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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第三节
化肥厂的日头总是带着股硫磺味,混着机器单调的轰鸣,把日子磨得又平又糙。白日里,我像颗被钉在流水线旁的螺丝钉,重复着拌煤撒煤的动作,汗水浸透的工装后背结出白花花的盐渍,直到夕阳西下的钟声响起,整个人才像松了弦的弓,陡然塌下来。
家是回的,晚饭是吃的,但那四方小院总像个闷罐,父亲铁青着脸在抽烟,母亲在灶台边絮叨油盐的琐碎,都让我坐不住。
骨头里像是长了草,非得挪出去不可。脚底板像有自己的主意,三拐两绕,准定停在阿六头家那扇掉了漆的木门前。
阿六头家是真自由。他爹妈早几年就去了南天门天宫庄园,说是给那边看守仙桃林子,实则是享清福去了,把老房子留给阿六头和他那个常年在外打工的小哥哥阿良。小哥哥不常在家,这屋子便成了阿六头的天下,也顺理成章成了我们这群半大孩子的据点。
我熟门熟路得很,推门见空就自己摸进去,拉开抽屉找搪瓷杯,倒上凉白开,往那张吱呀作响的藤椅上一瘫,比在自家还自在。
阿六头比我大三岁,架着副黑框近视眼镜,镜片厚得像瓶底,看人时得微微眯起眼从镜片后面看人,倒真有点文弱书生的模样。他没正经上过几年学,却偏偏爱啃那些发黄的旧书,什么《三国演义》《说岳全传》,还有些封皮都磨掉的杂记,看得多了,肚子里便像装了个话匣子。一吹起牛皮来,那是唾沫星子横飞,上至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时辰,下至镇东头老井里的蛤蟆是不是成了精,他都能说得有鼻子有眼,仿佛亲眼见过一般。我们这群毛头小子听得一愣一愣的,心里暗暗佩服——毕竟,他比我们多活了一千零一天呢,懂得多些也该当。
在他家喝水从不用客气,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阿六头那时候没正经工作,靠着几个在外头混得不错的兄长时不时接济些,倒也活得逍遥。他喝的茶是最末等的茶末子,抓一把扔进粗瓷大碗,冲上热水,浮起一层碎渣,喝起来却有股子涩中带香的劲儿。屋里那盏灯,昏昏黄黄的,估摸着也就十五支光,悬在房梁正中央,风一吹就悠悠晃晃,把墙上我们打闹的影子也晃得东倒西歪,像一群跳梁小丑。
只要我在他家待上超过十分钟,保准有别的动静。先是院墙外传来几声口哨,接着是拖鞋趿拉地面的声音,然后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准是一定啊,吴阿三啊,徐伟啊,张文明啊唐国强,吴伟良,曹粪囡他们几个——都是跟我一样,在家里待不住,闲得发慌的主儿。就像苍蝇闻着腥,一个个从各自的角落里钻出来,聚到这盏昏黄的灯下。有人摸出皱巴巴的烟纸,卷上烟丝,打火机“啪”地一响,烟雾便缭绕起来,混着茶末子的味,成了这屋里独有的气息。
我们天南海北地侃,从镇上的姑娘谁家的辫子长,到镇上露天电影新放的地道战地雷战里哪个游击队员招式最厉害,再到将来长大了要去广东还是上海闯码头。烟抽完了,牛皮吹累了,就琢磨着找点乐子。
有时候趁着月色浓,几个人扛着根棍子往镇外的野地走,运气好能打着条乱窜的野狗,剥皮剔骨,架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那香味能飘出半里地;更多时候是手痒,溜到谁家的猪圈鸡棚外,摸一只鸡鸭出来,算是给寡淡的日子添点“荤腥”。那时候不觉得是偷,只当是生活给的小玩笑,是少年人无处安放的精力总得找个出口。
那年头,镇上的变化慢得像蜗牛爬,但张家弄口的合作社杂货铺和旁边的小饭店还是动工翻建了。灰浆搅拌机“轰隆轰隆”地转,把沉寂的老街搅得有了点生气。负责工地夜间看守的,是我发小唐国强。他和吴伟良比我们早半年进了房产局,算是端上了“铁饭碗”——唐国强学的泥工,天天跟水泥沙子打交道,手上磨出的茧子比铜钱还厚;吴伟良是木工学徒,刨子锯子使得溜,据说已经能独立打个小板凳了。
工地旁边搭了个临时的小木屋,供他们值夜班歇脚。有天晚上,我从阿六头家出来,往家走的路上,刚拐过张家弄口,就闻到一股香味。不是野狗烧烤的烟火气,是那种醇厚的、带着点油香的肉香,勾得人胃里的馋虫直打转转。我平日里其实不怎么爱吃鸡,总觉得那肉柴得慌,但那天那股香味像是长了脚,顺着我的鼻子往脑子里钻,愣是把我的腿给缠住了,挪不动半步。
循着香味摸到小木屋门口,门没关严,虚掩着留了道缝。我咽了口唾沫,轻轻推开门——好家伙!屋里烟雾腾腾的,唐国强正蹲在地上,往一只锃亮的大铝锅里添柴,吴伟良则拿着个搪瓷勺子,在锅里搅和着。那锅里,整只老母鸡正泡在翻滚的浓汤里,鸡皮炖得微微发皱,汤面上浮着一层金黄的油花,刚才闻到的香味,就是从这儿飘出去的,估计半条街的人都得被这香味勾得睡不着觉。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唐国强抬头看见我,咧开嘴笑,露出两排白牙,脸上还沾着点黑灰,“刚炖好,就等开吃了。”
我不是第一个闻着味来的。屋里已经挤了二三个小伙伴了,都是附近住着的,估计也是被这香味勾来的“馋猫”。大家也不客气,找了碗筷
;就围上来。我眼疾手快,抢了个最大的鸡腿,肉一抿就化在嘴里,鲜得舌头都快吞下去了。吴伟良还给我倒了杯黄酒,说是他家烧菜用的,管它酒是不是出气不好喝了,就着鸡汤喝,浑身都暖烘烘的。
“这鸡……哪来的?”我含糊不清地问,嘴里还塞着肉。
唐国强得意地扬了扬下巴:“它自己跑上门的!傍晚的时候在工地里刨土,赶都赶不走,这不,就当是给我们加夜班的犒劳了。”
我们都笑。谁都知道这“自己跑上门”是什么意思,但谁也没点破。那时候,镇上家家养着二三只鸡,丢一只也是常有的事。就算养鸡的人家闻到这香味,心里有数,可鸡都炖成汤了,鸡毛早不知扔到哪去了,找谁认去?找上门来,人家一句“你家鸡长什么样?有记号吗?”就能把人堵回去,到头来只能自己憋着火,在家咽口水。
其实我也遇见过类似的事。有回两只鸡不知从哪钻进了我家院子,在院子里刨得乱七八糟鸡粪到处都是。我当时火大,逮住了就给砸死了。但我实在不爱吃鸡,处理鸡毛内脏又嫌麻烦,最后找了把铁锹,把那两只鸡埋在了院角的桃树下。埋的时候还琢磨着,这鸡也算“肥田”了,说不定明年开春,那棵桃树能开出更艳的花来。后来那桃树的花确实开得不错,只是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两只鸡的功劳。
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我早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直到昨晚,阿六头请我们几个发小吃饭,在城里新开的不大不小的饭馆里,订了个包厢点了满满一桌子菜。
酒过三巡,不知是谁先起的头,聊到了小时候偷鸡摸狗的勾当,唐国强还拍着桌子笑,说当年那锅鸡汤是他这辈子喝过最鲜的。
我听着他们笑,看着桌上油光锃亮的红烧鹅块,忽然就想起了那个飘着鸡汤香的夜晚,想起那盏昏黄的灯,想起阿六头吹的牛皮,想起埋在桃树下的鸡。他们说这些事的时候,脸上没半点不好意思,反而带着点怀念的光彩。也是,谁少年时没干过几件荒唐事呢?
那些现在想来算不上光彩的举动,在当时却像是平淡日子里的调味剂,是苦日子里偷偷攒下的糖。那时候生活是真难,买只鸡得攥着皱巴巴的毛票,在街边鸡摊前犹豫小半天,攒十天半月的工钱才敢下决心。
哪像现在,百八十块钱掏出来不眨眼,冰箱里冻着的鸡鸭鱼肉,反倒不如当年那锅“来路不明”的鸡汤来得香。
酒喝到微醺,窗外的月光透过玻璃照进来,像极了阿六头家那盏晃悠的灯。我忽然觉得,这些藏在记忆角落里的小事,像埋在泥里的种子,虽然带着点土腥味,却实实在在地生了根,长成了回忆里最鲜活的模样。既然他们都不怕丢人,我把这些写进回忆录里,也不算什么吧。毕竟,那些少年时的疯狂和荒唐,如今想起来,竟真的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趣呢。
旧忆牵魂到故园,昏灯曾照少年喧。
茶浮末屑添清趣,话纵天文寄野言。
釜沸鸡香飘半巷,锄埋骨土沃桃根。
而今把盏谈尘事,犹带泥痕入酒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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