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章 整个胡县都轰动了(第1页)

王在跪的结结实实,磕头也磕的非常实诚,甚至当天晚上,额头上的红印还没消。

但其他人却只觉得羡慕。

虽然他们不是医师,但是,这是将死人救活的方法啊!

谁不想学?!

说句不夸张的,王在学会了这一招之后,日后走到哪里都会被奉为座上宾。

虽然柳医师也说了,不是每个刚死的人都能救,只适合于心脏骤停的人(虽然这个词他们听不太懂,只知道是心突然不跳了)也不一定都能救得活,但是谁不怕死啊?

若是身边能有这样一位医师在,日常干点什么都很有安全感。

郑三河羡慕的看着王在不停复习手上动作:“早知道,当初我也学医了。”

一名兵丁手里拿着野果子在吃,听到这话笑话他:“你家穷的底掉,怎么可能有钱送你去学医。”

其他行当或许只需要给老师卖苦力就行了,但医师这一行,那是学徒要老老实实给老师交上拜师费的。

所以王在刚拜师的时候,就想把自己的积蓄掏出来给柳意,只是被她拒绝了而已。

柳意练武回来就听到这话,她笑着鼓励郑三河:

“三河,你虽不是从小学的医,但也可以先从药郎开始,跟在王在身边学习。”

其余兵丁听到这话,立刻闭嘴。

他们虽然羡慕医师能治病救人赚钱,但真的让自己学的话,那还是不想吃这份苦的。

这些时日他们是亲眼看着王在和他的几个小徒弟忙里忙外,白天要分诊煎药,拾掇药材各种麻烦的炮制。

到了晚上还要写医案,认字学画背药材,尤其是王在,他还要将白日的病例誊抄在崭新纸张上,忙的真是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都脚不沾地,头不抬头。

反观兵丁们,因为毕竟不算是柳意手底下的人,只是被借出来的兵,柳意虽然使唤他们,但从不往死里使唤。

最多就是维持一下义诊秩序,跟着帮帮抬抬,累的时候不算多,而且也不用动脑子,还能吃上大鱼大肉。

他们是疯了,才会放弃现在的好日子,去当那辛苦无比的药郎。

药郎,不就是学徒吗?

哪个学徒不吃苦的,而且还不知道要学到什么时日才能自己行医问诊赚钱。

他们自觉自己不想去,便也有些同情郑三河,没想到这小个子兵丁却是一脸喜色:“真的?!大人,我真的可以跟在王医师身边做药郎吗?”

柳意含笑点头:“你若想来,等校尉回来,我与他说,把你要来就行了。”

“我想来!我想来的!”郑三河高兴的不行,连忙一溜烟跑到王在身边:“日后,我必定好好做药郎!!”

因为只是做药郎,柳意也没提收徒的事,于是也没有拜师的流程,总之这一日开始,郑三河这个在兵丁中不大起眼的小个子,就开始跟着王在他们一起活动了。

本来药郎就是学徒,要是他拜师柳意那大家还高看他一眼,结果谁也没拜师,就这么稀里糊涂学着。

兵丁中有笑话他傻的,也有同情他每日辛劳的,还有人给郑三河说:

“我看你每天跑来跑去,干的都是一些杂活累活,你要是后悔了,就跟柳医师说一说,不做药郎了,柳医师应该也不会与你计较。”

郑三河却是甘之如饴:“我做药郎做的好好的,为什么不做了?”

“你每天认药材对着那火炉熬药,脸都要熬成黑的了,还好好的呢?”

“我每天学了许多新东西,高兴着呢!”

兵丁们觉得郑三河怕不是傻了,也不再劝他,而是开始打赌他什么时候开始后悔,想要回来。

柳意看着,也不奇怪他们的反应,医师确实受人尊敬,但许多药郎一做就是二十几年,从小做还好,郑三河都这么大了,还来做药郎,在兵丁们看来,等到出师,那他可不就要要四十岁了吗?

古代人因为医疗环境落后,战乱天灾,以及居住和物质条件问题,平均年龄只有三十五岁,像是王在这种能活到五十岁的,还真不算多。

所以在这些兵丁们看来,就是郑三河这个药郎要一口气做到死,自然觉得不划算。

柳意问王在:“郑三河学的如何?”

王在不知道老师对郑三河的打算,斟酌着回答:

“他天分不算高,但也不算没有,好就好在愿意下苦功夫,做药郎,也算合格。”

这已经是看在郑三河勤劳肯干,什么都愿意学的份上说的话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诡异复苏?谢邀,已锤爆

诡异复苏?谢邀,已锤爆

窦柯长的人畜无害,礼貌谦逊。别人都觉得她是小天使,可妈妈评价她全天下最可爱的宝宝,但小心眼。为了找到失踪的妈妈,她报考刑侦学院,做了近视手术。戴上护目镜的那一刻,她突然看到了一行血字不要取下护目镜,做完精神科检查,回到病房,戴着护目镜,窦柯陷入了沉思。抬头,病友头顶,血字跳动。诡奴。弱点眼睛。上厕所,洗手镜上,血字闪烁。镜诡。杀人规则复制替换。一拳砸翻诡异后,看着镜子里的灰色瞳孔,窦柯拳头硬了。诡异是吧?杀人是吧?问过我了吗?...

一觉醒来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一觉醒来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双男主+科举种田+爽文甜宠+随身空间+双洁强强+崽崽出没盛世美颜但一拳打十个直球攻+貌美贴心且极有主见理智受末世降临,丧尸与人类爆发了一次大规模战争,最後双方同归于尽,夏哭夜在大战中侥幸存活下来,成了世间最後一个人,精疲力尽又大受打击的夏哭夜陷入沉睡。不料一睁眼,夏哭夜竟在大夏朝一个偏远县的农村里醒来,一觉醒来还有了老婆孩子?关键是,老婆还是个男的?老婆貌美贴心,儿子软萌乖巧,夏哭夜就问,还有谁?!PS双洁双洁双洁,私设较多,但绝对甜,有收养孩子情节,不喜欢的慎入。...

渣了清冷男主后(女尊)

渣了清冷男主后(女尊)

季旷柔贵为郡主,生性桀骜纨绔,看上什么东西就必须弄到手。十三岁时,她看上了她人敬献给长皇女的一匹宝马,通人性,能日行百里,季旷柔使了些手段,最后使得长皇女心甘情愿拱手相让。十五岁时,看上了鱼米之乡江州这个四季如春好地界,从皇帝最宠爱的小皇女手中夺了过来。十八岁时,她看上了生得相貌绝俗,气质风光霁月,引得无数女人趋之若鹜的景国第一大才子,也是她死对头的未婚夫郎相泊月。纵使手段有些不太光彩,但终归将人娶回了家。起初,那人对她冷嘲热讽,纵使得到了我的人又如何,相某最不齿的,便是你这种人!某日,她夜半晚归,无意间经过他的房间,见他蜷缩在榻上,怀中抱着的是她丢失许久的里衣,在喃喃自语,声声唤着她的小字阿柔。最后,季旷柔端坐在檀椅之上,看着相泊月折下一身傲骨,穿着他昔日最不齿的伶人装扮,一点一点伏行至她脚边,漂亮的眸中情深卑微。攀上她的小腿,求妻主怜惜。一开始,相泊月以为季旷柔喜欢他,要不然为何她会不择手段地想娶他。将自己娶回去后,也是锦衣玉食地待他尊重他,未曾逾越过他定的雷池半步。待到他的那颗心一点点被她的温情化尽,下定决心想为她生女育儿时。谁知对方在知晓了他的心意后,竟低低地笑出了声。最后,随手递给了他一封和离书。排雷1女强取豪夺男追妻火葬场(注意是妻不是夫)。2男主中期真香,但那时女主已经打算不要他了。3男生子,虐男,男主爱上女主后会恋爱脑。4女主性格有缺陷,但却是万人迷,文中会出现凡是高质量处男都喜欢她的剧情,介意勿入。5女主纨绔郡主,再处就不礼貌了,但男主一定是处,介意勿入。6作者自割腿肉之作,私设很多朝代架空,剧情可能会离谱,不喜退出即可。7若有部分情节引起您的不适,建议您立刻退出,免受二次伤害。8小白文一篇,请勿上升定性。9请不要在任何太太的文下提及此文,也不要在作者文下提及别的作品,感谢!10谢绝写作指导,弃文不必告知。PS封面来自bs美咕,感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