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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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页)

这件事没什么可隐瞒的,主要是不好隐瞒,问一问街坊邻居就知道了。

简疏文又问:“既然都已经很久没来往了,为什么您的哥哥周万宇先生会在今年突然找到您,跟您签署这份房屋赠与合同?您可以解释一下原因么?”

周千宇用手指向被告席上的冯盈,说:“还不是因为我哥看透了那贱女人的真面目!”

法官提醒道:“原告,在法庭上请注意文明用词。”

周千宇愤愤道:“我哥终于察觉到那女人带着别人的种嫁进我们老周家,就是为了图那套房子,所以提前留了一手,签了份赠与合同给我,假如有一天他不幸发生意外,也免得我们老周家的财产落入外人手中。”

冯盈也怒了,说:“我跟你哥结婚五年,你说我是外人?不把媳妇当人是吗?”

“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好东西?”

“你……”

双方居然直接在法庭上吵了起来。

打民事官司就是这样,经常一言不合就开吵,法官都已经见怪不怪。

一通鸡飞狗跳后,原被告双方终于冷静下来。

简疏文调整心态,继续盘问周千宇:“原告,刚才你说‘假如有一天他不幸发生意外,也免得我们老周家的财产落入外人手中’,难道你哥哥早就预料到,他在今年会发生意外?”

原告律师立即打断简疏文:“反对被告律师作出引导性发言。”

时爷爷

周千宇昂首挺胸道:“这有什么奇怪,天有不测风云,任何事都要早做准备。”

简疏文继续问:“原告,我还有一个问题,这份合同的签署日期是4月2日,也就是今年上半年,现在已经到了下半年,中间这么长时间,你为什么不让你哥哥履行合同内容,把房子过户给你,而是等到你哥哥意外去世后才把这份合同拿出来?”

周千宇一时不知怎么回答,原告律师马上开口帮他:“如果当事双方没有另外约定的话,房屋赠与合同自签订起开始生效且永久有效,也就是说,这份赠与合同,我当事人无论什么时候拿出来,都是有效的。被告律师,你的提问应该围绕合同本身。”

简疏文点点头,说:“好,那我们回到这份赠与合同本身。”

简疏文提前看过周千宇手里的赠与合同,并详细做了标注,他把做了标注的复印件分发到法庭相关人员手中。

简疏文开门见山道:“我认为,这份赠与合同存在疑点。”

简疏文指着他做了标注的地方开始说:“首先请看我用蓝笔标注的几句话。这几句话写得不太专业,甚至存在语病,不像是专业律师起草的。请问原告,这份赠与合同是你自己写的吗?没有请律师?”

“是……是我从网上抄的模版,自己改了一下。”周千宇说。

原告律师补充道:“被告律师,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必须由律师起草,自己起草也是可以的。虽然合同中有几句话存在语病,但并不影响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咱们这不是语文课,用不着在语病上纠结太多。”

“好。”简疏文从善如流,“那我们继续往下看,看到我用红笔标注的地方,也就是周万宇先生的签名。周万宇先生的签名会不会太潦草了点?”

原告律师露出胸有成足的表情,拿出另一份证据,这份证据是周万宇的笔迹鉴定。

原告律师说:“这是由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合同笔迹鉴定报告,鉴定结果显示,合同上的签名,虽然潦草了点,但确确实实是周万宇本人签的。”

原告律师准备充足,简疏文也拿出了新证据。

简疏文拿出周万宇在其他地方的签名,有在银行办业务时的签名、出差时报销用的签名……就连去开养女冯妙妙家长会的家长签字都有,足足有十份。

简疏文说:“我收集了周万宇先生过去的一些签名,发现周万宇先生有个习惯,他签名的时候总是一笔一画板板正正地写正楷字,像这份合同上签得这么潦草的,实属少见。这份合同上的签名有没有可能是周万宇先生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签的?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份合同就不能代表周万宇先生的真实意愿,合同无效。”

原告律师道:“被告律师,你从头到尾都在猜测,猜测是不能当证据的。”

“原告律师,我不是在猜测,我是在提出疑点。”简疏文面向法官,说:“审判员,您再看看我用黄笔标注的地方,这里有一句话被涂黑了。这么明显的涂改痕迹,我认为,应该质疑这份合同的来历以及合法性。”

法官问周千宇:“原告,涂黑的这个地方,原来写的什么?”

周千宇连忙解释道:“受赠者那一栏要填我的住址,我一不小心写串行了,写到下面去了,所以涂掉重新写。”

简疏文质问:“写串行了涂掉重新写,用一根线划掉就好了,为什么要涂黑?”

简疏文对法官说:“审判员,这份合同有严重涂改,应该认定为无效合同。”

原告律师否认道:“除非被告律师有证据可以证明这里的涂改是单方面的私自涂改,且隐瞒了当事双方的真实意愿,才能认定合同无效。”

合同最好不要涂改,因为一旦遇到纠纷会很麻烦。但不代表有涂改的合同就可以简单粗暴地认为是无效合同,如果签合同的双方对涂改的地方都没有异议,那么涂改就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如果合同上的涂改是某人为了利益进行的单方面私自涂改,合同才会认为是无效合同。但问题来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到底是不是单方面私自涂改,应该由简疏文拿出证据。要是简疏文手里没证据,证明不了,那这场官司他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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