站送菜的时候,竟然遇上了军队的人,还那么巧的是来采购的,李爱国就明白了,这是那老爷子出劲了呢。

后来他们还是把菜送了收购站,可是之后菜去了哪儿,就跟原来完全不一样了。

原先李家庄的菜,收购站也只是供应给那些国营饭店,要是有剩下的,再供应给城里的工人啥的。可如今这不一样了,收购站得先紧着机关大院,其次剩下的全都供应给军队了,城里人那是一点都捞不着了。

毕竟这里可是驻扎着好几个团的兵呢,李家庄那点菜,说实话,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也就是看在李家庄的菜新鲜的份儿上,人家才勉勉强强采用的,毕竟这军队可都是自己种菜的,虽然,还是不够吃的。

于是,李爱国经常性的在收购站里看到穿着军装的人,可就能跟人家聊上那么几句。当兵的条件好啊,手里布票粮票什么的都不缺,还是特供的,于是李爱国就用些猪肉细粮啥的跟人家换,这当兵的也是人,家里那也有人,可不也乐得跟李爱国换呢嘛。毕竟这年头细粮和肉可真是好东西,有时候用票也不一定买得到呢。

所以说啊,如今李爱国对那些要来的知青,那是一点都不怕了。咱们可是上面指定的蔬菜供应,谁敢眼红?!

当然了,这李家庄的生活水平,也就更好了。

“所以说,这些布都是用票买的?!”孟康安惊讶道。

“可不是嘛,”胡老太道,“当兵的那些布票都是特供的,人家也不多,刚好够做一个书包的。”所以她就给孟修做上了,当然了,他们现在也是没有布票做衣服了。

“所以我才说嘛,”胡老太翻了个白眼,“有啥缺的就跟我说,爱国差不多都能给你倒腾来。”

“奥,”孟康安愣愣的点头,“知道了。”转身准备回去了。

“哎,”胡老太赶紧又把他给叫住,顺势把两本有些旧的书给塞书包里,“小修的书,小修的书你还没拿呢。”怎么丢三落四的呢。

“奥。”

孟康安受到的震惊感觉有点大,这李家庄的生活何止是不错,简直就是人间天堂了好嘛。怪不得以前团长总是和他们吹,说他们李家庄咋样咋样,是个风水宝地啥的,以前他还不信呢,毕竟“谁不说咱家乡好啊”,如今这么一寻思,可不就是个人间福地!不缺吃,如今也快要不缺穿了,这整个华国能有几个这样的地方呢。

等回到家,孟康安把书包往炕上一扔,道:“给,这是你李奶奶给你缝的书包,里头装的就是你上学要用的书。”

孟修赶紧把书包抱了怀里,爱不释手的抚摸着,“竟然还是新的?!”而且还是军绿色的呢。

这年头的人对军绿色有一种莫名的情怀,即使是只有八岁的小屁孩儿也不例外。军绿色,拿现代的话儿来说,就是流行,就是时尚,没见那些当兵的一个个的都昂首挺胸、自信的很嘛。就连那些红卫兵都为有一身军绿色的衣服而沾沾自喜呢,恨不能连睡觉都穿身上。

所以说,可想而知,孟修的这个军绿色的书包要是背出去之后,周围的人会是个什么反应。绝对眼珠子都要黏在上面了好嘛。

当然了,肉肉是个例外。所以,当第二天孟修背着新书包从家里来到李爱国家的时候,肉肉也只是多看了他一眼,也没啥特别的反应。

她早就知道奶奶缝的那个军绿色的书包是给孟修的,这要是普通小孩子,少不得得哭闹上一番,让家里大人也给做一个新的、一模一样的才好。可肉肉毕竟是一个经历过现代眼光洗礼的小朋友啦,她还真没觉得军绿色到底有啥好看的,也没那个革命情怀觉得这样很热血。

她觉得老妈给她用碎布头拼接起来的,带着点乞丐风的单肩包,就挺好的。比那烂大街的灰的绿的什么的,可是强多了。毕竟这个书包可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就跟现代的限量版包包差不多呢。

“走了,孟修,”肉肉跟孟修打招呼道,“你坐车子后面,抱着点我爸的腰,别摔下去。”前面可是肉肉的专属位置,她才不让呢。

“知道了,”孟修以前可是坐过自行车的,知道坐了后面该注意哪些事儿,“还得把腿往外撇撇呢。”不然容易被自行车轮里的法条别着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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