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8章 去病(第1页)

大年初一的夜,隔壁屋在搓麻将,准确点,两桌麻将在搓,一桌扑克在打;隔壁的隔壁屋一群人在高谈阔论,隔壁隔壁的隔壁,孙大力在打电话,电话通向黑县,他在一桶桶电话中,说着吉祥话。

陈雨的身旁围坐着一家子小朋友,还是讲故事,还是《史记》,她的任务是稳住孩子们,别去打扰牌局和吹牛局。

“小姨,小姨,问你个问题,如果《史记》能穿越,你想变成谁?”烛火可亲,烛火中,壮壮嘴中含着花生米,嘟嘟囔囔问。

“你这话不对,应该说如果《史记》能畅游,你愿意和哪位英雄面对面,参与他的哪一段人生呢?”陈雨纠正道。

“对啊,妈,你想和谁见面?”甜甜期盼地看着妈妈,接过小哥哥递过来的一粒花生米,小嘴轻轻把裹着花生米的红色外皮吹落。

“这个问题拿来问我,我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我第一想去见的是霍去病,在他封狼居胥时,给我块巧克力。”陈雨真的不假思索,她命令甜甜,胖丫机灵,颠着胖腿,赶在甜甜之前,奉上一块儿金币巧克力。

“狼居胥是什么?”端端闪着葡萄般的眼睛问。

“好问题!”陈雨鼓励地说道,她撕开金币的一角,金币黑乎乎的瓤露了出来,“狼居胥呢,是一座山名,在今天内蒙古的西北。封狼居胥呢,是中国古代武将至高无上的荣誉,即你若取得了军事上的巨大胜利,就会在狼居胥山,筑坛祭天,向天地宣告,我们成功了,我们终于做到了!西汉大将霍去病是封狼居胥的第一人,许多人将他称作中国的战神。”

“为什么说他是战神?”小男生天生对战啊,神啊,感兴趣,壮壮看小姨的眼神可以用目不转睛形容。

“这要从霍去病所处的时代说起。秦汉时,匈奴不断侵犯中原,他们烧杀掳掠,中原人民苦不堪言,而中央政府国力没有那么强,打不过匈奴,被抢去的财产要不回来,被杀掉的人,不能要求对方偿命,还要赔钱、送人,把汉族的公主嫁到匈奴去,历史上称为‘和亲u0027,匈奴像一个粗野、霸道、不讲道理,又很会打架的邻居,践踏我们的尊严,我们不断被侵犯,总是受威胁,随时会灭亡。它在我们的边境存在感越强,我们的安全感就越弱。到了汉武帝时,国力慢慢强大起来,汉武帝决心彻底清除匈奴对中原的侵扰,他重用了一批大将,帮他实现梦想,我在《史记》中最喜欢的人物霍去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名。”

“为什么最耀眼?”一直不说话的瑞瑞发言了。

陈雨摸摸瑞瑞的头,掰了一半巧克力给瑞瑞,“我先简单介绍一下霍去病的家族啊,霍去病的姨妈卫子夫,本是汉武帝姐姐平阳公主家的歌女,地位很低。在平阳公主安排下,她与来做客的汉武帝相识,汉武帝娶了她,后来又立她为皇后。卫子夫的弟弟、霍去病的舅舅名叫卫青,因为姐姐受宠,他从伺候主子骑马的奴仆,慢慢得到提拔,最后成为大将。原本被人瞧不起的卫家,一时显赫,霍去病作为女奴的儿子,因为家族命运的改变,他的命运也发生了变化。《史记》将卫青和霍去病的传记合并在一起写,关于霍去病,司马迁毫不吝啬赞美的笔墨。

霍去病第一次在军事上展露头角,只有十八岁,相当于现在读高三的大哥哥。当时,他已经是天子的侍中,侍中是个官名。他擅长骑马、射箭,曾两次随舅舅卫青去过战场。《史记》中没有详细描述霍去病的外貌,但他的姨妈卫子夫是出名的美人,从基因角度看,霍去病相貌堂堂的可能性很大。他以骁勇善战,能吃苦,能打硬仗闻名于世,身体素质强、精力充沛毋庸置疑。我们可以想象,长期习武的霍去病脱去战袍,必然是一身腱子肉。此外,霍去病成为名将后,汉武帝曾想奖励他一座豪华的住宅,霍去病说出千古名言:‘匈奴不除,何以家为u0027,意思是,我一天不能赶走匈奴,一天就不考虑成家的事,何况是豪宅?看,帅、健康加上家国天下的胸襟、抱负,一句话,霍去病一定是位气宇轩昂、面如冠玉、气质出众的美少年。”

“妈妈,你就是颜粉!”郎甜甜咯咯笑,“你喜欢霍去病就是喜欢他长得好看!”

“我也有腱子肉,看我的腱子肉!”壮壮穿着棉袄,但作势秀肌肉,激起一片笑声。

陈雨没理他那茬,继续往下说,“十八岁的霍去病,被汉武帝封为校尉,正式出现在出征匈奴的大部队中。《史记》记载霍去病的首战”,陈晴掏出手机百度了下,念到,“与轻勇骑八百,弃大军数百里赴利,斩捕首虏过当。上曰:‘票姚校尉去病再冠军,封冠军侯。’”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遇到听不懂的话,得到一片问询。

“解释一下”,陈雨把巧克力嚼完,咽下,喝了口绿茶,清清嗓子,“汉与匈奴两军对垒时,霍去病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包括他的领导和对手。他没有正面迎击,而是亲自率领精锐骑兵八百人,骑着马奔腾几百里,突袭匈奴的后方。要知道,他可是冒着生命危险的,他只有八百人,进入敌人千军万马的大本

;营,靠的是出其不意的战略思维,靠的是勇入敌后、必胜的信心和勇气,霍去病首战告捷,并以少胜多。”

“好棒啊!”

“好厉害啊!”

小朋友们集体鼓掌。

“后世有许多史家分析过,为什么霍去病没有思想包袱,敢偷袭。《史记》中有个段子,很有趣,有一次,汉武帝想教霍去病学习古代军事家吴起、孙武的兵法,霍去病却回答说,打仗只看谋略怎么能行,我不必学习古代兵法。,你看,霍去病从来对前人、前辈的行规都无所谓,他是个天才,不墨守成规,才能毫无顾虑,战术上,天马行空,行军上,自由如风。第一次带兵出征,霍去病的战果有哪些呢?俘获匈奴的相国、当户等大官,杀死匈奴单于的祖父和季父等,单于是匈奴的王。霍去病勇冠全军,汉武帝大喜过望,战争结束,封霍去病为“冠军侯”,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小子,你是永远的第一名!’”

“咚咚咚”脚步声传来,陈晴忽然破门而入,打破屋内的古风气氛。

“第一名?什么第一名?”陈晴只听到陈雨前一句话的尾巴,很是欣慰,认为她在干正经事,“壮壮,你听听小姨的话,怎么拿到第一名!”

麻将那屋升了火炉,放了两架电热汀,想必争抢赌王的热情比炉温还高,陈晴脱了棉衣,只穿一件水红色马海毛毛衣,袖子撸得老高,露出白皙、圆润的小臂,藕节一般,她边说,边往房间深处走,从行李箱外侧摸出钱包,掏出零钱。

“哎呀,今天手气不行!”陈晴报告战况。

“输了?”陈雨通过陈晴的脸色判断出战况。

“不是输,是大输!”陈晴摇摇头,“和他们比,我太业余了,不过也不是我一个人输,三家输,二婶独霸天下,她一个人赢!”

“我要不是帮你带孩子,我去帮你摸两把!”陈雨提议。

“你省省吧,你的牌技还不如我。”陈晴揶揄妹妹。

“别的不敢说,打牌,我自认比你输得起。”陈雨回敬,“我起码不会掀桌子,离家出走。”

她们姐妹在绿江文化的影响下,均不认识字就认识牌了,每年能让她俩有冲动跟着陆援朝、陈抗美回家的大概只有年下绝不会缺人的牌局,陈晴向来输不起,人品不好说,牌品一等一的坏,有次上家杠了她要和的那张牌,她气得掀了桌子,冲出门,在户外被冷风吹了一小时,才清醒、冷静下来。

陈晴数着零钱,房内的背景音恢复到陈雨讲故事的声儿——

“在这之后,霍去病参与了两次河西大战。公元前121年,二十岁的他,被汉武帝任命为骠骑将军。他率领部队越过乌盭山,跨过狐奴河,转战六天,越过焉支山一千多里,与敌人短兵?相接,最后,连破匈奴五国。但对于匈奴的百姓,只要愿意服从汉王朝统治的,霍去病都放人家一马,不杀害,不掠夺他们的财产,和匈奴军队对我们所做的完全相反,尽显大军军威、大国风范。同年夏天,第二次河西大战中,霍去病再次出击匈奴,全部收复占领河西走廊。曾经鱼肉我同胞的匈奴,尝到了苦果,当时,匈奴人中流行一首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有部纪录片,导演再现了《史记》关于霍去病在第二次河西大战中的表现,台词写的特别好,简直令人心潮澎湃……”

陈晴拿着零钱,急匆匆出门了,陈雨的故事会再一次被打断,她指着呵呵傻笑的儿子孙陈壮飞,“你,壮壮,今晚的单词打卡打了吗?”

“妈妈,今天可是大年初一啊!”壮壮哀嚎,前一刻傻笑的脸瞬间变成一张苦脸。

“不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对,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陈晴说教完,带上门。

小朋友们都忘了陈雨刚才说到哪儿了,集体把同情的眼神投向壮壮,“哥哥,你今晚真的要写作业啊!”

“小姨救我!”壮壮扑向陈雨的怀抱,他个儿太大,陈雨的怀抱太小,更何况,眼疾手快的朗甜甜抢先搂住妈妈,占了半个怀。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休夫(1V1,H)

休夫(1V1,H)

庞六儿是大寨村最香艳的妇人,郑荀让她等着他,当官夫人,有大轿坐,有婢女使。乖乖听话的庞六儿最后自缢在棵歪脖子树上。SC,1v1,女主重生,小可爱帮忙收藏下,投个珠呀暂定更新时间每日1300及2000完结文布局闻时amp阮梨请你...

[排球少年]猫猫男友他太会

[排球少年]猫猫男友他太会

文案竹下未奈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跟运动搭上关系,从来没有日常体测跟体育课除外。她最恨的就是运动了!本以为同为盟友的孤爪研磨会一直在。岂料一朝叛变,研磨他丶加入丶排球部了。竹下未奈好的她懂了,排球是真爱。孤爪研磨别在那里自说自话了,未奈是经理吧,走了。顺手牵走。→封面是来自阿饭的手工绘画呜呜呜呜爱她→排球预收排球少年需要饲养员吗宫治短篇内容标签体育竞技少年漫甜文排球少年轻松孤爪研磨x竹下未奈音驹乌野其它小排球一句话简介甜甜甜立意人生就是要轻松愉快...

宝莲灯之猎艳风流

宝莲灯之猎艳风流

现代宅男意外身死穿越宝莲灯,成为其中的二郎真君杨戬。  美艳舅母王母娘娘冷艳天仙嫦娥仙子绝美妹妹三圣母花香迷人的百花仙子圣洁的观音菩萨风情万种的铁扇公主精灵古怪的丁香清纯可爱的狐妖小玉  且看二郎真君如何风流猎艳纵横三界!  本书极度邪恶,全收全处全控,请自备手纸,不喜者勿入!  据砖家叫兽专业认证看本书的大大们小jj一天会长一厘米哦!...

病弱昏君,但万人迷(重生)

病弱昏君,但万人迷(重生)

南荣宸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本书里的反派昏君。他那自民间寻回的胞弟才是先帝圣心所向,是穿书的主角而他并非皇家血脉,只配当把心狠手辣的开疆利刃,为主角铺路,衬托主角的贤明。他自知很不无辜,在位期间以雷霆手段攘外安内,手上没少沾血。高洁秉直的帝师倒是不嫌他满身杀孽,陪他数年,说心悦他,于是他不自量力地揽明月在侧。直到一箭破空,帝师目光寒凉劝他束手就擒。就是那箭射偏了,害得他被主角囚于暗牢,还要忍痛再死一次。挺好,别有下次了。混到他这个地步,却还要重生。系统365宿主死后剧情崩塌,请重走昏君剧情,成功后可死遁活命他想开了,按照剧情折辱主角团,佛系拉仇恨值。主角团却很不对劲...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