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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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宏观话题,方清梧似乎更在意一些切身小事。

他关心她喜欢吃什么,闲暇之余有什么兴趣爱好,喜欢什么品牌的服装、什么色系的包包,以及喜欢什么明星。

吃饭时,方清梧讲起自己酷爱追星的妹妹,“她的偶像近期在京开演唱会,你对他有兴趣吗?有兴趣的话我陪你去看他的演唱会。”

容向熙沉默吃着薄荷烤鱼。

比起亲自去歌星演唱会现场听演唱会,她更习惯于把这位歌星请到家里让他单独唱给她一个人听。

就像商呈玉喜欢听戏却从不去戏园子,而是把戏台搭在家里请名角过来唱戏。

“有兴趣。”容向熙咽下鱼肉。

她想,她该换一种方式生活。

学着接地气,不再高台楼阁。

晚上,方清梧亲自接容向熙下班。

他没有司机,亲自开车。

开到西山别墅,依旧没有进入。

他停车,侧眸看向容向熙,“向熙,我们这周见了三次。”

容向熙同样侧过脸,她身后是空明的车窗,车窗映着漆黑的夜色。

“对啊。”

方清梧笑了笑,“我希望我们每周都可以见三次。”

他没有说希望做她的男朋友,没有向她讨要名分,只是说,他要跟她见三次。

容向熙道:“我们彼此都很忙,很难抽出时间见三次面。”

他们要出差,要天南海北的飞,每周见三次,算是一个十分奢侈的愿景。

方清梧说:“不能面对面见三次,就开视频见三次,如果没有条件开视频,就打三次电话。”他轻轻触碰她的手,“至少要见三次。”

“好。”

容向熙只能同意。

因为他十分体贴,提得要求又十分合理。

她无法拒绝一个合情合理的要求。

容向熙抬步下车,背影消失在莽莽山脉中。

走到门前,隔壁那只雪白的萨摩耶又颠颠跑过来。

这次是嘴里衔着一支朱丽叶玫瑰。

容向熙托起它下颌,轻轻自它嘴巴里抽出这支玫瑰。

萨摩耶脊背上依旧绑了东西。

是一只暗蓝色首饰盒。

掀开,内里是一支白玉兰花簪。

莹莹剔透,雕工细腻,有常山玉的风骨,却又不是常山玉的手笔。

朗朗月光下,容向熙凝视这枚玉簪精细的雕刻痕迹,找出几分似曾相识的感觉。

似乎,当年商呈玉书房里那枚他亲手雕刻的玉兔便是这样的风格。

容向熙将萨摩耶抱起来,额头抵着它毛茸茸的头,轻轻说:“辛苦你了,宝贝。”

在歌星演唱会上,容向熙第一次见方清梧的妹妹方清柠。

方清柠小腹微鼓,手上拿着荧光棒,热情朝容向熙迎过来。

“容小姐!”

容向熙笑容温婉,“方小姐。”

“您客气,叫我柠柠就好了。”

容向熙礼尚往来,“那你叫我昭昭。”

方清梧她身后,闻言,目光含笑问:“那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叫你昭昭呢?”

他一直克制得称呼她为“向熙”。

身边人头攒动,气氛热闹喧烈。

在歌星登台那一刻,满场迎来排山倒海的尖叫声。

方清梧将这一切都抛诸脑后,他目光深深看向容向熙。

他目光深邃,犹如旷达的海。

容向熙本该在此刻心动。

但她心如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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