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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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第1页)

《长生镜》项目一直没定下来,问题颇多,孟居和吴锦诗他们接连开了好几个会议,快到下班才见到人影。

吴锦诗面如菜色,弓着腰,摇摇晃晃回到工位,瘫坐着,像被吸光精气的丧尸。

哪里还有早上的活力。

吴锦诗哀嚎:“《长生镜》太难了,你策划都通过两个了,我们还没立项呢。”

陆姚月温声安抚:“我最近不忙,帮你找了点资料,一会儿发给你。”

“小陆,我想和你当一辈子的同事。”吴锦诗感动得眼眶都红了。

陆姚月嘶了下,抱着手臂摇头,“我可不想打一辈子工,我还想中彩票躺平呢。”

“那你到时候看到我在街上要饭,别假装不认识啊。”吴锦诗叹了气,休息够了,坐起来,打开了《长生镜》项目文件。

陆姚月看了眼电脑时间,还有七分钟下班。

“你们又要加班?”

“啊。”吴锦诗应了声,朝孟居办公室的方向呲了呲牙,“不知道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要给孟扒皮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老板打工。”

她和周岩的脸上,都写着“命苦”。

陆姚月想到自己刚入职就改的八版ppt,感同身受,但碍于对他有愧,没跟着蛐蛐。

她心中一动,转而问:“老板今晚也要加班?”

问出口,她便觉得问了废话,孟居哪天不加班就奇怪了,甚至听朱秀姐说,他有时候周末也会单独来公司上班。

这种人也太可怕了。

陆姚月本想等同事们下班都走了,和他好好聊聊,这倒好,《长生镜》项目组加班,没机会了。

要不还是在钉钉上和他说吧?

念头只冒出来一瞬,就被陆姚月否决,她干的事儿过于禽兽,网上说显得没有致歉的诚意。

……

第二天早,陆姚月不到七点半就起床去公司了,清晨起了薄雾,淡金色的阳光在雾中若隐若现。

沿路的早餐店多,现煮的面条米线,刚出炉的包子馒头,各种味道混在一起格外热闹。

陆姚月骑着共享单车一路到星光大厦楼下,买了巧克力面包和牛奶。

她要去等孟居,只自己吃不像回事,便给他也买了份儿。

时间很早,星光大厦里除了保洁与物业,几乎没人来上班,上楼的电梯畅通无阻。

陆姚月以为自己来得够早,没想到孟居更早。

他坐在茶水间里,临着窗坐,迎光的背影笔直挺拔,雾中的光晕带了磨砂的粒子感,描摹出了他宽厚的肩膀。

宽厚是陆姚月想象的。

他穿得依旧保守宽松,让人看不出内里身材如何,也只有她手上摸过,才知道多带劲。

陆姚月悄声站在门口看了会儿,吞咽了口唾沫,握了握五指,像残余着某种感觉。

那手感,真他喵的好。

爱看小黄文的伙伴都知道,男人的翘臀究竟有多么性感。

它不如赤条身体来得直白,却有种无法言喻的骚劲儿,特别是孟居这种。

不显山露水,越是保守,越是有种含蓄隐晦的闷骚。

比如谢恬,她就喜欢直接涩涩。

陆姚月却更喜欢后者,闷骚的身体,大概是老板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好东西。

胃里升起阵阵灼烧感,饿意来袭,她拿着牛奶面包走了过去。

近了才看到孟居面前放了块平板,上面是《神明海》的分镜,看得认真。听到脚步声,他盖上平板,侧头看来。

一张甜甜的笑脸倒映在眼底。

陆姚月笑得有多甜,孟居眉头打的死结就有多深,她来得,过早了。

如果是其他人,孟居高兴还来不及,上班就得有拼搏的精神,长时间的休息是没必要的。

陆姚月不同,他不相信她爱上班。能让她早来的原因,只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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