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7第四十七章(第1页)

“楚阿姨?”沈青山真没想过楚娇会在这里,也怔了下,“您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说一声。”

“出差,临时来看看,我给程初打电话没打通。”楚娇手里还拿着墨镜。

沈青山说:“他应该还在上课,马上下课了过来。”

他笑了下,说:“我给他送东西,昨天他来我店里玩儿,书忘带走了。”

还好程初让他拿的不是什么特别私人的东西,不然沈青山还真不知道能不能糊弄过楚娇。

“我知道你在北京开店,不用解释。”楚娇抬了下手,说:“你不过来吗?那边还有点太阳,挺晒的。”

沈青山走过去,“我不怕晒。那您来玩几天?程初如果忙,我陪您玩吧,虽然我也没去过特别多地方,但带您吃吃喝喝没什么问题。”

“只是顺路看看,后天就走了,我的母校在隔壁,这次也打算回来逛逛。”楚娇说。

她看向沈青山:“听说你的店生意挺好的,有没有想过再开第二家?”

“没有,”沈青山摇摇头,“毕竟我们这行看的是手艺,和开多大店没关系。我不是一个有很高的追求的人,把我手里的事儿做好就行。”

“挺好的,至少你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小初最近在实习,我想他也应该提前了解什么对自己比较重要。”楚娇的视线从沈青山脖子上划过,沈青山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和楚娇不需要说太多,其实都明白对方的想法。楚娇一直经营企业,见过的人、事太多,她和沈青山都是心明眼亮的人。

“程初最近很累,”沈青山忽然说,“他要忙实习,要保研,还要上课,马上又到期末了。如果您有什么想了解的事儿,可以问我。明天我……”

“妈。”程初的声音打断了沈青山的话。

他应该是跑着来的,把短袖捞上去了一段,额头还出着汗,还喘气。

“你怎么来了?”

他三两步下了台阶,站到沈青山身边:“我让我哥来给我送东西。”

楚娇收敛了眼神,笑笑说:“我出差,过来看看你,你紧张什么。”

“没有紧张,你都没说一声,我来接你。”程初说。

“刚刚你哥还说你最近很忙。我给你打电话了,你没接到。”楚娇说。

“上课呢,”他从沈青山手里把自己的书接过,“那我上楼放个东西,等会儿我们一起去吃饭。”

“哥你跟我一起上去吧,前天说给你的东西还没拿。”程初搭了下沈青山肩膀,把他也带走了。

进了宿舍楼,程初才问:“你来多久了?”

“就十分钟,我没跟你妈妈聊什么。”沈青山说。

“吓到我了,”程初捂了下心口,“我怕她看出来了。”

他又解释:“我不是怕她知道,我是怕她为难你。这种事儿她跟我聊就行,以后你都别管,要是她怀疑,或者找你说什么,你直接跟我说。”

沈青山被程初反应弄笑了:“阿姨又不至于扔给我一张五千万支票让我离开你,别想这么多。”

“好吧……”程初牵着沈青山手上楼。

晚上他们去吃了学校附近一家火锅,楚娇只是问了问程初近况,别的没有多说什么。

晚饭后,她才说想跟程初单独聊聊,沈青山就自己回了家。

程初带楚娇进了学校,沿着林荫大道散步。楚娇也不兜圈子,开门见山地说:“你们谈了多久了?”

“从我刚过来的时候到现在。”程初说。

楚娇一直知道沈青山在这边开店的事,每年春节程初回家的时候她多少会问一两句沈青山的情况,程初也早就知道楚娇猜到了,只是他们还没敞开了聊过。

“我不跟你说这个,是因为我觉得你们长久不了,”楚娇语气平淡,“说实话,已经在我意料之外了。”

程初停下脚步:“我不会跟他分开的,如果你是想说这个,那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我管你管累了。”月光从叶片的缝隙洒下来,落在楚娇脸上。没有人能不输给岁月,尽管楚娇精心保养了自己,脸上也多了不少皱纹。

“我也是会老的,我的精力也有限,从我跟你爸爸离婚开始,我就决定以后只过好自己的生活。在你成年之前,我对你管教是基于我对你的责任,我希望你至少要是一个有能力为自己的未来负责的人,”楚娇慢慢说,“我确实不希望你喜欢男人,我也无法接受你和同性别的人在一起,因为你们无法组成家庭。以前你用你的取向和我赌气,不想让我管你,好,我现在不管你了。”

楚娇单手拎着包,身上还是离开会议时的那身利落西装。她踩着一双高跟,即使是仰头看程初也气场十足。

“你要明白,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和我达成协议需要交换。如果你坚持你所谓的爱情,那你就要放弃在我这里能够获得的一切经济。我会断掉你的卡和生活费,你可以选择你要的生活,我们偶尔见面,平常互不打扰。”

程初默默地注视着楚娇,在他的记忆里,妈妈不是一个代表很多情感含义的词语。她代表着严格、规则,代表着正确和遵守。但直到今天,程初也不认为楚娇不爱他,她可能只是更在意自己的感受,这没什么错。

哪怕程初是她的儿子,她也首先是楚娇,之后才是妈妈。

“如果条件是这样,那我选沈青山。”开口以后,程初反而轻松许多。

虽然这是一个已经料到的答案,楚娇仍然提醒他:“你不用这么快回答我。”

“不用选,沈青山选我的时候就从来没有犹豫过,”程初说,“而且,有一张结婚证不算家,我以为这个道理你比我懂。”

程初回家的时候手里拎了个小西瓜。沈青山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手机,听到他开门,走到玄关来,先拿走他手里的西瓜,才问:“你妈妈呢?”

“送她回酒店了。”程初换了鞋,低头亲了亲沈青山,去卫生间洗了个手,再绕去厨房拿了把水果刀和两只勺子。

每年夏天他和沈青山就这么吃西瓜,买一整只,然后一人一半,拿勺子挖着吃。

跟沈青山在一起之后,程初知道了很多东西两个人吃更划算,很多东西都是为两个人做的,比如第二份半价的套餐,比如一整只西瓜。

“她没说什么?”沈青山守着程初把西瓜切开,“你讲话啊宝贝。”

“说了,”程初手起刀落,往两边各放了一只勺子,“就是你想的那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两世宠爱

两世宠爱

阿宝。。。回国公府去。。。长公主会护你周全。宣昭用尽最後一丝力气,叮嘱着这个不爱自己的女人。苏景宝吓傻了,久久缓不过来,为什麽是毒药?明明说只是让人沉睡的药啊!突然腹中绞痛不止,此时她终于明白,她是个棋子。睁眼回到了豆蔻年华,这一世她只想护着家人,还要弥补宣昭。可是,为什麽前世的夫君少年成名?为什麽神医提前医好了夫君?为什麽他的眼神始终宠溺?驻足回眸一顾,愿伴伊朝与暮。内容标签重生甜文爽文其它一直都是你...

金玉[重生]

金玉[重生]

我叫安无雪。我是修真界第一大宗落月峰的首徒,出生便带着仙道金身,玲珑玉骨,所有人都说我受馈于天,惊才绝艳,是两界四海的福泽。我的师弟谢折风是落月峰不世出的剑道天才,我喜欢他。于是我尽我毕生之力,挽大厦之将倾,出生入死,呕心沥血平定乱世,倾尽全力助师弟稳坐仙尊之位。可师弟无情道修至圆满那天,我听着修真界的人细数我的罪状,说我杀孽过重,罪该万死。挚友拔剑对着我,和我说安无雪,我与你自此恩断义绝,你死我活。同门冷眼旁观,同我说安无雪,你往后是生是死,与我无关。我一生筹谋,最终落得声名狼藉,众叛亲离,金身玉骨尽碎,生机尽断。陨落前的最后一刻,师弟低头淡淡地看着我,说师兄这是罪有应得。如他们所愿,我死了。死在落月峰山门前,尸骨无存,神魂俱灭。我没想到我还能在千年后再度睁眼。我重生成了进献给仙尊谢折风的替身炉鼎,一个和我上辈子长得一模一样的废柴。我以为我会看到他们庆贺我的死有余辜,我会看到他们会活得恣意潇洒,会看到他们忘了我这个罪人。可他们令我十分费解。决裂的挚友奔走于各大秘境寻找与我有关的线索,落月峰千年未变,像是在等我回来,早已无情道圆满的师弟疯了一般寻遍四海,只为寻我一缕残魂。我看不懂他们。我也不想看懂。我不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安无雪,我只是个平庸度日的废柴。师弟看着我,眸光温润,神情缅怀。我顶着那张和我前世如出一辙的脸问他你透过我,在看谁?你明知故问。我轻笑一声,走上前,在他耳侧轻声道可仙尊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是他。他死了,死在一千年前。全员火葬场,攻是he结局,其他配角都是火葬场be其余排雷可能涉及剧透,因此不列在文案,不介意剧透且想看排雷的宝宝可以点进评论区加精模块,加精评论就是完整排雷。排雷本就没办法排清楚每个人的雷点,请勿要求作者排私人雷点各花入各眼,每个人的喜好不同,不喜欢可以直接点叉,彼此尊重...

罪城

罪城

林岚今年31岁,在一家合资公司做个白领,这个年纪正是成熟有韵味的时候。  身材接近一米七,前突后翘的火辣身材简直跟模特一样。平时穿着职业装上班,时尚的高跟鞋穿在美足上,性感丝袜紧绷着她修长笔直的美腿。包臀短裙将她浑圆的美臀紧紧勾勒出诱惑的弧度。  这些着装是林岚每天上班的标配。  再加上她迷人容颜和柔顺长,我无数次庆幸自己追到了这么魅力性感的妻子。...

周乐

周乐

我叫周越,一个普普通通,简简单单的高中生。我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缺点。就是很普通,很正常。对,就是正常。和作者的其他作品里的人公相比,我就是两个字,正常。若是说我唯一的特点,我自己认为,是脾气好吧。我都没怎么生气过,待人接物也特别好。也许,我就是人们所说的那种烂好人吧。今天,也是个普通的早晨,我像往常一样,准备着早餐。...

萌妻至上

萌妻至上

萌妻至上大总裁选妃宴听过的吧。不过她是被派去凑数的。嘿,她一不小心撞到总裁和男人,于是手贱拍照了微博。谁知道是她看的角度不对。囧。好吧,微博十分钟被转了上万条,好吧,她出名了。同时也惹毛了总裁!!!总裁反感家里逼婚,将错就错,干脆宣布和她订婚,还强行把她带到家里。这是啥节奏,选妃完了,还要侍寝?他是穿越来的吗?啊啊啊啊?神啊,她错了,她手贱了微博,剁手行吗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