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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第1页)

那一定会发生一些歇斯底里疯狂致死的事……

第200章路有殊途02

山水清澈,春花点点。

冬雪已渐渐消融,鸡合谷内溪水渐涨,方平斋左右手边各架着一台大鼓,兴致盎然的随意敲击,鼓声轻蒙,竟能柔情似水,合以溪水潺潺之声,摄人心魂。自从柳眼教会他基本的击鼓之法,他自行发挥,鼓技突飞猛进,虽然还未能出神入化,却已是能挥洒自如。

两只狐狸鬼鬼祟祟的潜伏在岩石之后,探出鼻子来嗅着空气中的味道,一边好奇的看着方平斋,鼓声的震动吸引了这两只狐狸,不知为何,狐狸竟没有望风而逃。

雀鸟纷飞,绕顶盘旋,方平斋仰望蓝天,看着春花盛放,身畔小狐探首,莺燕飞舞,心中暖洋洋的,四肢百骸无一处不舒畅。

“哒”的一声微响,溪水上鼓声所震的涟漪出现一圈缺口,一块石子自高处滑落入水中,两只狐狸一个激灵,逃窜得无影无踪,空中低飞的雀鸟也一下振翅高飞而去。方平斋手按鼓面,抬起头来,两侧山谷顶上飘起了一阵乌云,天色转暗,突然开始刮风,随即下起雨来。

顷刻间瓢泼大雨,沉重的雨点敲打在方平斋左右鼓面上,激发出沉郁恢弘的鼓声。雨点跳跃,鼓声隆隆,方平斋倚鼓而坐,大雨瞬间打湿了他的衣裳,天地苍茫而无限,流水冰冷而无穷,一股沧桑袭上心头,突然叮的一声,一件东西自他衣袖内滑落,跌落在地上。

他屈指拾了起来,那是一枚戒指,黄金质地,其上镶有一块紫色的玉石,即使在大雨之中看起来也璀璨耀目。紫色的玉石大都并不值钱,但这紫色紫得纯正柔和,玉质细腻无暇,蕴含一股泱泱王者之气,与黄金相称,煞是好看,是一件稀罕东西。指圈非常的小,成人就算小指也套不上去,应当是孩童之物,黄金指圈上刻有三个字“纪王府”。

方平斋拾起戒指,握在手心,悠悠叹了口气,又把它揣回了怀里。

大雨之中,往事宛若虚幻的鬼影,一件一件扑面而来,灰暗的乌云翻卷,鼓声勾魂摄魄,在很多年前也有这样一个大雨之日,他被人抱着,从金碧辉煌的皇宫到冷冷清清的寺庙。

那天的雨和今天一样,兵马来去,沉重的马蹄声从远方传来,就像隐约的鼓声。

“这两个……”

“将军,这两个孩子无辜,老臣愿意收留。”

“这……”

“将军……皇上,老臣为皇上叩首,老臣斗胆直言先皇对皇上恩重如山,皇上以仁义为名,当不会为难孤儿寡母。”

“罢了,卢卿言之有理,这两个孩子和宗训一起,送往天清寺。”

“谢皇上隆恩。”

许多人的脚步声远去,他和另外一个更小的孩子一起被宫女抱着,看着一群人紧张而杂乱的步伐,匆匆的背影。

那一年他四岁,却已经预知了命运。

玉箜篌说“六弟,你有我与大哥缺乏的那部分能力”,鬼牡丹说等他同饮一杯酒,有时候他会忘记一切,相信那是出于兄弟之情,或者是期待、信任。

但大雨滂沱的时候,往事扑面而来,事实清晰易见,期待和信任,兄弟之情……也许只是出于野心,也许只是……

因为他是纪王柴熙谨。

天下皆知,先皇黄袍加身,柴宗训禅让皇位,始兴大宋。而他本姓柴,是柴宗训的第二个弟弟。柴宗训让位之后,被赵匡胤送入天清寺,他未在寺内多久便被天清寺的和尚送出寺外,听闻柴熙让被潘美潘将军收养,已不知身世,而他被父亲的婢女带走,走避白云沟。他最小的弟弟不知所踪,不知是否已经死于离乱,大哥柴宗训,二十岁那年在天清寺突然死去,死因蹊跷。

他现在的母亲是他父皇的婢女方荭炾,对大周忠心耿耿,听母亲所言,哥哥在已经成年、却未婚配的时候暴毙,内情并不简单。大周两代帝王对赵匡胤一家恩重如山,他却趁主上年纪幼小之时夺位,方荭炾对他恨之入骨,自他四五岁开始习武的时候便不住提醒他,他负担兴复大周的重任,大宋与他柴家有不共戴天之仇。

白云沟众人都是大周重臣之后,对外只称是大汉后人,平日扮作普通百姓。家家户户视他为主,家家户户都对他恩重如山,他不是不明白自己的身份,却承受不起这样的期待和寄托,于是在十六岁那年远走江湖,成为一名浪客。

那只是一种逃避,他自己很清楚。

他在江湖上交了兄弟,带他们回老家喝酒,他喝醉的那一夜,朱颜杀了吴伯一家,他从此对朱颜立下杀心——那就是……他第一次意识到,他是大周之后,大周国可灭,但臣不可辱。

他第一次知道他负有责任,他要为大周的臣民索回性命与颜面,他必须保护这些对他恩重如山、充满期待的人。

然而觉醒的代价是如此沉重,他选择保护臣民的方法是绝然而去,再也不回家,因为他不将灾祸引来,灾祸就不会降临,白云沟就可以一直平淡无奇的生活下去,再不会有人半夜提剑杀人。

这又是另一种逃避,他同样很清楚。

一个人选择扛起责任,需要绝大的勇气……他心底并没有成为帝王的渴望,所以无法支持他选择一条烽火硝烟的不归路,方荭炾希望他复国,鬼牡丹希望他兴兵,玉箜篌希望他做一个顺从的傀儡,而他什么也做不了、更不想做。

做柴熙谨是如此令人疲惫,他已经逃避了将近二十年,日后还是要继续逃避下去么?做方平斋是如此平凡而卑微,浪迹江湖的日子令人迷茫,他不知道自己想追求的是什么,想得到的又是什么?为什么始终感觉不到快乐?他在渐渐失去自我,他碌碌无为,寻找不到此生的寄托,他是柴熙谨、又不是柴熙谨,他是方平斋,又不是方平斋,他不能背弃血缘,却又不能抛弃自己。

雨水冰冷,浑身湿透,方平斋背靠着一只大鼓,脚翘在另一只大鼓上,闭目享受着雨水,外在的姿态很悠然。

“六弟你当真悠闲。”大雨之中,有人一步一步自溪水另一端而来,“我带酒来了,不知六弟可有心情与我共饮?”方平斋蓦然一惊,雨声鼓声交织,他却没听到来人的脚步声,睁开眼睛便看见一袭黑衣上绣着刺眼的红色牡丹,正是鬼牡丹。自从上次有人闯入鸡合山庄,他就知道此地已不安全,却不想鬼牡丹来得如此之快。

鬼牡丹面容狰狞,此时却含着一丝平和的微笑,看起来说不出的古怪。他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身上不带杀气,方平斋叹了口气,“你怎么就不死心,非要请我喝酒?难道你不知道我心情不好?心情不好要是喝酒也许就会喝醉,喝醉之后也许就会乱性,害人害己。”

“我为六弟带来一个消息,听完之后,你或许就要向我要酒,因为这消息实在不好,令人伤心。”鬼牡丹在方平斋身边坐下,看了一眼那两只大鼓,“恭喜六弟练成音杀之术,果然是不世奇才,令大哥好生羡慕。”

“什么消息?”方平斋目不转睛的看着鬼牡丹腰上的酒葫芦,“这个东西你从何而来?”鬼牡丹拍了拍腰间的酒葫芦,“这个……是我从白云沟捡回来的,哎呀,这是你张伯伯藏在他家地窖里,等着你回去喝的佳酿。”方平斋瞳孔微微收缩,“你为何要去白云沟?”鬼牡丹道,“我和七弟一直对六弟和伯母十分关心,你难道不知,自从你拍案而去,这十年以来,伯母都是由七弟奉养的么?白云沟的消息我最清楚。”方平斋嘿了一声,“那倒是十分感激七弟代我尽孝,我感恩戴德啊感恩戴德。”

“七弟与伯母一直有书信往来,十天一封从不间断,但在十三日前,白云沟的书信突然断了。”鬼牡丹道,“七弟欲往好云山,不能分身前去查探,所以我去了。”他解开腰间的酒葫芦,方平斋目不转睛的看着那酒葫芦,酒葫芦腰间的红带上染有血色斑点,那是什么?“前往白云沟之后,才知道原来战争真的很可怕,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原来并不夸张。”

“白云沟怎么了?”方平斋低声问,他仍旧目不转睛的看着酒葫芦上的斑点,此时此刻,以他的眼力已经确定,那的确是血迹,干涸的血迹。

“白云沟遭遇朝廷的兵马,被千军万马横扫而过,五百三十二人留下五百二十五人的尸体,剩下的只有残肢断臂,数不清楚了。”鬼牡丹挥了挥手,打开酒葫芦喝了一口,惬意的道,“好酒啊好酒。你的张伯伯死在屋前,死前抱着他未满两岁的孙子,他的尸身被人拦腰砍断。你的杨叔叔,撑住一把旗杆,我想那旗杆上应该是大周的旗帜,可惜连人带旗被人烧得面目全非,你大周的旗帜依然无法留存。最悲惨的是你的母亲,伯母被人……”他尚未说完,方平斋截口打断,“白云沟隐世而居,又不曾兴兵谋反,朝廷的兵马为什么会找到白云沟?为什么要杀人?”

“伯母被人绑在马匹之上拖行,全身都见了白骨,最后被马匹撕成两块,吊在你的房前,应该是向你示威。”鬼牡丹却并不停止,近乎是兴致盎然的说完方荭炾的死状,然后哈哈一笑,“白云沟忠于柴氏,你虽然没有复国之心,他们却都有复国之志。如果你在,凭当今朝廷对柴氏一门的承诺,有免死金牌你就能救人,但你不在。你不在,白云沟五百余人无法抵挡朝廷两千精兵,那是理所当然。”

“朝廷怎样得知白云沟之事?”方平斋一字一字的道,“二十几年来,没有人对白云沟下手,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出兵两千?”鬼牡丹打开酒葫芦,递给他,“那自然是有人对朝廷通风报信,说白云沟要谋反。”

“谁?你么?”方平斋皱起眉头,低声问。

“我?我要通风报信,早就可以通风报信,为何等到现在?”鬼牡丹递出酒葫芦,方平斋并不接受,“出兵的是赵宗靖。”

“赵宗靖?”方平斋眼眸微闭,“赵宗靖从何得到消息?”

“不得而知。”鬼牡丹摇了摇酒葫芦,“你要看你母亲的尸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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