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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那句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意思。相反是我在他身上承欢。
霍凛叫我坐在他身上,我被迫着。
后来我们举办了婚礼,邀请了余初与林延白前来参加。
婚礼上,霍凛为我戴上银戒,俯身吻我,跟我说着悄悄话,“戴上对戒,一辈子也不能取下来,一辈子不能离开我。”
待他直起身,我仰头去亲他,答应他。
我听见台下爆发的掌声。侧眼望见余初红了眼睛,多年挚友。
支教生涯在这一年结束,孩子们从那个乡村到了城镇里上高中。
瞿思鲶长大成人,走上了爱国道路,成全一名刑警。
我与霍凛修成正果,白头偕老。
陈舒风
舒缓的风儿,请等一等我吧。
he结尾
八岁,我望着池塘里的小鱼想:为什么你们不能自由。
那一年弟弟出生了,我的名字陈招娣有了着落。
十二岁我才知小鱼为什么得不了自由,它离了水活不下去,在弟弟的娇纵蛮横下,我咬牙离家出走,在第三次饿晕的时候,我毅然转头回了家,遭了爹娘的一顿毒打。
他们说我翅膀硬了敢离家出走了,说我一辈子就是给弟弟铺路的命,命这东西我不信。我敢反抗命,也敢违抗命。
在饿死之际,濒临垂死挣-扎,那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离不了家的庇护,也算不上庇护,给口饭吃就好,我会活着、会给自己争口气。
这一年我小学毕业,爹娘花钱把弟弟送到镇上唯一一个幼儿园读书,而我只读了六年小学,教辅书是借邻居姐姐的,就连我身上的衣服也是娘去隔壁问邻居姐姐要的。
初中教辅书改版,新版跟邻居姐姐的旧版两模两样,没办法,娘不愿意出资料费,就此让我辍学,我却并未就此放弃,每日割完草,砍好柴,趁着放牛的间隙去隔壁村借二娃的初中书看,为了报答他,我会去山上摘野果子给他。
十三岁,我的模样遭人眼红,那天放完牛发现家里来了生人,大娘对我笑的眼带谋利,我知道,那是说媒的来了。
提亲的那家又嫌我年纪小,说叫爹娘再养几年再把我嫁过去,那家人是镇上的大户人家,家里有钱。也正因此,爹娘不惜卖女儿。
我不愿意,我不想。
为什么要牺牲我的一生来换取他们富足,凭什么!可我年纪太小,心下清楚只要我逃了必定在外饿死,现在这社会人人不得安宁,谁会愿意帮我一个小孩子,甚至可能会换来对我容貌的觊觎和不耻之心。
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也算一步,如果真牺牲我,那我必要不给他们好果子吃。
我不是仁慈心软的人,之前小学老师说我像只秃鹫,遇强则强,不论是否是腐肉烂肉,我都咽的下去,当时同学看不起我,辱骂我,我咽下去。
在毕业之际还击,叫他没有机会还回来,老师说错了,我不是秃鹫,我飞不起来,被折断翅膀拘禁在家中,毫无依仗,毫无自由,秃鹫尚可遨游四海,自己捕猎。
反而我像只烈犬,但凡惹我,便给他猛烈一击,叫他翻不了身,被我推-倒在地下血口撕咬。
媒人来之后的那几年,爹娘不再动辄打骂我,怕是恐留下明显的疤痕,叫镇上的大户人家少爷嫌弃了去。
我想笑,笑这完蛋的人生。
十五岁,弟弟七岁,调皮捣蛋失手把隔壁林家独子林海推下山坡,林海受了重伤,林家不依不饶,我冷笑。爹娘为了赔付那巨额医药费,把年仅十五岁的我嫁了出去。
当我穿上那身陈旧的喜服时,心里没有苦涩,只留恨和怨。那身喜服是娘年轻时候嫁过来的衣服,在我穿上时,她句句都是便宜我了。
镇上林家没派人来接我,是我自己一步一步走到他们家的,我不以为这是重生,这是另一个魔窟。
弟弟陈谷麦站在我背后大声挑衅,“姐,再也不见,从此以后我们不做姐弟,再见面当不识得。”
我笑,却并未回头,几年间,他由牙牙学语到了魔童般的年纪,我不言语却心语,我在心里祝他早日受牢狱之灾。
陈谷麦这样的人,也只有爹娘惯着宠着了,出了社会必遭毒打,他的无恶不作必受法律制裁。
林家果然如我所料是个魔窟,他们家少爷林海阳今年刚二十岁,出国留学刚回来,家里人逼着他结婚,催促着他,无奈之下选了我这个农村出身女孩。
因为我这种人不缺贪财的爹娘。
令我诧异的是,林海阳对我很好,不对,这不对,在我设想里,他应该极其厌恶恶心这场婚姻关系,毕竟他大我五岁,毕竟我受到的教育落后。
“你可以叫我海阳哥,不要叫林先生,我不喜欢这个称呼,小附海。”林海阳给我改了名字,也是,他一个留过学的少爷最是看不得这种封建迷信思想。
“从今以后,你便褪-去招娣之名,从我为你起的新字,附海。”
我装作怯懦应下,“好的,海阳哥。”
他娘待我却不好,因为陈谷麦的那场意外,爹娘将我的身价往上抬高了数倍,林家迫于某种我们都不知的原因咬牙答应了,哈,他们竟然不顾当事人的意愿达成一致了。
嫁进他们家的三年间,我受尽苦楚,可笑可叹,林海阳他娘赵春苗怪我没有为她亲爱的儿子生下一儿半女,不,准确来说应该是没有给她生下孙子。
林海阳在那三年间与我共寝同塌而眠,却从不起别意,我从一开始的懵懂无知到现在对他有些好感。这些都是林海阳对我温柔体贴、细致入微的态度得到的结果。那时候,我以为他是真的待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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