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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农历庚寅年十一月十七,冬至日。
我推掉了所有应酬。
早上临出门的时候,妻子就特意吩咐,让我务必回家吃晚饭。
我离开写字楼的时候,大概六点四十五分,天已经黑了。
财富中心四周高楼林立,霓虹闪烁下,路灯和广告牌争先恐后的点亮了这个城市。
江城,不知从何时开始,已经有了一丝大都市的气息。
从那个中字号某集团离职的时候,我27岁,而今已过了三年,事业虽小有成就,但总觉生活缺了点什么。
我把车停在小区车位上的时候,已经七点半了。我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放倒座椅躺在驾驶位,点了一根烟,毫无思绪的吸着。
老婆孩子热炕头,是许多男人心目中理想的生活状态。但此刻,我却并不完全认同这句话。
这些日子,冰儿总跟我说:“老公,我们生个宝宝吧。不是说好的两年吗,况且我妈也总催我。”
这番话,已经成了冰儿的每日一讲。
而我,已经到了理屈词穷的地步了。
嘀嘀嘀……手机振铃急促的响起,拿起一看,屏幕显示“冰儿”,按下接听键,听筒里传来妻子好听的声音:“老公,到哪里了?”
“刚到,路上有点堵,在停车,我先挂了啊。”
挂掉手机,又深吸了一口香烟后,将剩下的小半支掐灭,缓缓吐出那口烟雾,我有些体会到围城的意味。
我叫叶添,身高在挺直腰背时有172cm,属二等残废,好在皮囊还算凑合。虽谈不上帅,但也算气质出众。
四年前,在单位举办的一次团建舞会上,我邀请冰儿跳了一曲舞。
当时,冰儿犹疑了一下才站起身来,我轻握住她柔软滑腻的小手,呼吸着冰儿身上独有的芳香。
在一次不经意的四目相对间,我们读懂了彼此眼中的心意,那时我就知道,这个女孩也跟我一样,喜欢对方。
这之后,我与前女友分手,并开始对冰儿展开疯狂的追求。
三个月后,冰儿成了我的最后一任女友。
再后来,冰儿嫁给了我,做了我的妻子。
能把冰儿追到手,大概是因为我成熟稳重的气质,以及跟人交流时的彬彬有礼和磁性的嗓音,还有沉稳内敛的处事风格。
我是一个很好相处的男人,是那种很有女人缘的男人。在大多数女人眼中,我是一个魅力十足的男性。
冰儿身高165cm,穿上高跟鞋几乎跟我差不多高。但自与我确立恋爱关系后,冰儿似乎很少穿高跟鞋。
这在我心里,即便冰儿是出于好意,我仍然会不由心生自卑。
冰儿小我三岁,身材凹凸有致,是我们单位最漂亮,气质最出众的单身女性,冰肌玉骨肤若凝脂……如花解语似玉生香,这些词语用在冰儿身上丝毫也不觉得过。
当时我想,这么漂亮的女子,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呢。直到跟冰儿接触,我才算明白。
冰儿是一个外表冷艳,性格高傲的女人,看上去有种不容侵犯的美,与人相处时会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或许,这是让暗恋冰儿的男人止步的原因。
跟冰儿恋爱半年后,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
在冰儿之前我也谈过几次恋爱,但每一次,只要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就分手了。
每次分手,原因都是我不想过早结婚生子。
我印象最深的女友,也是冰儿之前的那一任,名字叫孟婕。
记得分手那天我们最后一次做爱,做完后她抱着我哭了一场,然后抓起我手腕狠狠地咬了一口。
我忍住疼痛,并没有阻止孟婕。
我知道她恨我,只好让她泄。
孟婕的齿痕嵌入我的皮肤很深,直到皮肤表层破裂渗出血丝,齿印周围出现大片的暗紫色,孟婕才松口,这个过程约摸得有半分钟,但我觉得过了半个世纪。
临走前,孟婕幽幽的对我说:“叶添,我爱你,但也恨你,我咬你有多狠,爱你就有多深。”
“我就是要让你永远记住我,即便你以后跟别的女人结婚,也无法忘记我。”
孟婕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红着眼对我说:“叶添,今后想我的时候,就来找我,我即使结了婚,都不介意与你做爱。”
孟婕的话,竟让我无言以对,只觉得自己对不起她。
但与孟婕分手,我认为,并非完全是因为自己抗拒婚姻,可能更多的原因,还是她太风骚。
孟婕是一个媚态十足的女人,我并不想要一个这样的女人做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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